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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员工控诉《掬水月在手》出版公司洗稿,引爆图书行业诸多潜规则

海德、张笑晨 燕京书评 2021-01-23

作者 | 海德、张笑晨
全文共 5051 字,阅读大约需要 6 分钟

在某出版社工作的李立(化名)表示说,易潇雨的帖子对于全行业来说是件好事,可以让更多遭受过不公平待遇的出版界人士敢于站出来。

几日来,一篇维权文章引发了图书出版界的热议。


11月15日下午14点,化名易潇雨的活字文化前员工在豆瓣发布名为《编著者:吸血“活字文化”PUA员工欺诈洗稿无下限》的文章,指控出版单位“活字文化”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盗取编著者署名权、洗稿等行为。


描绘当代著名词人,作为中国文化情怀象征的,96岁高龄的叶嘉莹先生传奇一生的图书《掬水月在手》,该书同名记录片此前正在院线热映。


活字文化随即针对易潇雨文章公布自己版本的《掬》一书出版流程,对该文进行了驳斥。


从15号到19日,两方你来我往,不断有新的说法和证据拿出来,此事引发了对出版行业、著作权等议题的公共讨论。



「“稿费补偿”还是“署名权”?」


2018年10月底、11月初,易潇雨到活字文化应聘编辑一职,活字文化最终决定录用。而易潇雨正在为自己一部长篇小说收尾,加之身体原因,因此在未到任的情况下加入《掬水月在手》项目的编写中。


至次年3月入职前的4个月间,易潇雨称她已经进行市场调研,选取素材、策划构思等工作。双方均提及易潇雨参与了与制片商会面,并得到采访素材,她提交了提纲,其间未产生劳动报酬的支付。


2019年3月,易潇雨正式入职活字文化。据易潇雨举证,入职时她面对的是试用期六个月的单独试用合同,此处不符合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且在其后获得劳动报酬时发现“与约定少了几千元”。


据易潇雨称,虽然《掬》一书的书稿撰写工作因电影上映档期调整等原因多次停摆,但她本人继续从事《掬》的相关工作直至重启。随后,活字文化确认易潇雨为稿件编写者,推进《掬》成书,易潇雨提供照片证据证明其姓名确曾被置于编著一栏。


易潇雨举证,在活字文化编辑会上,《掬水月在手》编著一栏一度填写的是她的名字


活字文化领导层随后进行了更迭,刘盟赟成为新晋编辑部主任、刘净植入职成为活字文化副主编。在两人与易潇雨接触过程中,易潇雨感受到编著署名上公司态度的动摇。


据易潇雨文章称,2019年12月刘盟赟代表传达创始人董秀玉和总经理李学军的要求,让易潇雨在“稿费补偿”和“署名权”之间进行选择,在易潇雨追问稿费补偿是多少,她们避而不谈的情况下,易潇雨最终选择了“署名权”。


有出版界人士认为,让编辑根据原始内容修改成书的做法不少见,但是像活字文化对稿费补偿绝口不提的情况还是较为少见。


2020年3月,易潇雨完成初稿并提交,后因影片内容修改,书稿搁置。据易潇雨称,活字文化总经理李学军在过程中表示,此后稿件进入编辑阶段,交由刘净植负责,她不再被要求跟进、修改初稿。


易潇雨与李学军的微信及邮件沟通记录中,未显示李学军对初稿的质量有任何异意


2020年9月14日,李学军通知易潇雨,原稿件质量未达到要求且又新增受访者,因此不能署名。而易潇雨称,在查阅稿件后,她发现新成稿在内容上与其初稿差别不大,文章结构上也与她此前提供过的一版十分相近。


而李学军口中的新增采访者,恰恰是前期她亲口对易潇雨表示可以忽略掉的内容。


2020年10月,《掬水月在手》一书正式出版,易潇雨发现封面编著栏为“行人文化”和“活字文化”,而书末版权页也找不到与易潇雨相关的任何信息。


全现在11月17日联系到活字文化总经理李学军。在李学军看来,易潇雨发贴质疑活字文化是“一个很个人化的行为”。“她第一波发的文章里头,有很多想象的故事,我觉得我们也很难一条条地去驳斥。”李学军称自己这两天已经被这件事搞得应接不暇,针对目前的情况活字文化会有统一的口径之后向公众公布。


11月18日,活字文化发表了这份李学军口中的“统一口径”说明。声明称,易潇雨的初稿存在诸多硬伤,质量达不到出版标准,最终成稿也未采用其内容。但在这份回应中,依旧没有提及为何在认定初稿质量不达标后,没有第一时间与易潇雨沟通协商等细节。而与此同时,易潇雨也未对活字文化提出的稿件质量问题予以正面回复或提供进一步的洗稿证据。



「理不清的编著权」


编著署名权是易潇雨的主诉求,她并未提出有关经济利益方面的诉求。


通过各方发声,基本可以确认的是,至2020年7月,在活字文化的内部展示资料中,易潇雨的名字依然被放在编著的位置上。


目前争论的焦点集中在两点:活字文化认定易潇雨的文字初稿是否达到出版要求和最终成书付印的第三稿中,到底是否包含易潇雨的劳动成果。


活字文化在11月18日发表的声明中,对易潇雨的初稿质量不达标进行了举证。在活字文化原编辑王文(化名)看来,这本身就是可笑的。“3月提交的是初稿,用成稿的要求去评定初稿是不合适的,它还要经过一、二、三编的呀!不然编辑是拿来干什么的?”王文说。


易潇雨在接受采访时,多次翻阅出和李学军等活字相关负责人的沟通记录。沟通记录显示,从拟大纲到提草案,每个环节她都有与李学军沟通。每周一次的公司会议上她都会进行书稿的进度汇报,其他同事对此也有佐证。


从初稿提交,直至稿件已经被交由他人重新编辑,并因此被要求放弃编著署名权的9月14日前,易潇雨从未得到过来自活字文化对其提供初稿的任何异见。


“哪怕这个稿子真不合格,肯定是要先与前编撰者协商,定下方案之后再操作。”在王文(化名)看来,在“重写”稿件后再通知原作者,说之前的初稿不合格的操作是不合理的。


而易潇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得到了多位活字文化前员工的肯定。


活字文化原编辑任岷(化名)回忆起2019年和易潇雨共事的经历,表示:“电影一直拖着没上映,公司就让她一边策划搜集素材,一边编辑别的书。”


在任岷的回忆中,易潇雨是个勤奋的人,可能是因为做过记者,写作能力强,公司就把之前启动不起来的一个考古的书稿交给她整理,这也是个讲座稿,大量口语内容,整理难度很大,她也就听话的整理了。


易潇雨在活字文化任职期间亦有其他作为编辑推动出版的书籍


“虽然看不到她电脑屏幕上具体的工作内容,但是易潇雨确实没少加班。有时候我下班忘了打卡,回公司打卡的时候,会看到她都还在公司。”王文说。


活字文化11月15日发布的《律师函复函》中称:“活字文化被迫放弃易女士编写的书稿,也不再谋求在其书稿基础上进行修改,而是根据影片采访记录文字稿重新组织编写。”


对此,相关知情人士毛程程(化名)也表示:“在易潇雨起诉活字文化之前,直接弃用她的稿子肯定是没有的,是在原稿基础上进行了增补和修缮,但是至于修改篇幅和比例,需要专业比对。”


在易潇雨看来,重做在时间上不太可能。在她发完律师函,直接导致活字文化为了避免法律纠纷推翻重做到10月书稿上市,不到半个月。


北京扬涛律师事务所杨琳表示,即便是编纂作品,易潇雨依旧享有著作权。


该人士分析,双方当事人的叙述中都确认了一点,即这本书的写作素材是海量的采访资料。根据当事人易潇雨介绍,书稿的写作周期长达1年以上,在这段时间内她将海量的采访素材进行删减编排,并使用了自己的表达方式创作书稿。


“如果易潇雨的叙述属实,那么可以合理推断,她并非从事简单的编辑工作。”该法律界人士认为。相反,易潇雨在编纂过程中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素材进行了独创性的选择和编排,且形成的是能够独立表达思想或者文学艺术美感的内容。


“她创作的书稿绝非是采访资料的复制品,也不是汇编作品,而是一部具有独创性的文字作品。”该人士透露。



「不合规的合同」


易潇雨目前举证的两份与活字的合同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试用期劳动合同各自独立。其中,固定期限合同注明合同“于2019年3月4日生效至2020年12月31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2019年6月30日。”,试用期合同则注明:“于2019年3月4日生效至2019年8月31日终止。”,两份合同均未标明薪酬。


易潇雨提供的试用期合同和固定期限合同照片截图,尾页均签名且加盖公章


而《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无论从试用期长度还是从签订方式,单独两份合同均存在明显与相关法规不符之处。而通过对多名活字文化前员工的采访,全现在发现这并非个例。


“我入职时被告知必须做二选一”,王程(化名)说,按照公司的说法,在试用期间要么工资只能拿80%,要么拿全额工资但是公司不缴纳保险。最后王程选择了全额工资,因此在试用期间他一直没有社保。


而另外一名活字文化的前员工也称,活字文化在他入职后跟他签的是一份六个月的试用期单独合同,“这明显不符合劳动法”。在该员工向公司提出不合理后,公司回复说:“现在制度就是不规范,只能以后完善,大家都是签单独的试用期合同”。而在试用期结束后,也只能签订为期一年的正式合同。


活字文化现任编辑小杨(化名)也在她的文章中佐证:“易姑娘在文章中所提到的诸多关于社保、工资、试用期之类的种种问题,此前的确存在。”相关知情人士毛程程则表示:“目前活字文化依然存在没有得到合规合同保护的员工。”


此外,多位活字文化前员工表示,公司会“见人下菜碟”。对于那些“很努力才挖来的”、“高学历的”员工,他们会给予更短的,三个月的试用期。


而根据另一位活字文化前员工提供的截图显示,在该员工邮箱中收到薪资单中显示:“试用期期间的社保费2644.26元由个人承担”,这也印证了易潇雨在帖子中称活字文化不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的说法。


一名活字文化前员工提供的她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条,标注“试用期期间的社保费2644.26元由个人承担”


在众多活字文化前员工的口中,这家公司的编辑离职率很高,但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其他民营出版机构中。


2019年入职活字文化的童丽(化名)和同批入职的编辑基本都已离职,而接替易潇雨编辑《掬》的两位编辑都是刚入职的新员工。


活字文化作为民营出版机构诸多业务需要跟国有出版社对接,例如此次《掬》出版页上的责编一栏,署的就是四川人民出版社编辑之名。


“对于新人来说,活字的容错率不高,很多事都要你负责。” 任岷回忆。


易潇雨文中提到的编辑被夹在领导和美编之间两头受气的情况,也得到了活字文化前员工的佐证。“活字的编辑真的是太弱势了,美编太强势,然后新来的刘净植副主编也很强势。” 王文(化名)表示。


易潇雨的文章中说,活字文化的领导层在自己编纂《掬》一书遇到困难中曾对她说:“这是你自己的书,要署名上去的,你还不该用心用力全力以赴弄啊?!”


在某出版社工作的李立(化名)表示说,易潇雨的帖子对于全行业来说是件好事,可以让更多遭受过不公平待遇的出版界人士敢于站出来。据李立的观察,整个出版行业中对于员工的侵权并不少见。


她曾任职于某国内著名出版机构三年,这期间她的工资都是由私人账户发放,她此前并不知道、也不在意这件事,“觉得无所谓”。直到自己因办签证去银行,希望能打印出几年工作中的流水,因私人账户转入,银行却表示无法出具相关材料,她才逐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而据她回忆,该公司的五险一金也是按照当地最低标准缴纳。


李立目前已经离开这家出版公司,目前已经到另外一家出版社工作,回忆起曾经在前公司的经历只能摇头表示遗憾。尚未从大学毕业的她,就来到这家出版机构实习,最终选择留下工作,满怀着对出版业的憧憬,没想到最后只剩下失望。


易潇雨的帖子引发了出版界的热烈讨论,多位其他公司的编辑也在豆瓣网上表示,易潇雨的帖子让一些出版公司意识到自己在版权处理等做法上的不规范,连夜联系到自己开始重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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