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什么会喜欢吃肉?【索达吉堪布】
若对吃肉的行为稍加分析则不难看出,人之所以贪爱肉食,大体来自小时候所养成的吃肉习气。如果一个孩子从小就生活在一个素食家庭里,那么长大以后,他自然而然就会排斥荤食。与之相伴随,他的性格也会向无有贪心等良性品性方面发展。
仔细想一想,放着这么美好的前景不去追求,大家反倒几千年如一日般地竞相杀害众生,且将杀生所得的充斥着冲天怨气、毒素、渣滓、病菌的血肉拼命塞进嘴里、喂给孩子,这种生活习惯、饮食模式是不是有些太过愚痴、太过血腥、太过颠倒错乱?
如果再深入观察,相信人们一定会同意这种观点,即所谓的肉的美味除了舌头以外,人身上的别的器官一概无法感知。若按照《俱舍论》的观点,则此一能感知肉味的舌头也并非全方位地与味道打成一片,只有其上的一小块肉方能具体地感知各种味道。
说到这里,一个严肃的问题便摆在了每一个食肉者面前:为了那一小块肉,我们是否可以不顾来生地杀害父母众生?
即便你不承认业因果、不承认前生后世,那我们也可以从味觉这一角度继续将问题深入探讨下去:一般而言,未吃下某种东西时,此种东西的味道我们无从感知;吃进肚中之后,味道不可能随着食物的被消化还恒久、实有地存在;由此看来,只有在咀嚼食物的那个短暂瞬间,所谓的味道才似有实无、虚无飘渺地存在。
而且我们认为鲜香无比的所谓肉味,其实也只不过是人类习以为常、约定成俗的一种习气执著而已,这一点确如上文已引用过其言的台湾疗养医院营养部主任所说:“我们医院的病友,许多一开始都不能接受三餐都吃素的饮食方法,……坦白地说,他们不是每个都喜欢吃素,因为吃肉的人已经习惯肉的滋味了,而素菜当然没有肉味香,但狗吃屎也觉得很香。……不过第二次来住院的病人就可以适应了,这就是习惯。而我们应该养成好的习惯,那样才会快乐。”
由此看来,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不从佛教的立场出发,只按人类现有的道德水准衡量,我们应该不应该为了这短暂的味觉感受及虚妄不实的习惯就砍断动物们的脖子、剥下它们的皮肉、斫断它们的筋骨、切割它们的四肢、放掉它们的鲜血?
难道千百年来我们还没有听够动物们被杀时的悲惨嚎叫?还没有看够它们在断头台上血肉横飞的惨况?那一点点转瞬即逝的味觉,竟能凌驾于人类的道德禁忌之上?
在已经有了成千上万种素食的前提下,还要为满足那一点点“舌肉”的短暂感受而杀生害命,这样发展下去,会不会有一天,追求欲望的无限制满足的人类,在舌头已尝遍了别的众生血肉滋味的情况下,执著味道的心会让他们把嘴巴、筷子伸向自己的同类?
如果贪执味道的习气不被遏制的话,总有一天,我们会看到人间到处上演的人吃人的惨剧。而这一点早已被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杰出画家达芬奇指出过了:“人是一切动物的主人,因为他的残忍超过任何动物。……我从很小就摒弃了肉食。未来有一天,人们看杀人和屠杀动物没有什么两样,这一天终会来临。”
(未完待续)
敬摘录《藏密素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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