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请注意!2021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退钱啦!
根据政策规定,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需于每年12月进行确认。12月4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发现,首页上已经“C位”发布了热点专题。
📲 01 一键带入 >>>
只要你往年曾经操作过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那么接下就会非常、非常方便。
点击专题区橙色“进入”键,进入“填报专项附加扣除”页面,在扣除年度处选择“2021”,点击“一键带入”↓
页面提示“将带入2020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
若无变动,那么点击“确认”就完成了!
对!就是这么方便!
📲 02 修改信息 >>>
当然,假如,你的扣除信息有变动,那么,你可以到相应的专项扣除里进行修改。
操作也是非常简单的。周到君以“赡养老人”为例,带小伙伴们操作一遍吧!
填报前,必须要准备的是“被赡人信息”,包含身份证信息、出生日期,且被赡养人需要年满60周岁↓↓
在填完被赡养人信息后,若你并非独生子女,就要进行一个选择分摊方式的操作↓↓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共同赡养人并非必填选项,可以不填!
分摊方式有三种:
① 赡养人平均分摊
② 赡养人约定分摊
③ 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它们分别是什么意思呢?
赡养人平均分摊:所有子女均分每月2000元的赡养老人扣除额度。
赡养人约定分摊:所有子女共同签订书面协议,每个人按一定的比例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个人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父母(或其他被赡养人)签订书面协议,指定子女的分摊额度,每个子女的额度同样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所以,小伙伴们按照自家情况选择好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学霸笔记篇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明白 >>>
关于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年年科普,但总有些小伙伴搞不清楚,上海税务部门也特别把相关政策要点做了提炼。
来吧!先把手机横过来,一图了解↓↓
① 子女教育篇→
②继续教育篇 →
③ 大病医疗篇 →
④ 住房贷款利息篇 →
⑤ 住房租金篇 →
⑥ 赡养老人篇→
需要提醒的是:
❶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需于每年12月进行确认。
❷ 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文章来源:新闻晨报·周到APP 记者 沙情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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