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
为吸引具有优秀的学术能力和培养潜质的硕士毕业生攻读博士学位,规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工作,台湾研究院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坚持全面考察,科学选拔,特制定本选拔办法。
我院博士研究生共有三种选拔方式:直接攻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
一、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全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直接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直接攻博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阶段,入学申请条件及办法详见《厦门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网址:https://zs.xmu.edu.cn/info/1055/4364.htm)。
按照教育部和厦门大学关于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直接攻博考生应有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成功报名。最终录取信息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的信息为准。
直接攻博考生要参加2022年12月进行的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学期。我院2023年硕博连读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申请考核
(一)申请条件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全日制(双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注: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外语:英语,或者日语,或者其他语种选一
英语水平要求:英语能力优秀,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或托福不低于85分;或雅思不低于6分;或与以上英语水平相当的证明。
注:第一语种是其他语种的,需要取得与上述英语要求相当的成绩证明。
如具备2 年(含)以上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学习或所学项目为全英文授课的经历,可免除英语成绩的要求,但须提供相关证明。
日语水平要求:日语能力优秀,通过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1考试。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4.身心健康。
其它内容详见《厦门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https://zs.xmu.edu.cn/info/1061/5934.htm)。
(二)申请流程
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网上报名及网上支付报考费;第二,向报考院系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30日。报名网址:https://bsbm.xmu.edu.cn。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网上报名及缴费后,考生须于2023年1月6日之前(邮戳为准)向台湾研究院寄送报考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1.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23年博士(含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报考全日制类别的考生(请参见本简章第六条“报考与录取类别”)须在“政策告知”栏签字承诺: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定向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的辞职证明(或无工作证明)和人事档案转到我校,若发现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
2. 身份证复印件;
3. 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最迟须在考核前提交);
4. 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5. 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6. 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7. 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信(用信封密封);
8. 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等方面内容);
9. 学术诚信承诺书(本人承诺处需手写签名),两篇代表性学术论文(不限是否发表)、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和开题报告(应届生)、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10. 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格式自定。
注:(1)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需排版整齐、装订成册(专家推荐信除外),材料封面注明“申请考核材料+报考人姓名+报考专业”。若上述材料不全,可不予处理。
(2)上述材料提交后,不予退回。
(3)考生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含复试、考核)和录取资格。
(4)请使用EMS或者顺丰邮寄,快递注明“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
(三)申请材料的审核和初审选拔
学院收到考生的申请材料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初审,将符合要求的材料递交学院专家导师组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所体现的专业基础、学术背景、科研经历及成果、专家推荐情况、外语水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认真评审并给出成绩(百分制)。
学院根据评审成绩在二级学科范围内,根据评分从高到低和差额比例(最多1:3的录取-考核比例,具体比例由各所自行确定)的原则来确定入围考核名单,通知入围者参加考核,进入考核名单的学生初审成绩至少要达到60分。
报考名单、初审合格名单、入围考核名单报学校招生办审核后公示在学院网页上。初审选拔成绩不记入最终考核结果,但将作为最终考核结果的参考。
入围考核名单的考生在考核前到学院进行资格复审。考生考核时须亲自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院接受检查: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xmu.edu.cn下载;考生提供接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通知时档案所在单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此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
2. 身份证原件;
3. 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硕士学生证原件和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4. 外语证书原件;
5. 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6. 其他报考材料如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等的原件(事先按填报顺序整理好);
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算,满分为100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
1. 综合素质考核(占考核成绩30%):采用面试,对考生的总体情况(政治思想、创新、表达、合作精神、身体心理状况、特长、专家推荐意见、博士研究生阶段学术规划等)进行了解和判断。
2. 外语能力考核(占考核成绩20%):采用笔试(10%)+面试(10%),包括专业外语翻译、摘要写作、问答等方式。
3. 专业素质考核(占考核成绩50%):采用笔试(20%)+面试(30%),对考生的涉台综合知识和所报考的二级学科的专业知识进行考核。
面试阶段,考生需做10分钟PPT汇报(含个人介绍、以往科研工作介绍、博士研究生阶段学术规划、前沿学术文献等)
(五)招生计划
本年度我院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4名左右(含本科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不含国际和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最终招生总人数以学校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在录取阶段,我院将视生源状况、学院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研究所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六)录取
1. 依照复试考核成绩在二级学科范围内,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和招生计划拟录取。拟录取结果由“台湾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确定,报学校招生办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
2. 学历学位认证:
考生在确定被我校拟录取后,需要将本人最高学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在线验证码(或报告编号)上传到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考生须在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此操作,具体操作详见《厦门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 存在以下情况将不予录取:考核(含笔试、面试)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经审核鉴定为严重学术不端者;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者(60分以下)。
(七)时间安排
1. 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30日,考生报名缴费。
网址:https://bsbm.xmu.edu.cn。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2. 2023年1月6日前(以邮戳为准),考生须经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后,将报考材料通过邮政快递EMS或者顺丰快递寄送学院,寄送地址为: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楼307办公室李老师收(邮编:361005,联系电话:0592-2189760)。逾期不再受理。
3. 2023年1月20日前,学院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网上公示报考名单,公示时间3天。
4. 2023年3月7日前,各专家组完成审核并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推荐参加复试考核的人选。
5. 2023年3月14日前,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专家组提出的推荐人选进行最终复审,形成进入复试考核的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6. 考核时间一般放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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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资格复查和违规处理
1.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党委的监督。我院所有研究生导师都须严格遵守《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导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不得以缴纳博士研究生导师配套经费为由向研究生收取任何费用。对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向院党委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2.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3.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九)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9760
E-mail :twyjx@xmu.edu.cn
网址:http://twri.xmu.edu.cn/
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
网址:http://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0592-2184166
传真:0592-2184117
E-mail:kszx@xmu.edu.cn
网址:http://kszx.xmu.edu.cn
(十)本办法由台湾研究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厦门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厦门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指导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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