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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实务问题解答9则(2021年9月22日)

彭怀文 彭怀文说
2024-08-28
问题1:出差餐饮费和住宿费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可以抵扣吗?
差旅费报销入账,发觉餐饮费和住宿费在一张发票中,怎么抵扣呢
解答:
餐饮费和住宿费,开具在同一张发票上,没有违反发票管理规定,不能算为不合规的发票。
因此,餐饮费和住宿费开具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按规定餐饮费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但是住宿费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按照抵扣。
在具体操作是,先将整张发票进行认证抵扣,然后对餐饮费对应的进项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

问题2:前半年销售费用广告费,需要调账到销售费用其他里面,那结转的本年利润还需要调账吗?
解答:
根据描述,是年度内“销售费用”的明细科目之间进行账务调整,对“本年利润”是没有影响的,是不需要单独在调整“本年利润”科目,在“销售费用”明细科目调整后,和当期结转利润一起就自动调整了。

问题3: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时,需要计算免税业务的销售额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号)第一条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因此,上述规定中的“销售额”包括免税业务的销售额。

问题4:微信截图1万可以税前扣除吗?
还有假如有出库单可以税前扣除吗?
解答:
提问描述中“有出库单”,说明是购进货物。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发布)规定,对于在境内购进货物属于增值税应税发票的,通常是需要取得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除非满足“小额零星”等个人交易的才可以不需要发票。
显然问题中描述的交易额为1万元,不满足可以不需要发票的情况。
因此,在购进货物的情形下,如果没有取得购货发票(包括税务局代开的),只有微信截图和《出库单》是不得税前扣除的。

问题5:目前售后回租类型的融资租赁只能使用固定资产科目下的设备吗?
我看有些商租金租似乎没有那么严格的把控,有用投资性房地产的,更有甚者用在建工程的(某东租赁),有业内人士帮忙解答一下吗?
解答:
对于售后回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如果经过评估后不属于资产转让的情况,才可能出现提问中的情况;如果属于资产转让,直接就是按照先按照新收入准则做资产转让的处理了。
新租赁准则第五十二条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承租人应当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应当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因此,对于承租人(出卖方)在不构成转让资产的售后回租,实际上对该资产的会计核算不需要做科目调整,只需要确认一笔金融负债(租赁负债)即可。
借:银行存款
贷:租赁负债
其实质,近似于抵押贷款。

问题6:租快艇出海可以开发票吗?
解答:
出租方收取租金,您有权依照《发票管理办法》等规定向出租方索取租金发票。

问题7:买回来的二手车没有发票,但卖出去时要开具二手车机动车发票,会导致企业所得税虚高,请问这个如何处理?
解答:
提问中“买回来的二手车没有发票”,这个在实务中是不成立的,因为二手车过户需要二手车机动发票,否则不可能过户,应该是当时办理二手车购进时的经办人没有将发票交到财务部,因此您们的情况应该定性为发票遗失或未按规定保存发票,税前扣除凭证存在一定瑕疵。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发布)规定精神,以及发票管理规定,如果能够找到发票是最好,其次如果能在当初开具二手车发票的代开机构或销售方找到发票复印件也是可以的,最后还可以用企业银行转账支付凭据以及车辆行驶证等作为购进二手车的凭据。

问题8:医疗补贴要上税吗?
解答:
如果是单位的福利制度,人人均享受的“医疗补贴”,则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范畴,需要并入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单位职工,因为大病医疗造成家庭贫困等特殊原因,从“职工福利费”等给予的特殊困难补助,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9:实习生自己提供发票才有工资吗?
暑假在某国企实习两个月,现在即将结束,但hr说需要我们自己提供等额的发票才给发工资,想咨询下这样做不违法吗?如果违法应该去哪里维权呢?
hr甚至还提供了一个开发票的电话。。私开发票不违法吗………
解答:
企业要求实习生自己提供发票,不违反税法规定。因为实习生签署的不是劳动合同,提供的劳务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所以在金额超过500元时,企业要求提供发票并不违反税法规定。
对于学生实习,可以视为属于“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九)项规定免增值税。因此,学生可以到税务局申请免增值税的发票。
不要听信外面代开发票的信息或言论,直接去当地税务大厅代开,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等。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建议直接电话1236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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