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离婚时说好不用儿子养,现在又起诉赡养费,该不该给?
一年四季没有比冬天更深沉,更厚实,更有意境了,有谁能比冬天这样的使人冷静,使人清醒,使人激奋!走进冬天,让我们打开心扉。
王大爷有三个儿子,后因感情问题提出与老婆离婚,儿子们都反对,但他执意要离,为此与儿子们的关系闹得很不好。王大爷是煤矿退休工人,患有职业病贰期尘肺劳动能力障碍等级为四级。他平时经常要住院治疗,除医保报销外,还有大额医疗费要自己承担,三个儿子不看望也不尽赡养义务。王大爷一气之下向法院起诉要求三各儿子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
大儿子辩称,王大爷与母亲离婚时曾表过态,不要儿子们赡养,因此,不愿意承担赡养义务。另外王大爷每月有2200元/月的退休金,单位为其办理工伤保险,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医保报销后的自负部分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每月再要求支付1000元赡养费没有法律依据。
另外两个儿子没有提交书面答辩意见也没有出庭应诉。
本院认为,赡养父母是做子女的应尽义务,老有所养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当今社会人类生活的理想目标。本案中,原告的职业病享有终身免费治疗的待遇,其退休金每月2200元,高于本地人均消费性支出,原告的基本生活有了保障。原告诉请要求三被告每月支付1000元的费用的目的,是用于看病就医,解决医保报销后自负部分医疗费,但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有职业病以外的其他疾病,因原告的职业病享有终身免费治疗的待遇,因此,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1000元/月赡养费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同时,引起原、被告父子关系不和的根本原因是原告与被告母亲离婚,但现在被告的母亲已逝世,原告也年老体弱多病,三被告对原告与其母离婚一事的不妥做法应给予谅解。《小戴记祭法》中说,“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和气、愉色、婉容是解决家庭矛盾纠纷的基石,原、被告应认真对照一下,各自检查自己存在的不足之处。以后,三被告应该抽空多陪陪原告,多问候、多关心,常回家看看,双方多沟通、相互体谅对方的困难,改善家庭关系。
2018.12.22
农历:十一月 十六日
戊戌【狗】年
冬至【丽姐说法】每年公历的12月21日到23日,交冬至节。冬至这天,白昼最短,黑夜最长。在古代,冬至是一个重要的传统节日。每年农历冬至这天,不论贫富,饺子是必不可少的节日饭。谚云:“十月一,冬至到,家家户户吃水饺”“冬至不端饺子碗,冻掉耳朵没人管”的民谣。冬至这天陪着父母在温暖的家里吃一盘热腾腾的水饺,和父母唠唠嗑,尽享天伦之乐!父母的家永远都是温暖的避风港。
记得好多年前《法眼看天下》群里有位朋友咨询一个问题,自己的母亲在他很小时候与父亲离婚,以后一直没有履行抚养义务,而母亲年老后又向他提出赡养,他问自己还有义务支付赡养费吗?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赡养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父母抚养子女以及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都是法定的,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权关系而产生,必须履行。虽然他的母亲没有养过他,但他仍需要对母亲履行赡养义务。本案中法院判决驳回是因为王大爷有退休金,工伤保险待遇也有保障,不需要孩子另行支付赡养费。假如他没有收入来源,法院会根据他的具体情况支持他要求赡养费的诉求。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是家庭伦理的核心要求,是社会道德的基本价值取向,也是国家文明进步的标志。百善孝为先,尽孝是一种修养、品德。世界上什么都可以等,唯有尽孝不能等。“你不养我,我不养你”这种观念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符合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但是对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年老时再来主张赡养,虽然法院会判决支付一定的赡养费,但孩子们给的是不痛快的,想要孩子们常回家看看也是不可能。就如本案判决中法官最后的提醒:和气、愉色、婉容是解决家庭矛盾纠纷的基石,原、被告应认真对照一下,各自检查自己存在的不足之处,彼此多沟通、相互体谅对方的困难,才能改善家庭关系。
一九二九不出手。
三九四九冰上走。
五九六九沿河看柳。
七九河开,八九燕来。
九九加一九,耕牛遍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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