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中级法院法官的离别感言:谨以此文纪念刻骨铭心的五年法官生涯!
第一篇:多么纯真的法官梦
1993年,那年我11岁,那时候的湖南涟源农村黑白电视机还是个奢侈品。我和弟弟两人每晚都会准时去邻居家看《包青天》,其他的小孩子可能更关注的是展护卫的绝顶功夫,可是我却被这个青天形象深深地吸引住了,幼小的心灵里种下了一个梦,梦想有一天自己也能像包大人那样去锄强扶弱、匡扶正义。2002年,我参加了高考,当我通过电话查分得知了自己上了600分成绩时,我并不知道我居然是当年全市文科仅3人上了600分。填志愿的时候,三个志愿全部都填了法律。第二年,我弟弟参加高考,他所有的志愿都填的金融,后来他告诉我,小时候看《包青天》感悟颇多,在官场,任何人不管出于多高的位子,都有可能一夜之间沦为阶下囚,所以,他选择从商。我2008年毕业,弟弟2009年毕业,同样是研究生毕业,到2013年,我的月薪是2350元,他的年薪已经是7位数了。同一部电影对两个农村的男孩却产生了截然不同的影响,我弟弟看到的是对滥用权力的审慎与畏惧,而我则是对青天形象的执着与迷恋。同一部电影,两种感悟、两个截然不同的人生,而对自己的这个选择我从未后悔。
2002年,我只身一人拖着偌大个行李箱去了江城武汉,开始了我在中南政法刻苦求学的六年生涯。也许有人认为用“刻苦求学”有点言过其实了,现在的大学生还不是打打游戏、谈谈恋爱。可是,我的大学很丰富、很充实、很值得留念与回忆。作为一个从偏僻落后的小山村走出的农村娃,我更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求学机会,能够在一所全国知名的政法院校就读,无疑自己已经把很多孩提时一起放牛捣蛋的小伙伴们甩得老远了。事实上,中南政法并没有让我失望,她宽容、富饶、大方,她有那么多的好教授,她有那么多的好学生。在进法学院之前,我对法律是一片空白的,甚至连一个正式的法条都没有见过,更别说西塞罗、洛克、哈耶克了。然而,中南政法的教学体制充分考虑到了各方面的情况,给了像我这样的农村学生缓冲期与后来居上的成长条件。除了学校开设的专业课外,我把能挤出的所有时间都泡在了图书馆,我徜徉于法律的海洋,放肆的向母校索取。我获得过新生奖学金、国家级二等奖学金、年度各种奖学金。学习对我而言不是负担、不是苦难,而是乐趣、是幸福、是一种生活方式。实际上,参加工作后我还一直保持着阅读的习惯,2012年,我调入民一庭后,我基本上在每天上午7点30分到办公室,先读30分钟的书后再开始办案,可别小瞧这30分钟,长期坚持,受益无穷。而我家里的书架上也摆满了各类非法律书籍,我一直保留了睡前在床上30分钟非法律类书籍阅读的习惯。
在疯狂学习专业的同时,我对很多东西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中南政法的六年里,我一直保持着在学习开学前两周温习《三国演义》和《水浒传》的习惯,这两本书,我在六年间读了12遍。而一次偶尔的听讲座经历让我认识到了一个优秀的法律人应该具备的素质和自身的差距。开学不久,法学院就办了一场讲座,分别邀请了两个校友回母校讲课。那两位师兄都在广东发展,一个在公安系统,一个是某大型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当律师的校友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这让我“惊呆了”。原来法律可以这样读!原来法律就在最寻常的生活中!我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提高表达能力,一定要学好普通话。这对北方的同学而言,不是个问题,但是对我而言,却着实是件事,要知道,在去武汉之前,我还没有正式用普通话和别人交流过。于是我不断的纠正湖南乡音,早晨其他同学在晓南湖(中南政法校园湖)读英语,可我在练普通话,我还在图书馆借阅了大量的演讲书籍。付出总是有回报,如果还没有回报,那肯定是因为还不到收获的季节。大学二年级开学初,我走遍了大一新生(男)的宿舍,推销一批图书,当新生问我“师兄,你是河南的还是河北的”时,我再一次“惊呆了”。再后来,我参加公务员面试时一次次绝地反击取得胜利时(2009年回娄底中院时,我同时考上了武汉某区检察院和上海某区法院),我不觉为自己的“先见”喝彩。当然,回娄底工作后染上了浓郁的娄底普通话气息,又为自己的“世俗”而惋惜。在大学期间,我逐渐明白了,法律人不是孤独的,单一的知识和经历成就不了杰出的法律人,于是在学校期间我发过传单、做过家教、进过公司、开过实体店、上街办过模拟法庭、做过法律援助、给本科生上过课、做过公开演讲……,可以说我的大学丰富多彩,如果说硬是有遗憾的话,那就是没有好好的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2006年,我又考上了本校的公费研究生。读研期间,我再次深深地感受到了周边同学的优秀,这给我莫大的压力,如果有一天没有进图书馆读书,我就会担忧,忧心自己与同学们相比会落后。毕业六年后再来看我的研究生同学,的确也是大放异彩。有在国家部委的、省委组织部的、省社科院的、知名大学当老师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可能最不济的就是法检系统的。但是,法官梦却一直深深地扎根我的内心,我从未怀疑过、从未犹豫过。经世致用的法律价值观引导着我对职业的选择和规划。也正是这个“法官梦”、“法治理想”困扰着我,甚至一度让我撞得灰心丧气、头破血流。
第二篇:多么可爱的法律人
如果举办一场“新时期谁是最可爱的人”的评选活动,估计很多人群都会站出来毛遂自荐。但是人民法官却不会主动站到台前,因为他们知道,法官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还谈不上“可爱”,甚至还有点可憎,还因为法官这个群体塑造出了谦虚、谨慎的好品性。但我认为新时期的法官们完全可以配得上这样的头衔。公众对法官的认识还停留在“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的层面,但是2010年后的法院无论是在队伍建设还是在建章立制、硬件设施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这个系统吸引了法学院最一流的毕业生,不得不承认法官的整体素质远超其他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队伍,这样的论调不是夜郎自大,而恰恰是基于理性的分析。举个简单的例子,我们去看看最高法院举办的《人民法院报》和最高检举办的《中国检察报》,两者在内容、版式、实务性、理论深度等方面的差距一目了然。究其根源,法院进步之快、之大源于她所面临的内外的重重压力。
我母亲常问我到底在法院具体是做什么工作的,为免其过分担忧,我回答说也就是审理案件,不辛苦。然而,目前的一线法官不仅仅身体累,而且心也累了。案件从立案庭分到承办法官手里后的几乎所有的工作全部由承办法官独自完成,发到当事人手里的只有那一纸文书,可是承办法官在背后的付出当事人却几乎不知情。更有甚者,对法官的庭审、调解、接待,当事人动辄指责、告状,辛辛苦苦想把好事做到底,结果反而饱受责难,法官的心碎了一地。现在回头想想,真要感谢案件当事人的“责难”、要感谢新闻媒体的“毒辣”,正是在各种不同力量的监督与刺激下,人民法院逆势而上,坚持不懈的改正自己的不足,通过一点一滴的积累,形成了目前较为规范科学的局面。我在内心时常会埋怨媒体的不实、人大代表的不诚、当事人的不解,但一想到人民法院这些年所取得的进步也就释然了。
除了外在的压力,我在深刻体会到了法院内部的竞争氛围。正当贺卫方等学者在批判军转干部进法院的做法时,人民法院悄然的在进行用人制度改革,一大批接受过系统法学教育的年轻人通过公务员考试进了法院。这些人给人民法院注入了新鲜的血液,让这棵苍老的大树重新焕发了生机。可同样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如何留住他们,让他们更好、更快的成长。因为职数的限制,一个业务庭室一般只有一正两副,可庭里还有七八个审判员,怎么办?更何况,这些审判员大多是高学历的年轻人。在传统中国学而优则仕的观念下,在娄底乡土社会的环境下,满怀法治理想,一辈子甘愿做个普通审判员是不现实的。法官内部的竞争也是十分激烈的,娄底中院以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蛮野小域中院压倒北上广,跻身全国法院学术研究第一强就是这种内部竞争的良性成果。在中院,很多人飞快地适应了最高法院的游戏规则,大放异彩。在光环的背后,要看到这些年轻法官默默地付出,那是多少个夜晚熬出来的精华啊!遗憾的是,我对全国法院的学术论文一直找不着北。
到娄底中院后,特别是调业务庭室后,我一度比较迷茫,不知道该如何进入法官的角色。我们暂时还没有建立起老法官带新法官的制度,年轻法官的成长基本上靠自己不断的摸索、尝试,在这个自我探索的过程中,肯定会有挫折、磨难、血泪,甚至会被极个别人当枪使、当替罪羊,这都是正常的,一个从未经历磨练、苦难的人难以成为优秀的法官,要正确看待成长中的不利因素。但是对于怎么样审理好案件,我的确用了点心思。独立办案后,年轻法官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制作高质量的裁判文书。大学的时候,专门开设了裁判文书课,可基本已忘光,怎么写呢?还是要求教书本,请教老法官,我记得2012年我在去民一庭之前一口气买了五本法律文书写作书籍,事实证明,那些书对我后来的工作意义重大,实践中遇到的很多难题都迎刃而解,一些原本在本院形成的不太规范的做法我也没有沿袭。此外,不管我在哪个业务部门,我的书桌上总会有三本书:一本高教版的张文显编的《法理学》教科书,一本《现代汉语词典》,一本《标点符号使用规范》,个人认为,这三本书对年轻法官而言不可或缺。要特别提到的是民一庭童赞辉副庭长,这是一个既经受过系统法学教育又有丰富基层法庭工作经历的老法官(年龄并不大),他对于法律文书用词的拿捏可谓是恰到好处。也正是从他的身上,我感受到了严谨对一个法官的极端重要性。我在中院的另外一个老师就是行政庭方邑庭长,事实上,我感觉我现在还处于学徒期,这是一个资历深厚、经验老道、办事老练而又没有半点架子的老庭长。他的耐心、细心、恒心,让我万分感激,他对案件的责任心让我自惭形秽。我到行政庭后,曾经办理过易某劳动教养行政管理二审案件,为了办理好这个案件,方庭长先是让我学习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教案件的内部机密文件;为了主体资格的问题,让我去市编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等单位查询相关信息;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又让我将易某多年前的相关案卷全部调阅,经过这些细致的准备工作,后来案件进审委会后,委员们的提问,我回答得游刃有余。这就是一个资深法官对案件的审理态度,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2013年,在中院主要领导的关心下,我到了双峰挂职锻炼,这对我而言是个极好的平台和机会。这一年,我兢兢业业;这一年,我低调勤奋;这一年,我小心谨慎。也是这一年,我认识了谭志强院长。谭院长在司法局、政法委、法制办工作过,当过乡镇党委书记,基层工作经历丰富,熟悉官场规则,有担当有魄力,原则性强,更难能可贵的是他谙习法律。在双峰期间,工作上,他不厌其烦的指导;生活上,无微不至的关怀,兄长般的温暖让我铭记在心。他彬彬有礼而又不失气度、温文尔雅而又干劲十足。在他身上,我看到了新时期党的领导干部表现出的优秀品质。接待常年上访的当事人他用的是“您老”,对待年轻干警没有半点架子,处理内部事务不偏不倚,与外单位协调不卑不亢,与县领导沟通进退有度。对本院干警工作上存在的问题,不护短;对外部力量随意的干涉,不畏惧;对新事物、新形势的接受和判断,不落后。他在全省率先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在县电视台开办《现在宣判》栏目、在院里开辟短信互动平台……。法院系统太需要这样的领导干部了!
在我五年的法院生涯中,不得不提到一个人,事实上,在我最无助、最沮丧、最泄气的时候,是他在背后坚定的支持我。也许,不是他的期待与叮嘱,我早已自甘平庸;也许,不是他的呵护与关怀,我早已遍体鳞伤;也许,不是他的鼓励与关心,我早已被迫离开。他的担当,让我感动;他的率真,让我惊讶;他的智慧,让我诚服。我一直都在想,为什么他会对我这个之前没有半点交集的毛头小伙这么关心。2010年的一天,我去他办公室汇报工作,他笑呵呵的对我说,你当年进法院面试的时候,我可是给你了个最高分!并勉励我好好干;2012年,他语重心长的找我谈话,并为我分析了自己的发展方向,并重新安排了我的工作岗位;也是在同一年,他带我去乡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工作,对我进行历练。还是在同一年,他替我积极奔走,希望能放我到更大的舞台去;2013年,他让我去双峰锻炼。人生能遇此贵人,一大幸事也!我无意对一把手奉承、吹捧,可是面对如此无私、磊落的关爱,不免内心震动。也许,在我接下来的工作中,再也不会有这样一位领导对自己如此垂青;也许,迈出这一步将是我人生中下得最错的一步棋;也许,若干年后我会后悔莫及。实际上,在我鼓起勇气将打算离开的决定向他汇报时,我百感交集,心如刀割!这一走,意味着自己法治理想的破灭、法官职业告一段落,更是对领导的殷切希望的辜负!这一走,意味着五年的心血付诸东流!
第三篇:多么艰难的法官路
身边的亲戚朋友们几乎没有人相信我现在每月的工资是2350元,也几乎所有的朋友们都会在后面补充一句,你们又不靠工资过活,你们的灰色收入很多。近年来,我们一直在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可是公开的范围限于庭审和裁判文书。我一直在想,如果我们把法官的待遇、法官判案的过程全程公开,是不是可以取得意料不到的效果?是不是可以最大限度的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2009年,我回娄底时,毅然辞去了年薪十余万元的工作,而这一年我到娄底中院每月的工资是1400余元。守护着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头顶着国家最荣耀圣洁的工作岗位,可是却拿着最低廉的工资。于是,向父母求援是每月的必修课,结婚、生子、买房、买车,全靠家里支持。满怀法律理想不等于不需要体面地生活,一分钱难倒男子汉。在娄底中院五年多时间,我甚至一直没有享受过法官津贴。这些年中院招录的年轻干警,很多还在外面租房,相比较而言,我又是幸运的,甚至,我离开法院跟金钱待遇丝毫无关。只是为国家和社会没有给予法官这个群体应该有的待遇感到不平。
灰色收入这事对年轻法官而言真不能有!在现有审判权运行行政化体制下,承办法官对案件的决定权是有限的,权力寻租对年轻法官而言风险极大。再说,何必为了那几千块钱玷污自己的良心!我老家在涟源市斗笠山镇,这是一个产煤重镇,前些年煤炭效益极好,半个娄底的建设都靠斗笠山。我父亲又是一个产煤村的村主任,社会关系网较广,我父亲总会打电话给我说一些案件的事,刚开始的时候,我会尝试去帮忙打听打听。到了2013年,随着我个人心智的成熟,我跟我父亲进行了一场冷静的谈判,并达成了两点共识:1.作为一个年轻法官,我更多的考虑自己的前途,为别人打招呼会给我的发展带来恶劣的影响,以后,除非有血缘关系或确有冤情,我不再帮我父亲去过问任何案件;2.我们家不缺这点钱,绝对不收取这些人一分钱。我甚至当着很多村民的面公布了我们之前的协议,尽管我父亲觉得在村民面前很没面子,但他还是对我给予了绝对的支持与理解。做法官并不是要六亲不认,人的社会性始终是第一属性,但是把握好度、守住底线绝对有必要。
很多人认为法院工作是比较轻松的,开开庭、写写判决书,so easy!然而,很少有人知道法官具体要做些什么工作,实际上,这是一项极需耐心、极要细心的工作!填写开庭传票、出庭通知书、组织庭审、安排调解、查看现场、撰写裁判文书、核对文书、装订案卷等等,哪项工作都要认真负责,哪个环节出了错都是大错,容不得半点马虎!吊儿郎当的人不能当法官、马大哈不能当法官、心怀鬼胎的人不能当法官。法官既是一项体力劳动也是一项脑力劳动。以娄底为例,基层法官每年办结的案件数几乎都上百件,尽管大部分的案件均是以调解结案,但是大量的事务性工作要做,特别是一些复杂敏感案件,合议庭根本没法定裁判结果,必须层层报院里院外各个单位领导审定,出了岔子还得合议庭担担子,劳心劳力劳神!实际上,案件办理只是一部分工作,论文调研信息给法官们带来的压力远超案件,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考核、本院的考核都将论文调研信息作为重中之重,甚至撰写一篇论文可以抵办结几十个案件!当然,法院系统人才济济,对论文的质量要求也是相当高的。
2013年最后一天,我被全院通报批评,理由是曾经办理的一个二审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上访。而如果不是一把手的极力争取,可能我背负的不是通报批评这么简单的处理。这件事,历时一年有余,从我在民一庭开始一直延续到我下派基层法院,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不停的、反复的向各个单位的领导书面和口头汇报,甚至我还给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写信,心力交瘁。到今天,我无意再就这事进行任何辩驳和说理,但是,通过这件事,让我看到了世态炎凉、看到了政法委的强势、看到了法官的风险、看到了一些人对法律的漠视、对权利的肆意践踏。2013年五四青年节期间,我在双峰法院年轻干警座谈会上做了发言,第一条就是希望年轻法官首先要学会保护自己,规避风险。成长的路上总是要付出代价,但是这个代价太沉重了!后来,我无意中发现那个民事案件历经六次审理,每一次的结果居然与第一次审理的结果全部一致,而且由最开始的被告上访变成了原告也到处上访,不知政法委领导们知道这个结果会作何感想。信访是压在法官头上的一座大山!高级别领导干部法律意识的淡薄导致了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给当事人造成了难以承受的诉累,更让原本就脆弱的司法环境雪上加霜。
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前夕,我选择了离开,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法院系统的改革必将进一步细化和加速,对我这个始终对法律有着无限憧憬的人而言,我对司法体制改革是充满期待、满怀信心的。也要看到这个过程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它将面临重重阻力。但是,我们可爱的法官们必将迎来一个崭新的司法前景。当然,离开法院到纪委,这个领域我并不陌生,它仍将与法律、法院打交道。最后,在心底祝福新时期为人民司法事业坚持无私贡献的法官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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