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要不要费那力气“混圈子”?
之前看过一个段子,说保险顾问们为了找到高净值客户,不惜花重金去学些高大上的技能,混些高端俱乐部。这招开始很好使,可是没多久,保险顾问们发现,再去打高尔夫、参加游艇聚会,碰到的都是同行了。
律师与保险顾问有着共同的、强烈的需求:销售。保险顾问们早就明火执仗地去客户扎堆的地方找机会去了,那律师要不要也花点时间混圈子呢?
原本我是不敢就这事说话的,毕竟自己没做过乙方。但今天我突然就敢了。不仅敢,我还要大声说:律师一定得花点时间“混圈子”。
敢,是因为两件事。
第一件事:上上周末我在上海中心的申浩律师事务所组织了法律合唱团反舞弊闭门会议。所谓闭门,不仅门关上,手机也都暂时“圈养”,提前说清楚,所有讨论的内容不得传出这会议室。只有这样,22位参会者才能放心地讲述自己做案子的经历,讲自己的独门秘诀,这些可都是公开场所、书面文章不可能讲的内容。
活动没有公开发布,只在反舞弊团群里讲了下,但深圳、大连、福建的朋友都赶了过来。22位参与者,企业内部人员占了七成,法务、监察、内审,剩下还有几位做舞弊业务的律师。活动原计划一下午,因为讨论太热烈,结果生生不停歇地谈了5个小时。
活动结束后,一位好朋友悄悄问我:“我知道这活动你没向我们法务收费,但你向律师收费了吗?”
“没有啊”,我非常震惊:“说了免费活动,就是免费啊,而且一场活动怎么可能双重标准?”
那个好朋友像看傻子一样看着我:“律师们是愿意花钱参加有法务参加的活动的呀!”
我完全理解这个逻辑:很多律所、律师团队每年都会拿出一笔费用用于市场活动,而市场活动的大部分都是针对企业客户的,比如组织研讨会、峰会。
但是, 我组织反舞弊闭门会议,说是为了交流,那就是纯粹的交流,不掺杂交易。我们法律合唱团,一直追求最大限度的开放包容,我们的活动当然不会区分律师法务,不然怎好意思叫“合唱团”?
但是,这些不是我要说的重点。我要说的重点是,在活动过程中,几位反舞弊律师大放异彩,尤其是A律师,不仅讲了自己的经历,还毫不保留地分享了自己的观察与判断,如舞弊调查有时不过是股东之间斗争的工具,不小心引领讨论走向伦理道德,让我印象非常深刻。
结束之后有朋友跟我说:“上次我们有个案子跟A律师说的几乎一模一样,当时根本没想到还有他的那个调查思路。要是早点认识他就好了!”
我相信A律师在这场活动中赚大了:他不仅被精准的目标客户看见了,还迅速、高效地获得了信任。
而他的代价是什么?不过是花了半天时间,迈出家门,参加活动。
第二件事,是对成功律师的观察。
这几天我在陆续成立法律合唱团的地方团,希望之后可以以主要城市为单位,让当地法律人自由交流起来。目前已经成立的地方团包括上海、北京、深圳、成都、武汉、厦门、石家庄,即将成立的包括广州、长沙、西安、青岛。
在建群初期,不是得先邀请一些群友嘛,我在邀请人的时候特意甄选了一下,选择了那些我认为跟我比较熟悉、认可法律合唱团精神的年轻朋友。
而对于那些各城市的“大咖”们,我犹豫再三,没有邀请。我的考虑是,他们肯定比较忙,没时间参与群讨论,甚至可能被群消息打扰;另外,他们已经在“尖部”了,曝光需求、交友需求可能相较青年律师也没那么强。
结果你猜怎么着?
我在朋友圈发了地方团二维码,但很快群满200人,没法扫码加入了。之后我陆续收到私信,要我拉他们进群。在这些私信里,好些我故意没邀请的“大咖”也在!
这下有意思了:他们为什么还有时间、有热情到我们这看起来挺无组织的群里?
我猜测有一种可能:
他们不会因为成了大咖就不需要“圈子”,相反,他们知道“圈子”的重要性且一直在“圈子”里,所以才成为了手握大量客户的“大咖”——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很多前辈律师,已经很知名、很成功了,还四处奔波去演讲、讲课;很多合同相对论嘉宾,明明很忙,依然愿意让观众添加微信。
也许你会说,别废话了,我早就知道圈子重要,问题是怎么混进去啊?好为人师的我又犯病了:
一、不拒绝结识新朋友的机会
不要拿社恐当理由,与陌生人打交道谁都不自在。但是真想扩大自己的圈子,就硬着头皮,广泛结识陌生人。在出租车上跟司机聊天,在医院病房为受伤的病友提供些简单法律意见,在行业活动上主动加人微信,没什么大不了,丢不了脸,更不会有谁因此杀了你。
二、释放善意,主动帮助他人
昨天我刚在上海团里提到要搞线下活动,就有群友马上私信我,说有很赞的活动场地。字里行间都是真诚,都是情意。我是一个脸盲症重度患者,在记忆人方面有着巨大缺陷。但对于这样真挚的朋友,即使没见过面,也已经是心底的好朋友了。
说到这插一句,以上提及的所有城市,都会陆续开展线下活动。欢迎各地律所赞助交通方便的场地。
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对自己的要求是,但凡可以帮到别人的地方,毫不犹豫地伸手。即使别人不求助,也可以主动offer. 有时候一点点小小的善意,就像涟漪一样,不知道晕开到世界哪个角落,以什么样的方法帮助到什么样的人。
三、认识节点人物并与之建立友谊
刚过去的周末,申浩的田庭峰主任做了一件很匪夷所思的事。周五的下午他提到,他人在西藏,突然提出周六要做个10小时的直播。他联系我是问我能不能stand by,做候补主持人。因为田主任是我的直播嘉宾,我也经常蹭他们很赞的场地做活动,我虽然周六有安排还是挤出了点时间。让我吃惊的是,这件我看起来几乎没法短时间安排的事,他竟然做到了。
一整天的直播,不足24小时的准备,他是怎么做到的?我发现关键在于他能找到法律圈的节点人物。他找到常律师,找到大鱼,找到彭帅,然后就有了法天使、新则、法律先生的视频号同步直播。这几个主要的法律号同步播,这事阵仗就小不了。
因为认识众多节点人物,且维持良好关系,自己自然也成为节点人物,别人也愿意靠近。
我们法律合唱团也是,那些所有自告奋勇担任课代表的朋友,也很自然地被广大群友熟悉,且主动添加为好友。如此一来,他们也成为了一个个节点。
像我去年在合同大会上演讲说的,法律人一个不可避免的选择就是“并网”。不要单机作战,也不要满足于局域网,而是将自己置身万维网之中,激活系统,成为节点,其他节点也随之为我所用。
最后来个广告,想要加入法律合唱团的朋友,想要并网的朋友,或者单纯想要交流的朋友,可以添加我的微信。
分
割
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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