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在场微散文奖评选办法(2018年12月修订)
在场微散文奖评选办法
(2018年12月修订)
第一条 奖项命名。本奖命名为“在场微散文奖”,属于在场写作适应微信时代的一种探索形式,与“在场主义散文奖”无关。
第二条 评奖主办。本奖评奖由眉山市散文学会主办。
第三条 设奖目的。促进微散文创作交流,鼓励文学新人,探索在场写作的多种可能性,繁荣活跃“在场主义散文群”,适应微叙事、快节奏、多样化的现代生活。
第四条 奖金来源。本奖项奖金采取社会自愿赞助与眉山市散文学会资助方式。本奖项赞助属于纯公益活动,赞助人不以任何形式冠名、广告或穿插商业行为,不干预公正评审。在本办法原则下,有意赞助的朋友,请与本群主联系。赞助开支接受赞助人监督。
第五条 参赛作品。原创首发,以散文性和在场精神为价值尺度,强调介入现实,关注当下,体察苦难,发现生命,创新叙事,欢迎自由灵动的精美散文。单篇作品篇幅不超过550字。
第六条 评选形式。本奖采取同主题征文竞赛方式进行。两月一主题,主题请专业人士提供或从群友中征集。
第七条 奖项设置。本奖项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6名,分别奖给1200元、600元、300元和50元奖金(每期红包400元)。所有获奖作者,均奖励在场主义散文理论或作品文集和《在场》杂志一本。在具体评选中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第八条 成果运用。获奖作品择优在《在场》杂志设专栏刊发,并附专家点评(代《授奖辞》);或推荐给有关报刊、选集等刊发。条件成熟时,选编出版《在场微散文》专著。
第九条 评选方式。采取参考读者推荐、专家评定方式,坚持客观公允,以质论奖。评选结果接受群友道德监督,不作解释。
第十条 评选周期。从2019年开始,每逢双月10日20时颁发上一期奖。2019年2月10日颁发改评后第一期(总第31期)。
第十一条 本办法经眉山市散文学会审定后,从2018年12月起实施,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
第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主办方。
眉山市散文学会
2018年12月10日
特别说明:龚益成、苏世佐先生自愿赞助每期评奖等级奖全部奖金(每期各2000元,共4000元);北京了了赞助赠书部分。本群对他们对在场微散文的大爱和支持表示由衷的敬意。
在场精神的一个重要维度是发现。我们在从蒙昧中走来,走到现在,走向未来,走向文明的进程中,无时不闪耀着发现的光芒。可以说,发现是人类文明进步中最美丽的风景。
我们在谈到发现时,想到了什么?苏轼是看见:“遇隙则发见,臭味实一族。”宋应星则是创新:“ 唐开元宫中镜,尽以白银与铜等分铸成……朱砂斑点,乃金银精华发现。”(《天工开物·镜》)欧阳修想到的是表现:“虽其埋没而未出,其精气光怪,已能常自发见,而物亦不能揜也。”
在场微散文同主题有奖征文竞赛第31期命题:发现
面对纷繁的世界,你会想些什么、想到什么?你介入了吗?不是用形而上的逻辑演绎,而是用你的生花妙笔,呈现你独特的富有创新意义的发现,一个属于你的世界。
在场微散文第31期征文一人一稿,上限为550字,必须是原创首发(如其他平台、网站、论坛及报刊已发的,请勿投)。请各位老师在邮箱注明标题、作者和字数,将照片和稿件分别传进邮箱附件,简介写在文章下面(请将正文放大为小三号字,标题小二号字加粗),并注明所在地。截稿日期为2019年1月25日。在场微信平台投稿邮箱:zczy0838@126.com。
在场微散文奖在场微散文群,是在场主义散文流派创立的一个微散文平台,旨在宣传、交流、倡扬在场写作。
在场微散文,是在场写作的一种散文样式,主张通过在场性、微叙事、快节奏的书写,适应微信时代的阅读需要。
在场微散文奖,是在场微散文群开展的一项在场微散文同主题征文奖,每月一期,每期设一、二、三等奖各一名,分别奖给500元、300元、200元奖金,并颁发获奖证书;优秀奖若干名,赠送“在场主义散文理论卷”《颠覆城堡》和《在场》杂志,颁发获奖证书。其它优秀作品赠送《在场》杂志。
在场微散文平台是面向全国的文学交流平台。目前参赛作者来自全国30个省市区。
在场微散文奖颁出23期在场微散文奖颁出24期
在场微散文奖颁出25期
在场微散文奖颁出26期
在场微散文奖颁出27期
在场微散文第21期目录 (201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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