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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余额法计提折旧,用净值去乘折旧率,如果发生减值,计算折旧额的基数需要减去减值准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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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余额法计提折旧,用净值去乘折旧率,如果发生减值,计算折旧额的基数需要减去减值准备吗?
彭怀文
有人问:双倍余额法计提折旧,用净值去折旧率,如果发生减值,计算折旧额的基数需要减去减值准备吗?固定资产净值=原值-折旧,不减减值准备,如果后期发生减值准备,计算折旧时是否需要扣减?
我的解答:结论:需要。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的情况下,将每期固定资产的期初账面净值乘以一个固定不变的百分率,计算折旧额的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但是,固定资产不管是方法计提折旧,一旦出现了固定资产减值,就必须以减值后的账面价值(净值)重新计提折旧。如果固定资产经过评估,重新评估的预计使用年限低于前期预计的使用年限,在调整净值后,还需要按照重新预计的使用年限进行折旧。也就说按照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百分比也可能发生变化,比如原来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是10年,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的百分比就是2/10(20%),使用到第三年重新评估预计使用年限是8年,则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的百分比就是2/8(25%)。由于预估使用年限属于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应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即不需要对前期折旧进行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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