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家律协印发『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正 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和文件要求,结合我会工作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践行“三个务必”,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作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使过紧日子成为本会各机构及全体工作人员长期坚持的自觉行动,防止出现“行政化”“官僚化”“贵族化”倾向。坚持“会费取之会员,用之会员”的原则,加强预算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工作支出,不断提高会费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具体措施
(一)严格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律师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目预算。加强预算支出审核,改变会费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压减支出标准过高、承诺过多的不可持续,严格控制各类论坛、峰会等活动,不切合实际的支出和执行效率低的支出。严控新增支出,原则上不新增支出项目,坚决纠正各机构随意要求追加项目及预算等问题。
1.严控新增预算。各机构新增项目支出需求优先通过整合现有资金等方式解决。确需新增项目安排支出的,必须严格审核论证,新增项目支出方案应征求监事会、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门及秘书处意见后根据规定提交市律师行业党委征求意见并报常务理事会审议。
2.严控预算内支出。在预算范围内的活动应该根据开支标准制订严格的工作方案及经费开支预算。工作方案应围绕项目主题制订,不得好大喜功、贪大求全、做表面文章。自主举办的项目不得无方案开展工作、不得笼统化简单化,禁止边申报边完善。
(二)严格控制各类论坛、峰会等活动。根据上级相关要求,严控举办各类“论坛”、“峰会”等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严格立项管理,充分论证可行性及必要性,严格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加强直播管理,非必要不直播,倡导剪辑后录播,提升质量。不得借用举办各类主题活动变相旅游。
(三)精简会议和培训。严格各类会议、培训立项管理,控制会议和培训数量、规模,提高会议和培训的质量。充分利用协会现有资源举办会议及培训。严格执行会议开支范围和标准,严禁列支与会议无关的费用。
1.严肃会风会纪。不得进行突击立项、突击花钱,严禁工作方案与实际执行“两张皮”。各机构召开现场会议的,应做好充分准备议题、内容等相关材料,报请分管会领导审批后方可举办。禁止召开无主题、无内容、无准备、无落实的会议;杜绝开会热热闹闹,会后不了了之的不正之风。各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的,应充分做好筹备工作,及早制订培训主题及方案并按照程序报会领导审批,充分预留培训筹备、组织、发动、宣传时间,不得仓促上马、粗制滥造、浪费资源。
2.严格控制会议、培训开支。半天会议或培训不安排围餐,确需用餐的,可按需安排工作盒饭。工作盒饭按照每人不超过40元的标准安排。
3.严控授课老师(发言嘉宾)数量。各机构举办活动,应按照对口专业的原则聘(邀)请授课老师(发言嘉宾)。半天活动主要授课老师(发言嘉宾)应控制在1-2人,保证授课老师(发言嘉宾)进行系统讲授(发言),提升活动整体质量。严禁“个人请客,协会出钱”的不正之风。
4.严控外租场地。除大型活动外,各机构召开会议、培训等活动应优先使用协会现有的会议场地(城市广场或律师大厦),因场地冲突的应调整举办时间;确实无法调整的,举办机构向秘书处提出外租场地申请,秘书处根据活动的规模、时长选择合适的场地后专项报请会长批准。
(四)严控常规支出。
1.节约办公支出。加强节约型协会建设,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充分使用电子文档,减少纸质公文印制数量,实行双面印刷,减少清样印制次数。严格控制一次性办公用品的使用,活动尽量安排茶(水)、桶装水供参会人员自行取用。鼓励参加活动人员自带饮水杯,节约使用支装矿泉水,除在活动开始时全体分发外,不得在活动中集体换发,仅对个别补充。活动结束后,未饮用完毕的支装矿泉水应提醒参会人员带离继续饮用,避免浪费。活动结束后,组织人员应对未使用的办公用品进行回收再用。
2.严控外出调研经费。各机构不得自行安排使用会费赴外地进行工作调研;确有需要的,由协会统筹管理并安排会领导(监事会)带队出行,调研应制订方案,明确调研目的和内容,调研结束后应当提交调研报告。各机构在同一时间段赴同一地区调研的,原则上合并进行,严控人员数量。
3.严格控制接待经费。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接待标准,防止接待人数明显多于来访人数,严禁同城接待。(五)规范购买服务和采购。购买服务或采购,应进行“三方比价”(单一来源采购除外)。超过十万元的还应经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门采购小组审查通过后方可采购。
三、组织落实
(一)各机构应该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加强思想教育,树立“过紧日子”的意识,落实各项措施,养成良好习惯。
(二)秘书处要建立工作督办台账,防止各机构以厉行节约过紧日子为由不履职、不尽责,消极怠工。
(三)监事会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绩效管理,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厉行节约规定、铺张浪费的行为,通报批评并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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