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工资≠生育津贴!职工:那可以同时领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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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调岗不批准怎么办?
劳动合同没有公章还有效力吗?
怀孕可以跟公司申请产假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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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法律咨询,工会律师有回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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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木
你好,我在一家私企公司上班,公司规定试用期为两个月,我在这家公司上了两周班,公司不给工资,我该怎么维权?
工会君
试用期应当发放工资,并且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双方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① 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到劳动者离职之日止,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如果用工单位恶意拖欠或以各种理由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② 劳动监察部门会给予用工单位行政处罚和罚款的处理。如果单位仍不支付,劳动者可以提前劳动仲裁。
小呆
我在现单位工作了五年,但单位从去年才帮我买社保,请问我现在能要求单位帮我补缴前五年的社保费吗?
工会君
理论上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但能否补缴五年前的社保,这个涉及到经办部门具体操作的问题,政策性较强,建议咨询社保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TT
我怀孕了,向公司申请调岗位,公司领导不批准怎么办?
工会君
您好,若您的岗位属于体力岗位,需要经常搬抬的才可以适当调整岗位,如果只是您个人单纯觉得不适应此岗位或觉得原岗位累而提出调岗,需要自己举证证明现时的岗位如何不适应孕妇或者开具医生证明。
如果证明的确不适合原岗位,而公司仍不予批准,可向人社部门投诉。
艾克
我跟公司签的合同连公章也没有,只是签了个名字和日期,请问合同有效吗?
工会君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公司在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但这个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所以,虽然合同未加盖公章,但毕竟有法人代表(总经理)的签名,法人代表有权代表公司订立合同。不能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是无效合同。
牛妞
我怀孕了,可以跟公司申请产假工资吗?会影响生育津贴的发放吗?
工会君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原则上不可兼得。如果职工获得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么企业需要向职工补足差额部分。
如果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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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女职工分不清
“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的区别
工会君来给大家补补课~
一、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什么?
生育津贴,指的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保险基金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三章第十五条有关规定: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产假工资,则指的是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假期间支付的工资待遇。
二、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否可以同时享有?
针对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职工是否能够同时享受,在司法实践中一直是存在争议的一个问题。有观点认为,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其在产假期间也没有提供任何的劳动,并且社保部门也向职工发放了生育津贴的,因此,用人单位无须再向职工支付产假工资。另外一种观点认为职工在享受生育津贴的同时,其也应当与普通劳动者一样,领取产假期间的工资。
实际上,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三章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
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
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原则上不可兼得,应该以较高者为计算。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同意在职工领取生育津贴的同时再额外支付产假工资,法律并不禁止。
如果职工遇到相关劳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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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佛山工会
部分资料来源:广东1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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