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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是我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你造吗?
等等,
国家安全?
听着好像离我们有点遥远哎,
是不是军事安全、间谍什么的?
这好像和我们关系不大啊。
NO!NO!NO!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保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你知道吗?
其实
中国在不少外国人看来
已经是世界上最安全国家之一了
居安思危,知危图安
对于国家安全,
你了解多少呢?
别急别急,
小咚今天就给大家讲讲
国家安全的那些事儿~
一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由来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二
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三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在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提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并首次系统提出“11种安全”。
“11种安全”,即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
国家,国家
有了国才有家
在了解了国家安全后,
你知道我国当前面临哪些安全威胁吗?
国家安全,你我都是受益者,但我们也需认识到,仍有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运用人力和技术的各种方法手段,对我国家安全利益造成严重威胁,因此,每一个公民都有义务维护国家安全。但是,哪些是间谍行为呢?
四
《反间谍法》明确界定
(1)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4)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5)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你是否觉得间谍行为离我们很远?
其实不是!
近年来,
很多公民由于对间谍行为认识不清、
防范意识不强、
发现问题处理不当等因素,
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利用、策反
下面就和小咚一起看几起案例:
案例一
2014年1月,正在玩微信的钟某,微信上突然冒出个“附近的人”,弹出一个美女的头像,加他为好友。一开始,“微信美女”要求钟某帮他拍一些简单的街景照片,并爽快地支付报酬。半个月后,她开始要求钟某拍摄当地的军用机场。经不住金钱的诱惑,钟某“行动”了。
他网购了相机等专业拍摄工具,搬到大山里的军用机场附近一处亲戚的住所。在屋顶上,他可以清晰地观察到军用机场及里面各种飞机的型号。由于长时间的观察,钟某已经可以根据飞机起降的声音来判断飞机的型号。从开始拍摄军机,到后来的每天监听军机起降记录,钟某从普通人被“训练”成了“特工”。
这些“任务”让钟某心底总觉得压了一块沉甸甸的大石,于是他格外小心,把自己聊天的内容和拍的照片全部删掉。然而,他最害怕的一天还是来临了。
最终,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钟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案例二
一对广州的情侣间谍,受金钱诱惑,拍摄军舰给境外间谍机关。女的姓覃、男的姓柳。覃某长期在网上发布个人兼职信息,留下联系方式,希望找到一份兼职工作。2015年1月,她接到境外电话,说有一个兼职工作给她,内容是去拍有关军事目标的照片,会得到丰厚的报酬。
对方发给她一张照片,内容是一艘军舰,她有点警惕起来,但最终认为这是个很好的赚钱机会,还是决定去试一试。覃某让柳某驾驶摩托车来到了码头开始拍摄并很快收到了报酬。此后,两人一有空便来到码头拍摄,在短短的两个多月里,两人共拍摄了200多张照片。经鉴定,覃某、柳某的情报中含机密级1份、秘密级1份。
2015年3月,覃某和柳某因涉嫌间谍罪,被广州市国家安全局进行了审查。“如果能早一点停住自己的脚步的话,就能避免现在的结果。”90后女孩覃某后悔不已。
所以说
保护国家安全不只是军人的职责
也是每个人的义务!
那么
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哪些义务?
我们普通人要如何保卫国家呢?
五
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义务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协助。
(6)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 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协助。
六
公民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1)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2)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3)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4)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5)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6)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7)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8)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可以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哦!
最后,小咚想说的是
维护国家安全
也需要你的一份力量哦!
让国家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并成为公众习惯,
应是全社会的期待。
素材来源:网络
法律知识小讲堂
商标权能够继承吗?
商标权,就是注册商标专用权。指商标注册人在指定商标上独占的排他的使用权。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可以续展,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转让;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商标专用权受到侵犯时,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给予处理,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那么,商标权是否可以继承?
1、个体工商业者申请注册的商标权,是一项财产权利。在商标有效期内,商标注册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及时申报商标局,更改商标注册登记,变更注册人名称,成为新的注册人,即继承了商标权,同样享有转让商标专用权,通过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在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侵犯时,同样可以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继承人在商标的有效期内继承商标专用权,若注册期满,继承人可以申请续展从而继续享有专用权。若继承人未申请续展的,则丧失注册商标专用权。
2、企业、事业单位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因为不能作为某一个人的个人财产,故不能作为个人遗产被继承,而只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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