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四休三但月薪少1000元,你愿意吗?(互动有礼)
如果一周只上4天班
但工资比之前少1000元
你愿意吗?
近日,有人就遇到了这样的“难题”
在网上发帖求助
话题很快爆火
网友纷纷“出谋划策”
不少人直呼“愿意”
并表示只要能“上四休三”
降薪都是小问题
也有网友认为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免费的往往是最贵的
部分网友则表示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并根据帖子情况给出建议
那么,问题来了
以“上四休三”为由降薪
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是否能随意切换工作模式?
职工能利用休息日在外兼职吗?
一起来看看
👇👇👇
工作时间改变劳动合同要变更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若用人单位决定改变工作地点、工作时间,采取混合工作制、“上四休三”等工作模式,则需要调整劳动合同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就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变更内容重新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例如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或修改原劳动合同。
02工作时间调整后可否降低工资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因此,即使用人单位决定执行混合工作制、“上四休三”等工作模式导致劳动者工作时间减少,也不能以此为由随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仍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才能调整。
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本就约定“上四休三”的工作时间,则企业没有权利再调整工资。双方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执行。
此外,如果企业实行的是计件工资制,则工作时间是否调整并不影响工资的支付。因为计件工资制本身就是根据职工完成的工作件数计薪。当然,由于工作时间的减少,对于计件指标要相应降低。
03若要安排劳动者加班能以“周五放假”为由拒付加班费吗?
如果用人单位实行“上四休三”,那么劳动者一周仅需工作四天,其他三天均属于休息日而非工作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若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事后安排其补休,则无需支付加班费;若无法安排劳动者补休,则不得以只上四天班为由拒绝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职工利用3天休息在外兼职用人单位可否禁止?
实行“上四休三”工作制以后,三天的休息时间属于职工的私人时间。职工可以自由选择在这三天里是否在外继续工作,企业一般情况下不得禁止。
目前,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对双重劳动关系做出界定。但从《劳动合同法》的个别条款中可以看出,法律对于双重劳动关系并未持反对意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此,职工如果选择在三天休息时间里在外兼职,必须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前提,更不能从事与本职工作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当然,如果企业规章制度或者双方劳动合同中约定职工休息时间不得在外兼职的,则职工需要遵守双方的约定。
用人单位可否随意要求劳动者恢复“上五休二”?
如用人单位已通过修改公司规章制度、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明确了混合工作制、“上四休三”等工作模式,则用人单位无权单方要求劳动者恢复“上五休二”。
职工说·互动有礼
减少工作时间但要降薪,你愿意吗?
多了一天休息时间
你会用来提升自我,或者做点副业?
还是外出短途游给生活留点时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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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总工会
责任编辑:胡凤琳
初审:周嘉雯、李敏贤、陈绮婷、梁洁仪
复审:霍一凡
审核:袁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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