1、管理培养。对录用的硕士、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分别定为四级、二级主任科员。常规选调生基层锻炼期满表现优秀的,及时安排担任乡镇(街道)、县(市、区)直部门班子成员或中层正职;将符合条件的选调生纳入优秀年轻干部管理,将表现优秀的选调生优先选拔进县乡党政领导班子,表现特别优秀的担任党政正职。2、服务保障。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间,由录用单位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发放生活补贴和列支工作经费,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当地有关人才引进政策。3、交通补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办理“泉城人才交通卡”,有效期3年,持卡人在有效期内可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地铁。4、家属安置。博士选调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同级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随迁子女需入托入学的,由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1、管理培养。对录用的硕士、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分别定为四级、二级主任科员,工作表现优秀的,及时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库跟踪培养。2、生活补贴。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间,由录用单位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发放生活补贴。3、租房补贴。选调生入职后,可连续享受三年的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4、一次性安家费。对在青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选调生纳入淄博市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培养计划,基层锻炼期满表现优秀的,适时安排担任乡镇(街道)、区县直部门班子成员或中层正职;定期选树优秀选调生,对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落实定向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间生活补助,基层锻炼期间购买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及工作经费等政策;2021年选调生享受淄博市人才公寓政策。博士研究生,购买人才住房或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放宽到限额的2倍。办理淄博精英卡,享受淄博市高层次人才关于子女入学、家属安置、交通服务等相关待遇。1、落实定向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间生活补助,博士、硕士、本科分别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落实定向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间购买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及工作经费等政策。2、定向选调生可按照人才政策申请市人才公寓,其中全日制博士和毕业5年内全日制硕士申请市人才公寓第一年按照基准价的50%收取租金,第二年按照基准价的60%收取租金,第三年按照基准价的70%收取租金;毕业5年内全日制“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申请市人才公寓第一年按照基准价的60%收取租金,第二年按照基准价的70%收取租金,第三年按照基准价的80%收取租金。基础价格为1000元/月。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调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19〕10号)的规定,对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四级主任科员;对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二级主任科员。4、畅通上升渠道。市直机关开展公开遴选,面向选调生的岗位原则上不少于30%。上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选调生。1、定向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间,由录用单位为博士、硕士、本科定向选调生每月发放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助,连续发放2年,并由录用单位购买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2、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政策选调生,根据随迁配偶单位身份性质,本着对口原则予以协调安排工作。3、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政策选调生,子女入园或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协调、优先安排。4、重点培养使用。各级组织部门按照一定比例掌握一批表现优秀的选调生,持续关注培养。对看得准、发展潜力大、表现突出的选调生,及时择优选拔进县乡领导班子或交流到上级机关和重要岗位。全市每2年开展一次“十佳选调生”选树活动,对通报表扬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优先提拔使用。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原则上拿出不少于30%的岗位,面向县区、乡镇(街道)工作的选调生遴选。1、定向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间,由录取单位为博士、硕士、本科定向选调生每月发放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助,连续发放2年。落实定向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间购买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及工作经费等政策。2、对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提供购房补贴,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2万元/人;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4万元/人;夫妻两人符合标准条件的,均可申请购房补贴。3、择业期(毕业3年内)来烟工作的博士在市内购买首套房的,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可提高至当地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4、博士研究生可享受烟台市“优才卡”有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提供周转住房,享受配偶安置、子女入园入学、医疗保健等优惠服务。1、发放购房补贴。新来潍坊市就业或创业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国(境)外排名前200名大学(参照国际公认的QS、TimesHigherEducation、USNews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当年度评选确定的世界大学排名)的45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0周岁(含)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周岁(含)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潍坊市就业创业之后购买首套住房,同时符合《潍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潍办发〔2020〕9号)及有关实施细则规定的购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2、畅通上升渠道。市直机关开展公开遴选,面向选调生的岗位原则上不少于30%。上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选调生。3、落实保障措施。市直部门定向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间,由录取单位为博士、硕士、本科定向选调生每月发放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助,连续发放2年。1、保障居住条件。选调生到村任职期间,所在镇街或村提供食宿,或者优先为其申请人才公寓。2、精准识别培养。定向选调生及组织掌握比较优秀的常规选调生,纳入优秀年轻干部信息库动态管理、跟踪培养,根据德才表现和工作需要,优先提供教育培训、实践锻炼、上下交流任职等施展才华的平台和机遇。3、 畅通上升渠道。市直机关开展公开遴选,面向选调生的岗位原则上不少于30%。上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选调生。4、大力选拔使用。把选调生作为县乡基层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来源。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提拔。1、定向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间,由录取单位为博士、硕士、本科定向选调生每月发放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助,连续发放2年,并由录取单位列支工作经费,购买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2、选调生配偶在泰安市以外工作、符合泰安市国有企事业单位“优才回引计划”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按照同级对口原则安排到泰安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3、市、县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优先从基层表现优秀的选调生中选拔。市委组织部每两年开展一次优秀选调生选树活动,通报表扬优秀选调生。对通报表扬的选调生,纳入优秀年轻干部信息库,优先推荐参加各类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在县乡换届、日常补充调整时及时择优使用。4、将选调生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市、县组织部门每年举办一期选调生初任培训班、一期年轻干部培训班、一次选调生座谈会,加强选调生教育培养、交流提升。1、市级机关开展公开遴选,面向选调生岗位不少于30%,同一单位设置两个岗位以上的,选调生岗位占50%以上。2、对录用的博士定向选调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同级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3、对录用的博士、硕士定向选调生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同级教育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1、博士、硕士和本科定向选调生,录取单位每月分别发放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助,连续发放2年。2、参照省直标准,基层挂职锻炼期间为市直机关定向选调生落实工作经费。每年由所在单位从公用经费中列支,拨付到挂职锻炼乡镇(街道)。3、择业期全职来日照工作的全日制博士,工作满5年,在日照首次购房,可申请15万元购房补贴,由所在单位同级财政承担。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住房驿站制度,对新录用的、在城区无住房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2年内可由所在单位提供租房或免费居住条件。4、畅通基层选调生上升通道,市、县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市、县组织部门推荐,按照人岗相适、比选择优的原则,从符合条件的选调生中,通过差额考察、面试等方式进行。5、每两年开展一次“优秀选调生”选树活动,通报表扬优秀选调生。对通报表扬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优先提拔使用。1、生活补贴。在基层锻炼期间,为博士、硕士、本科定向选调生每月发放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助,连续发放2年,并购买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2、人才公寓。定向选调生在城区没有住房的,可租赁人才公寓,享受租赁优惠政策。3、住房保障。选调生为博士研究生的,在临沂市购买首套房的,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最高可放宽到限额的4倍。4、社会保障服务。选调生为博士研究生的,配偶有意向来临就业的,由引进单位会同组织、人社部门或协调相关企业予以妥善安置,暂时无法安排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不低于所在单位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为其发放生活补贴,发放时间不超过3年。5、实行“一考双录”。对参加完笔试面试环节、因岗位数量限制未录取为定向选调生的,择优招聘到企事业单位工作,提高录用率。6、加强管理培养。基层锻炼期满表现优秀的,及时安排担任乡镇(街道)、县区直部门中层正职;在县乡换届、日常补充调整时,注重将表现优秀的选调生选拔进县乡党政领导班子,表现特别优秀的及时提拔担任党政正职。1、人才公寓。在工作地无住房的选调生,可申请入住市、县(市、区)、乡村人才公寓。2、住房保障。选调生为全职博士研究生的,在德州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20万元补贴。3、在职学习进修。市直部门单位的定向选调生,经单位批准通过在职学习进修,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研究生学历或博士、硕士学位,并承诺继续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上的,给予博士2万元、硕士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4、社会保障服务。选调生为全职博士研究生的,随迁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的,按专业对口或系统对口原则,由组织、人社、编制等部门协调安置工作;对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未正式参加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岗位;随迁子女需入托入学的,由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征求个人意愿协调安排。1、定向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间,由录取单位为博士、硕士、本科定向选调生每月发放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助,连续发放2年,并由录取单位列支工作经费,购买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2、对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19〕10号)的规定,全部定为四级主任科员,其中,“双一流”院校毕业的,在基层挂职锻炼(两年)结束后,经考核合格,提拔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工作满三年的本科生,表现优秀的,及时晋升四级主任科员。所在单位没有相应职级职数的,在本县(市、区)范围内统筹解决。3、面向县乡开展公务员遴选时,专门用于选调生的岗位数量不低于遴选岗位总数的30%;开展优秀年轻干部上下交流任职挂职时,设置不少于20%的名额用于基层选调生;对市直部门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优先从具备相关专业背景的基层选调生中择优调入。4、选调生配偶在聊城市以外工作、符合聊城市“归雁兴聊”人才回引资格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5、具有博士学位的选调生,在聊城市购买首套住房时,可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选调生,本人或父母在市县城区内没有住房的,可租赁市县人才公寓,享受租赁优惠政策。1、重点培养。常规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满后,表现优秀的及时安排担任乡镇(街道)、县(市、区)直部门班子成员或中层正职。结合县乡换届、日常补充调整,优先选拔优秀选调生进入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市级机关公开遴选,面向选调生的岗位不少于30%。2、人才公寓。为选调生提供可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配套书吧、咖啡吧、健身房、超市等设施,享受6年租金减免政策,其中第一年免费入住,第二年、第三年租金优惠50%,第四年至第六年租金优惠30%。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间,乡镇(街道)提供“五小”服务(食堂、宿舍、澡堂、图书室、文体活动室)。3、买房无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选调生,在滨州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申请额度最高可放宽至职工账户余额的50倍;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50万元,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0万元。4、待遇优越。在基层锻炼期间,为博士、硕士、本科定向选调生每月发放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助,连续发放2年,并购买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5、配偶安置。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选调生的配偶,未在我市就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可同性质对口安置,其他的可推荐就业。1、选先树优,着力打造一批先进典型。对在基层积极工作、成绩突出的选调生,联系省级以上媒体作为典型大张旗鼓的宣传。2、开展“四季关怀”计划,对相应选调生群体进行关心关爱。面向工作满1年的选调生举办理论学习读书班,提升理论水平;与工作满2年的选调生代表面对面座谈,听取思想汇报;对新录用选调生进行入职培训,提升集体认同感、荣誉感;对新录用选调生工作生活环境走访调研,及时解决生活难题。3、高度重视选调生选拔使用,面向选调生专门考选一定数量科级干部,同时在遴选时以30%左右的比例设置选调生专项计划岗位,对选调生中表现突出的列入“薪火工程”培养计划。对录用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定为四级主任科员;基层锻炼期满表现优秀的,及时安排担任乡镇(街道)、区县直部门班子成员或中层正职。4、通过新建、购买、租赁人才公寓以及发放住房补贴等形式,多渠道解决安居需求。定向选调生在我市工作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满3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购买首套自住用房的,由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定向选调生,购买首套自住用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不受缴存时间限制,交付首付款后剩余款项(不含储藏室、车位款)可执行菏泽市公积金贷款最高标准。5、建立多方位绿色通道,落实基层锻炼期间待遇。为定向选调生在落户、配偶随迁、子女入学、就医、乘车(机)、景区旅游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定向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间,由录取单位为博士、硕士、本科定向选调生每月发放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助,连续发放2年,并由录取单位列支工作经费,购买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6、拓宽定向选调生录用途径。对参加完笔试面试环节、因岗位数量限制未录取为定向选调生的,择优吸收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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