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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的增值税税额是否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公司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的增值税税额是否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解答:
依照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二十五条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四)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因此,公司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的增值税税额是可以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是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抵扣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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