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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女王"达贝妮维权成功!律师怎样的诉讼策略帮了这位法学院女生?丨律新社名案

2016-09-29 律新社

律新社主笔丨谢珊娟 2014年11月,被誉为“淘宝女王”、“时尚女王”、“最年轻美女CEO””的达贝妮因前男友丁凡报复而深陷舆论风波,大量不雅视频和图片在互联网上被转载!还被指与韩寒、陆川等名人有染! 
因该事件对其本人生活及身心造成严重影响,达贝妮一纸诉状将丁凡及百度、新浪等媒体告上法庭,经过长达一年多的维权,2016年8月17日,达贝妮名誉权纠纷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调解成功!丁凡一次性向达贝妮支付连带赔偿精神损失费37万元,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信,百度和新浪等相关媒体也已完成对相关不雅视频和图片的删除处理。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平律师和奚征宇律师作为达贝妮的代理律师,在案件代理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名誉侵权案中,一个优秀的律师应该对诉讼策略进行研判,对名人的诉讼保护措施要全部考虑周全。”李平律师向律新社表示道。
“淘宝女王”遭前任报复索要20万未果便上传不雅照 

网上有人曾评论说,达贝妮是位传奇人物。自小学习芭蕾,以理工科高分考入上海交通大学。大学时被称为“房姐”,前后倒腾过18处房产,4年时间,获利以千万计。大二时,创办国内第一份以吃喝玩乐为内容的DM直投杂志。


她还被誉为"淘宝女王",是中国网络拍卖平台捧出的第一颗明星。大学毕业后在互联网领域创业,被誉为中国80后美女CEO。曾创建中国第一个视频搜索网站Pcpie,之后在国外创建其个人珠宝品牌纽约Benny Da和Secret Love,以及Love by Secret Love等,凭借女王气场和实力被誉为中国"时尚女王"。


据悉,达贝妮还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2004年曾在澳大利亚五大律师事务所之一的安德慎律师事务所(Allens Arthur Robinson,简称AAR)工作,主要面对亚太地区的企业

时尚女王 达贝妮


正是这样一位集美丽和智慧于一身的女子,她的“一举一动”尤为网民关注!2014年9月下旬,一个名为“will”的用户在其朋友圈发布达贝妮不雅照,并自称是其前男友,这一身份遭到了网友质疑。为了证实身份,该用户随后又将达贝妮的身份证上传至网络并声称会每天更新有关她的故事。 10月18日,一个名为“黄小迈爱的达背妮”的微博号开始不断更新上传达贝妮不雅照片,还发表有侮辱性字眼的文字,并指出达贝妮与韩寒、汪峰、陆川等多名艺人有染。11月5日,该微博被封号。之后,另一个叫“达背妮的香蕉王国”的新注册微博账号出现,并继续不断上传各类照片,除不雅照片外,还包括达贝妮两个小孩的照片。微博中还声称达贝妮有虐待女儿的行为,还表示有证据可证明达贝妮是诈骗犯,已被通缉等。 一石激起千层浪,随着事态的扩大,达贝妮事件引起网友及媒体广泛关注,短短数天时间,转发及点击量超百万。多家知名网站媒体也对不雅照事件进行跟踪报道,甚至还引起了海外媒体的关注。 后来,达贝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上传不雅视频的男子叫丁凡,两人相识于2014年3月,后发展为恋人关系,5月双方闹矛盾,达贝妮提出分手,原因是双方感情不和,且丁凡有暴力倾向。丁凡曾向达贝妮借30多万元未还,9月继续索要20万元,达贝妮不给,于是丁凡便想到了这一招。“没想到他最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达贝妮说。
维权之路几经波折上海市协力所为达贝妮提供法律服务 

事件给达贝妮的名誉和家人造成了极大伤害,她决定通过法律手段维权。不过,由于该案涉及侵权管辖地认定难、被告祖籍广东现是加拿大华裔在国内没有常居住地等难点,达贝妮前期维权之路走得并不顺利。她曾向广东法院提起诉讼,但因为种种原因法院迟迟未立案。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李平


“达贝妮当时绕了很多弯路,欲告无门很失落。”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平律师告诉律新社,达贝妮是通过朋友找到他的,当时代理这个案件也主要因为此案具有一定典型性。在其看来,换个诉讼切入角度,在上海法院应该可以受理的,因为达贝妮是上海户口,侵权行为地可以认定为上海。经沟通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同意接受立案,达贝妮久旱逢甘雨,内心的纠结终于释怀。

 

2015年7月6日,原告达贝妮与被告丁凡名誉权纠纷一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后于2015年10月8日转为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达贝妮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被告消除丁凡在网络上侮辱、诽谤行为带来的社会影响,并在国际级媒体上公开发布声明并赔礼道歉;2、依法判决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95万元;3、依法判决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律师费5万元;4、依法判决被告连带赔偿公证费用17000元。5、依法判决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达贝妮自主创业成功,长期以来具有良好正面形象。现被告散布的照片和视频已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和后果,多家主流媒体对此事也进行了关注和转载,使本次事件升级,导致原告的隐私权、名誉权遭到了严重的侵害。”李平律师向律新社表示,因为达贝妮并不在乎对方赔多少钱,他当时就告诉达贝妮,打官司的目的有两个,第一是证明此事是丁凡干的;第二,让丁凡承认错误并赔礼道歉,消除其带来的负面影响。 

李平律师介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后来又追加百度和新浪微博为被告。他认为,百度和新浪微博作为网络服务的提供商,并未采取合理的必要措施以阻止丁凡提供的网络服务被用于侵犯他人权利


此外,当达贝妮向相关公司发布了有效的停止侵权通知后,相关公司并未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删除有关文字、照片并断开链接,在百度及新浪微博中仍可搜索相关视频和报道。“他们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存在较大过错,导致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名誉权,给达贝妮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和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李平律师看来,在名誉侵权案中,一个优秀的律师应该对诉讼策略进行研判,对名人的诉讼保护措施要全部考虑周全。 据悉,本案从立案到调解成功长达一年多,中间经历很多曲折。“立案后,百度和新浪都提出管辖异议,认为该案不应在上海而应在北京受理,该意见被上海浦东法院驳回,之后百度和新浪均不服,上诉到一中院。一中院也维持浦东法院的决定。”李平律师告诉律新社,这些流程一走就是好几个月,毕竟侵权管辖地认定确实是一难点。此外,因丁凡职业性质,经常往返全世界各地,所以他们向法院提出限制丁凡出入境申请,之后,丁凡提供了反担保金,而这一过程的折腾也耗掉了一段时间。“这个案件周期挺长,大概开了4-5次庭。”
被告赔偿损失并公开道歉律师提示:女性恋爱中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名誉侵权案件中,对于互联网证据的收集、取证有时是一大难点。那么,怎么证明该发布行为是丁凡所为呢?如何让这些证据形成闭环呢? “受理后,我们就根据名誉侵权的要求,将网络上所有资料进行证据保全,我们整理了一份证据清单交给法院,主要认为,第一,双方之间均有短信微信来往,可证明恋爱关系,第二,被告在网上换了很多马甲来发布一些不雅视频和图片,虽然没有直接写明是其本人,但从一些文字上对生活的描述,可认定为其是丁凡本人。第三,达贝妮助理曾致电丁凡,称分手就分手,没必要在网上发布视频吧,丁凡在录音中说,她这样对我我也这样对她。虽然讲话时间很短,但足以证明是丁凡本人的承认。就此案来讲,这三个是重要的证据。”李平律师解释道,法官审理时通常会结合一些生活情况去判断,所以,一定要把双方的聊天记录保全好,这是证据链中的一环。从网上爆料的不雅视频时间节点来看,结合两人分手的原因和时间,也可关联起来。再加上原告与被告通话时有相关录音,被告承认了该行为系其所为。此外,将百度和新浪追加为被告,对丁凡也有一定压力。 律新社了解到,2016年8月17日,经过多次开庭,原告达贝妮与被告丁凡名誉权纠纷一案在上海市浦东法院正式调解成功,达贝妮和丁凡自愿达成协议,丁凡一次性向达贝妮支付连带赔偿精神损失费37万元,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信。此外,百度和新浪等相关媒体也对相关不雅视频和图片进行删除处理。 

“对方愿意提出调解,主要也是因为担心其职业受影响。考虑到毕竟双方交往过,达贝妮答应按受调解,她也担心引起媒体新一轮的炒作。”李平律师告诉律新社,该案第三次庭审时,法院曾建议调解,对方也主动提出调解,但因为赔偿款的问题,原被告双方一直僵持不下。事实上,由于原被告工作忙,长期在外出差,双方代理律师只能通过微信或电话在线上和自己的当事人沟通,双方代理律师也为该案件的调解推进工作做了很多沟通和努力。最后,李平律师为达贝妮争取了她所应得到的正当权利。“达贝妮不是为了钱打官司,而是要有一个法律的结论。必须让丁凡在媒体上曝光道歉,这也是消除影响最有效的方式。”



“我认为本案的判决亮点之一在于,像许多明星名人名誉侵权案,最后的损失赔偿都比较低,而达贝妮案件算是赔偿比较高的。我认为现在很多名誉侵权案违法成本太低了,应该加大惩罚力度。”李平表示。针对此案,他也提醒大家不要利用一些网络平台监管不力钻法律空子,做一些违反法律的行为,此外,他还特别建议,恋爱中,女性一定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因为被伤害之后,这是金钱和道歉信都无法弥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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