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最高罚5000元!事关职工电动车,7月起施行!

佛山工会 2023-02-24


家有电动车的职工
注意了!
携带电动车及电池
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
最高罚款5000元!
新政将从7月1日起实施


下月起正式实施

最高罚款5000元!

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实施办法》规定了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车,或者为其充电。


《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警示:

电动车起火,夺命仅需100秒!

很多人家里有电动车
有的人甚至会把电动车拿到室内充电
这种行为相当危险!


电动车充电事故并不少见
它可能会带走你的一切
甚至危及生命…


根据消防人员实验显示

电动车从起火到夺命

仅需100秒!

电动车消防安全

值得我们警醒!



再次提醒,安全第一!
家有电动车的职工
请勿携带电动车及电池
进入室内充电!

来源:佛山日报

责任编辑:胡凤琳

初审:霍嘉琪、李敏贤、陈绮婷、梁洁仪
审核:甘欢迎
终审:袁斌



1

看百年职场进化图鉴,千张电影票免费送!

2

爱心捐,送温暖!市总工会开展扶贫济困活动

3

530个固定采样点!佛山15分钟核酸“采样圈”来了

4

服务上新,对你上心!想听听你对这项工会工作的声音

5

两地发展一条心!市总工会赴怀集县桥头镇开展乡村振兴帮扶






职工福利

产     假

带薪休假

工会经费

生育津贴

试用期

社保卡功能

职工二次医保

失业保险金

高温津贴

公积金证明

养老资格认证

助学金

异地务工人员

大病救助

退休返聘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