匆匆又一年,又到回顾过去、展望未来的时候。几天前,在“法律人年度分享会:‘让做的人说’”中,倪伟律师分享的彼得·德鲁克“三个石匠”故事,让我对虹桥正瀚的未来有些进一步思考,借年会之机,向大家汇报。
麻烦的是第二个。真正的工匠或专业人士,常常自以为有成就,其实他们只不过在磨石头或帮忙打杂罢了;企业应该鼓励员工精益求精,但专精的技艺必须和企业整体需求相关,而不是把目标定在“成为全国最优秀的石匠”上。很多年前,虹桥正瀚全体合伙人讨论确定了事务所的愿景:也就是说,我们的目标并不是“养家糊口”,也不是“做全国最好的律师活”,我们是在建造一座“大教堂“,即要成为“一家伟大的律师事务所”。显然,这是一个宏大的目标,值得全体虹桥正瀚人终生为之奋斗!可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们起早摸黑、埋头苦干,追逐着各种量化指标,是否我们真的离心中的‘大教堂“越来越近?抑或,我们其实依旧在原地打转?站在新年之始,我们有必要回望初心,更具象地勾勒我们憧憬中的未来究竟是怎样?我们将面临怎样的挑战与机遇?以及,我们将如何抵达未来?不妨想象一下,我们致力打造的“伟大律师事务所”是不是应该这样:- 某一领域具有公认的领先优势,是绝大多数客户在该领域的首选律所!
- 律师行业的最佳雇主,助力员工在工作中不断成长、成功,实现人生价值与家庭幸福!
- 律师行业的“百年老店”,汇聚越来越多志同道合的优秀合伙人,为实现共同目标不断奋斗!
这是个战略问题,而且是一个必须解决的战略问题。没有战略的组织,如同无头苍蝇,事倍功半、南辕北辙。那为什么只是“某一领域”?而不是“某几个领域”或“所有领域”?理查德·鲁梅尔特在《好战略,坏战略》中曾说:“任何人都不可能在每一件事情上都占有优势,一个团队、一个组织、甚至一个国家都只是在特殊的条件下,才能在某种竞争中占有优势。而且,战略的核心是聚焦,大多数综合性组织的资源都没有被集中化利用。相反,它们同时追求很多目标,而不是将足够的资源集中到其中一个目标来实现突破,最终结果是各方面表现都平庸无奇,任何目标都难以实现。”法律服务是一个竞争极其残酷的行业,虹桥正瀚无论是规模上,还是律师个体单打独斗的能力上,都不算拔尖。别说在“几个领域”,即便是要在“某一领域”杀出重围,也都需要异乎常人的努力。所以,我们只能在战略上聚焦于某一领域,只有这样,才有达成目标的可能。战略就是以己之长攻人之短,你必须在占有优势的情况下向前迈进,回避自己没有优势的环境。所以,在考虑发展战略时,我们有必要认真审视一下我们自身的条件及所处的环境。点击查看大图
2011年开始,虹桥正瀚从合伙人营收考核转向Lockstep模式,带来了合伙人内部协同效应的大幅提升,至2016年,短短5年间,虹桥正瀚借助公司化的体制优势,通过内生式增长,营业收入四倍增长,合伙人人均营收超千万。2017年以后,在人员规模并未扩充的情况下,我们依靠内生式发展,全所营收仍连续4年维持高位,人均生产力继续处于行业顶尖水平,但整体增长似乎有些放慢了脚步。未来,我们如何通过战略聚焦与组织能力建设,将全所发展带上新的台阶,成为我们当前面临的重要任务。点击查看大图
近十年,虹桥正瀚在Lockstep模式下,致力于内部提拔合伙人,全所人员规模持续保持稳定,走精尖人才路线,人力资源成本支出也一路上扬。点击查看大图
在营收增幅未及成本增幅的情况下,律所的经营利润承受压力,而且,合伙人的年龄结构也逐渐走向老化,律所的传承与人才梯队建设面临挑战。尽管如此,虽然外在的财务指标没有收获持续的高歌猛进,但,事务所专业优势与团队实力的成长,让我们对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在一次为投标准备的公开数据检索中,我们不经意地发现过去十多年我们在重大诉讼领域默默耕耘的数据:
我们不是一家规模大所,但从代理重大诉讼的人均数量看,我们在重大争议解决领域的业务实力得到了印证。我们常常收获客户发自肺腑的口碑评价,让我们倍感欣慰,更加坚信专业的力量。前不久,我们参加某企业标的逾百亿纠纷的律所遴选,我们一家客户的董事长获悉后,向他熟识的该企业负责人推荐我们:上个月,另一位客户在与我们合伙人及律师连续十余小时工作后,自发在朋友圈由衷地为我们点赞,并诚挚向同业推荐。
在不久前我们向全网公开直播的《复杂争议解决实务课程》中,网友这么评价我们的律师:马云曾说:“借假修真”。营收、利润这些外在的指标在一定程度上都是表面的假象,只有人才与组织的发展才是我们要追求的内在本质。
面对挑战与机遇,我们要将力量聚焦在“哪一领域”,才有可能成就我们梦想中“伟大的律师事务所”?这是我们对发展路径需要作出战略抉择。“好战略不仅能敦促我们实现某个目标或愿景,还能清楚认识到当前的挑战,并提供应对挑战的途径。挑战越大,好战略就越需要集中和协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竞争力,才能解决问题。”2021年初,为解决发展路径问题,我们全体合伙人聚集西塘良壤酒店召开战略研讨会,专题讨论事务所的发展战略。“针对不同战略的争辩会十分激烈,它们都是为公司利益着想,只是想法不同而已。如果迫于压力,无法就放弃哪些方面的利益和理念达成一致意见,尽管避免了取舍抉择的辛苦工作,任何一方的观点都不用割舍,也不会伤害任何利益集团或任何人的尊严,但实际却是损害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当人们无法在多种发展道路之间进行取舍抉择的时候,这个组织就无力制定新的战略,最终达成的是大家都同意的平凡普通、含糊不清的目标。”如同大多数公司讨论战略一样,我们全体合伙人经过两天一夜的激烈讨论,最终在发展战略上达成了共识,决定将诉讼与非诉部门完全融合,聚集全所力量、重点发展争议解决业务:之后,根据战略,我们立即进行了组织机构改革,对原先按诉讼、非诉、常法分类的专业部门设置进行了调整,并将分所纳入总所各部门的垂直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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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后,事务所调整为一体化垂直管理的事业部制及前中后台管理结构:当一个组织明确了战略,组织机构的调整就是为了构建发展的势能,让各个部门、每个个人,能够围绕战略,寻找各自的突破方向,这就是战略的意义。否则,虽同在一艘船上,如果大家没有明确的方向,不在同一方向上用力,而只是在拼命的划船,船就很有可能在原地团团转。战略确定后,同样重要的是:面对现实诱惑与压力,我们能否真正坚持战略的抉择?比如,会有企业问:你们做IPO业务吗?面对数百万的律师费收入,做吗?这并不是我们具有专业优势的领域,或许,我们可以配置资源、努力探索来完成这一单业务。但,以后呢?这一领域业务可持续吗?我们能建立竞争优势吗?再来一单反垄断业务,我们是不是也要尝试介入?如果我们的选择常囿于眼前利益,必然会分散用于长期目标的力量,我们已有的专业优势会演变成“什么都能做,但什么都不强”的“万金油”,我们的形象会愈加模糊,我们就只能“原地打转”,陷于平庸中挣扎。之所以要确定和坚持战略,因为战略就是以己之长攻人之短,而不可以以己之短克人之长。我们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几天前,刚认识一位著名私募基金的合伙人,他说居然认识四五百位律师,但似乎没听说过虹桥正瀚。他们是一家交易活跃、对法律服务需求挺大的机构。估计,我应该是他认识的五百开外的律师。我向他介绍道:- 我们是一家擅长复杂争议解决的律所,近十年,我们律师代理5千万、1个亿、5个亿重大诉讼的人均数量在公开裁判文书统计中的排名第一;
- 我们是一家极少数、纯粹公司制的律所,我们20位合伙人、100多员工就像是一支训练有素、紧密无间的“特种兵部队”,在争议解决领域具有与任何对手竞争的优势;
- 我们精通很多专业,如金融、公司、房地产、知识产权、涉外等,为服务重要客户及掌握专业动态,我们也承办一些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及熟悉专业的前沿、创新非诉法律服务,就像擅长脑外科手术的医院也有一些专家门诊;
- 我们将专业研究作为推动业务发展的内在动力。我们每年研究发布数十节专业课程及文章。我们在复旦、交大开设的商事诉讼实务课程长期名列前茅。
他听后说:“哇,你们真厉害!我们还没有过诉讼,所以确实没接触过诉讼律师,不过,或许不久以后我们就有诉讼了。”战略就是聚集有限的资源与精力实现一些目标,也要放弃一些目标,并且,必须将全部的力量融合成一点,全力出击,你才有可能取胜。50多年前,彼得·德鲁克就在《管理的实践》中说:“任何企业都必须建立起真正的团队,并且把每个人的努力融合为共同的力量。企业的每一分子都有不同的贡献,但是所有的贡献都必须为了共同的目标。他们的努力必须凝聚到共同的方向,他们的贡献也必须紧密结合为整体,其中没有裂痕,没有摩擦,也没有不必要的重复努力。”融合的力量,对于一家现代公司是显而易见的道理,而对于中国绝大多数律师事务所来说,却是知易行难。因为这是一个拥有众多绝顶聪明专业人士、且可赖于个人服务的行业,每个个体都是一个强大的自我,因此,绝大多数从业者都会有“我的客户、我的业务、我的营收、我的团队、我的专业……”的执念,这或许是中国当下多数法律服务领域发展局限的原因之一。虹桥正瀚一直坚守的公司化模式正是致力于将每一个“自我”转化成“我们”,将“我的客户、我的业务、我的营收、我的团队、我的专业……”都融合为“我们的客户、我们的业务、我们的营收、我们的团队、我们的专业……”。因为,我们坚信:任何个人的力量都一定是有限的,只有组织的力量才是无穷的!很多年前,虹桥正瀚就创立了以“极简、极致、无我”的价值观,因“无我”而“极致”,因“极致”而“极简”。这六字真言,我们一直坚守着,并慢慢地融入我们的血液。或许,这就是虹桥正瀚通向未来、成就伟大律师事务所的钥匙。虹桥正瀚的小伙伴们:我们正处于一个大变革、大发展的时代,我们的客户、我们的同行正在不断进步,我们必须增强战略信心、坚持战略定力,锚定目标、纵情向前,或许不久的未来,暮然回首,我们心中的“大教堂”已稳固地屹立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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