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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职工子女报销的学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为职工子女报销的学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解答:
如果企业出于招揽人才需要,标新立异给予特殊人才子女就学补贴、购房贷款补贴等福利性补贴,虽然也是与工资一起发放(报销)并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但税务局可能会以该支出与企业收入无关而不得税前扣除。因此,如果企业有类似补贴的,建议只能停留于口头上,实际执行与企业文件、工资表、工资条等应以别的名称出现,比如“XX特别奖励”或“XX工资”之类。
因此,企业直接为职工子女报销学费的,属于与企业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但是,可以转换一下思路,不需要直接报销职工子女的学费,而是按照学费的同等金额作为特别奖励,以奖金的形式发给职工,然后以“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