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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收入是否需要中国缴税?
海外收入是否需要中国缴税?
我入职了一家中国企业,外派海外(长期派遣),本地发薪。公司说国内没有收入,不需要缴税,但是网上又说海外收入也需要缴纳个税,哪个对啊?
解答:
《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居民个人被境内企业外派到境外的,依然需要向中国政府履行纳税义务。
依照规定,居民个人在境外取得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或视同缴纳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抵免。如果境外可抵免额大于依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应交税额,实际上就不需要补缴税款,反之则需要补缴税款。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注意,此处是“纳税申报”,不是“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不能享受年收入低于12万元豁免申报的规定。
根据财税公告2020年第3号第八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纳税申报地点分四种情况:
1.在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则向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在境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则向户籍所在地或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3.在境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且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选择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4.在境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