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祀无福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2.24)
《说文·鬼部》说“人所归为鬼”。谄(chǎn),献媚。郑玄说“人神曰鬼。非其祖考而祭之者,是谄以求福也。”郑注即“神不歆非类”之意。戚学标(翰芳,1742—1824)《四书偶谈》:“《左传·僖公十年》‘民不祀非族’,正指人鬼之非祖考者。”不是自家的先人而去祭祀,是谄媚的表现。孔子反对“淫祀”(不合礼的祭祀)。《礼记·曲礼》:“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
陈淳《北溪字义》卷下《鬼神》“论祭祀祀典”条:“古人宗法,子孙于祖先,亦只是嫡派方承祭祀,在旁支不敢专祭。况祖先之外,岂可又招许多淫祀之鬼入来?今人家家事神事佛,是多少淫祀!孔子谓:‘非其鬼而祭之,谄也。’今人谄祀鬼神,不过只是要求福耳,不知何福之有!”
义,该做的事,符合正义的事。勇是一种胆识,是一种气度,是一种坚持,也是一种人生的抉择。孔子对于“勇”的讨论,在《论语》中有十几处,有他自己的讲话,也有与子路、子贡等人的谈话。
《说文·力部》:“勇,气也,力也。从力,甬声。”许慎同时还提及一个从心的“恿”字。徐锴《系传》:“古文心甬为恿,见义而为也,心立于义,士不尚力也。”荀子、孟子说“勇”也基本上是站在“治气养心” (《荀子·修身》) 、“存心养性” (《孟子·尽心上》) 的角度。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试图做了调和:“勇者,气也。气之所至,力亦至焉。心之所至,气乃至焉。故古文勇从心。”
不是应该祭祀的鬼神,却去祭祀,这是谄媚的行为。见到合理而应该做的事,却袖手旁观,那是没有勇气。“非其鬼而祭之”是不当祭而祭,“见义不为”是当为而不为,都不合理。
梁启超(卓如,1873—1929)在1904年撰写《中国的武士道》 (中华书局版《饮冰室合集》第七册) ,选取七十多个春秋战国以至汉初具备武德的人物,揭示“天下之大勇,孰有过于我孔子者乎!身处大敌之冲,事起仓猝之顷,而能底定于指顾之间,非大勇孰能与于斯?”其中历述孔门尚武之风,力证孔子为中国武士道的鼻祖。梁氏立义虽不尽合《论语》,但此书看起来着实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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