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款购买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专项款购买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解答:
所谓的专项款,是指有专门用途的款项。而专门用途的款项包括两种情形:1.政府补助款项,指定了专门的用途;2.企业内部按照相关制度计提的基金,然后按照规定用途购买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如企业按规定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固定资产购建等。
一、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用于指定用途购置固定资产,按照政府补助准则规定,分为“总额法”与“净额法”两种会计处理。
比如,企业收到政府补助200万元,按规定只能用于研发设备的购置。企业购置了一台价值500万元的设备(假设不考虑增值税)。
收到政府补助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200万元
贷:递延收益 200万元
(一)总额法的会计处理
1.购进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5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500万元
2.固定资产使用期间折旧:
假如使用5年,如不考虑净残值,每年的折旧额=500/5=100万元。
则每年计提折旧:
借:研发支出 100万元
贷:累计折旧 100万元
同时,确认结转:
借:递延收益 100万元
贷:其他收益 100万元
(二)净额法的会计处理
1.购进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5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500万元
2.冲减固定资产原值:
借:递延收益 200万元
贷:固定资产 200万元
3.固定资产使用期间折旧,按照剩余的净额折旧。
假如使用5年,如不考虑净残值,每年的折旧额=300/5=60万元。
则每年计提折旧:
借:研发支出 60万元
贷:累计折旧 60万元
二、企业内部专项款项
以安全生产费用为例。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第三条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专项储备’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1.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借:制造费用等
贷:专项储备
2.购置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3.冲减“专项储备”:
借:专项储备
贷:累计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