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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只看律师的人品,选择前还要看律所的“所品”

踢米尼 见我 2023-10-21


我的一个好朋友,原本在一家很大的上市公司做法总。团队很强,薪水很高,自身专业水平和影响力更是一等一的。然而就在不久前,她以极快的速度离开了公司,加入了一家非常有特色的律所。


在她加入这家律所之前,好几个同样鼎鼎大名的事务所也向她发出了很有诚意的邀请,但她最后选择了这家。

 

“是什么让你选了这家而不是其它?”


她给我讲了一些考虑的细节,但我认为这些都不是她决定的关键,而是她用来justify自己的决定的理由。因为透过她的讲述,我能清楚感觉到,其实她心里早已决定来这家所了,因为她特别喜欢、欣赏、尊敬这家所的管理合伙人C主任,她未来的老板。

 

我欣赏她的果敢,佩服她的勇气,也很关心她的状态,所以我俩时不时在微信上同步一下彼此的状态,分享一下最近发生的或有趣、或烦恼的事。

 

昨天她跟我讲了和她老板见客户的故事。

 

“上次我们跟一个大客户吃饭,客户问C主任对Jason的评价,因为Jason也想做这个客户的生意。你猜怎么着?”

 

一听这事我就来劲了,我知道Jason,他原来在这家所工作,已经跳到了另外一家同样拔尖的事务所。没想到江湖再见,竟然是来撬前老板的生意,有意思,非常有意思。

 

“C主任怎么说?”

 

“C主任对Jason高度评价!客户不满足,非逼问他,一定要他说点不好的。”啧啧,甲方原来可以这么任性啊。

 

“C主任笑笑说:‘我这个人有时候有点迟钝,一般都只看到人好的一面’。不管客户怎么问,他从头到尾都没有做出任何负面的评价,即使这个人是来抢他生意的、挖他客户的。”

 

“太了不起了!”我发自内心地赞叹——换我,真的很难忍住不说半句微词。

 

“不仅如此,在所内,他也从来不说同行的任何不是”。

 

我见过太多的同行相轻(并不限于法律服务),有的是赤裸裸的贬损,有的是暗戳戳的影射,哪怕自己做得还没那些同行好。


C主任自己本人和事务所已经是行业标杆了,怎么可能没见到同行之间的倾轧,怎么可能看不出一些律师的水平不足或人品瑕疵。看得到、看得清但不评价,更不贬低,这要么是巨大的克制,要么是本性的敦厚,either way,是个让人尊敬的君子。

 

“在我们事务所,不说同行坏话是纪律要求。”原来,不仅自己不说,还要求事务所所有人都秉持同样的标准。此刻我不仅对C主任肃然起敬,也更明白了这家所为什么一直口碑非常好。

 

我朋友真的特别喜欢C主任,所以我之前已经听过不少关于他的故事。

 

比如有一次,一个非常大的客户,因为一个标的几个亿的案子过来找到C主任,希望他们律所可以代理这个案子。C主任收了材料,在所内组织了精兵强将开始调研,一组人忙乎了一整周,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这个案子还是不要打官司比较好,建议客户以协商或者其他办法解决。

 

“客户不甘心,坚持要打官司。但C主任认为打官司有损客户利益,也不符合事务所的行事作风,于是自掏腰包请客户吃了一顿饭,解释了为什么自己不接这个案子,还给客户送了一套书……“

 

“我的天,那可是几个亿的标的啊,律师费怎么也得大几百万吧?就这么推出去了啊?真的一点都不心疼啊?“

 

“可不嘛,我听说了都觉得可惜。但这就是C主任的原则,也是我们所的原则,不该挣的钱,再多、再容易也不挣。“

 

据说那个被劝回去的客户,终究还是一意孤行,找了另外一家事务所打了官司。案子不仅没能赢,还另外搭上了大几百万的律师费——这是题外话,按下不表。

 

我相信,我朋友跟我讲这些故事完全是因为她忍不住,而没有任何粉饰或宣传的意图(因为她知道我们基本没有案件,更不会有用得上她们所的案子,哈哈哈哈)

 

但听到这些故事,我想的却是:


1. 律所品宣


各事务所的宣传材料上,都在强调自己擅长哪些事,做过哪些成功的案子,有哪些赫赫有名的客户。这些说的都是“专业”,但似乎很少看到事务所宣传自己的“所品”。


在我看来,“所品”既是一个律所的文化和价值观的综合呈现,也是一个律所无处不在的调性。


不知道为啥,说到调性,我就忍不住想到垦丁律师事务所,尤其是阿来律师的摩托车、VR眼镜,和那句暗语:“天目里还有我的工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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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个“所品”让一家所得以与其他所相区分,也是“所品”让一家所吸引到气味相投的客户。


我朋友给我讲的这些故事,如果能以任何形式被潜在客户知道,产生的宣传效果可能比10篇官方文章、10条官方视频更强。毕竟,优秀的律所很多,self-centered和profit-driven程度如此低的事务所却很少。


2. 律所评价


我们评价一个人的时候,除了评价TA的能力,一定避不开的一条是TA的人品。那么我们法务在选择律师、选择律师事务所时,为什么不将“所品”一起纳入评价呢?


“所品”好的律所,因为对自己有要求,也因为珍惜自己的羽毛,无论从专业上还是责任心上,都相对更可靠些,至少水平稳定可期。


说到这我又想起了一桩旧事。


几年前因为一个案子,有人给我推荐了一个资深律师,一家律所的创始合伙人。我一看名字,哟,好耳熟!耳熟不单单是因为他在这个领域做得不错,更是因为之前从好几位同行那边听过他的故事:挖墙脚啦,背叛伙伴啦,PUA年轻律师啦,几乎没有什么正面的评价。于是我马上pass了找这家事务所的念头,虽然案子可能是律所其他人处理的,虽然这家律所在这个领域确实做得不错。


在我否掉这家所的时候,潜意识里我或许已经将这个创始合伙人的人品与这家所的“所品”划了等号



3. 所品与人品


 一家律所的“所品”与创始合伙人的人品和价值观高度相关。如果不能确定一家所的所品,那么可以观察创始人或主要合伙人的人品。


如果创始合伙人人品堪忧,那么,就不要对事务所抱太高期望了。反过来,一家事务所如果流程混乱、弊病遍存,那么往往也是管理者纵容导致。


我在《工作10年的法务依然无法忍受的律师》里面写过的那个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去投诉的律师,做了错事之后我去找他们事务所的主任抱怨,主任不仅没道歉,还同样振振有词地为那位律师帮腔,说是为了我们公司好……拜拜了,您嘞~


当然,无论是所品,还是人品,有时候都不太好衡量。这儿我从朋友那得到一个启发,也许也是个评判的小诀窍:看看他们不做什么。是的,有所为,有所不为——评价律师、律所,不仅要看看写出来的、他们做过什么,更要看没写出来的、他们不做的事。


不说同行坏话,不恶意挖墙脚,不值得打的案子劝客户不要打,不该挣的钱不挣……这些虽是小事,但却足以窥管见豹。



我的书降价了,还没买的朋友,现在是入手好时机~


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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