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乃彦院士:科技评价对科研诚信的影响
科技评价对科研诚信的影响
焦点:当前科技评价的改革应当重点剔除那些不科学、不合理、不规范的规定,抵制那些违背科学道德的不正之风,打破重学历轻能力,重资历轻业绩,重论文轻贡献的做法,使科技成果的评价能够真正促进我国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
科技成果的评价应该是对科技成果在学术价值、学术水平(认识自然规律上)和对社会(国民经济、人民生活、国防建设)贡献大小和所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做出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每项工作在结束时都要进行总结和评价, 但不是所有评价都要开鉴定会, 更不是所有工作都能获奖。
1.如何做到科学、正确地对科研成果进行评价。
在科技评价的体制机制方面,负责评价组织的机构不能是利益直接相关部门, 也不能是项目的直接领导机构,即非直接利益相关或利益冲突。从组织领导上,要实行回避制度,要由学术共同体,如一级性的全国性学会来进行。参加评价的专家中,小同行应占专家数目的2/3以上,人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要求是非利益相关的专家。受评审的个人和团队应该如实、客观、科学地提供被评价的材料,对弄虚作假材料的提供者要给予批评和处分。要让评审专家有足够的时间,了解和阅读评审材料,让评审材料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交流和接受监督。如前苏联研究生论文答辩,在答辩前一个月寄到学科有关单位和图书馆,并在图书馆中展示,以达到交流和监督的作用。此外,要增加公众对评审的监督和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对于评价结果,需要保密的一定要保密,但要防止用保密的名义去保护自己的落后和存在的问题。
2.科技成果评价要区分科研工作性质和学科内容的差异,不能一刀切,不能一切都以发表论文为唯一的标准。
科技评价要注意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的差别,文、工、农、医、理学科的不同,基础科学、应用科学,产业化之间的区别。不能用发表论文数来作为衡量的唯一标准,要看论文的内容到底解决了什么问题,贡献了什么,有多大的价值,不能认为只要在所谓影响因子高的杂志上发表了文章,就是一个科研成果了,而不去说明文章的贡献和价值在哪里,这种形而上学的管理最简单,但这是外行评内行,学生评老师最好用的一种方法。在这样的导向下,会把科研人员的注意力和精力引导到发表文章,追求文章的数量,而不重视质量,喜欢去做些容易发表文章的研究工作,而不愿意去做难度大,长时间攻坚的工作,一篇文章分两篇文章发表。此外,晋升教授、研究员要几篇SCI文章,至于他工作成绩如何?有什么贡献?却没有给以足够的重视。如对一些临床或门诊医生,不是考核在为病人治病的效果,而是强迫人家发表几篇SCI文章。
3.由于片面追求文章的数量,我国论文数量有很大的提升,但论文的质量却有待提高。
国内文章存在着一些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如在理论上、实验上高水平的文章较少;有自己的学术观点,建立自己的理论模型,或在自己的实验装置上做出高水平实验工作的文章较少。相当一部分的文章是在国外理论、实验工作的基础上,用人家的观点、模型做一些模拟计算,或者验证了国外实验结果的正确性。这种文章数量众多,实际上没有多大的意义,充其量就是给外国人的文章打一些补丁,或者说在外国人发表的文章中找一点狭缝,做些工作而己。
4.评价标准的误区,方法的缺陷,少数科技人员科学道德的缺失和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造成了近期在科技成果评定中出现一些问题。
当前科技评价中的一些误区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它严重地影响了科技事业的发展,也腐蚀了我们的科技队伍,并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必须认真地对现有的科技成果评价的体系、方法、制度进行改革,真正做到通过科技评价促进我国科学事业的发展。
首先,科技成果的评价更多的是对成果的水平和贡献的一种评价,在此基础上所给的奖励应该是一种荣誉,是激励科技工作者的创造热情,不应直接与晋升、住房、津贴等经济利益挂钩,其实这样紧密地和经济利益捆绑在一起的评定在国际上也是不多见的。晋级和提职应全面看本人在工作、学习中的表现及贡献等多方面的综合性指标作为依据,不能只看成果获了什么奖。凭一两项成果(甚至是虚假的成果)就可以获名获利,这样必然导致科研人员千方百计地争取获得好的评审结果,弄虚作假和言过其实的现象便应运而生。这种做法大大地伤害了老老实实努力工作的科研人员。
其次,科技成果的评价是一项复杂的事情,许多科技成果的水平和价值是不可能在研究课题完成之后,或者短时间内就能够做出公正、准确的评价。一些成果的价值要在三、五年后,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做出判断。
第三,要严格控制成果鉴定的范围,提高成果鉴定的质量。基础理论研究和软科学成果只能以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的形式在科学刊物上发表,听取学术界的反应和评论来进行评价, 不宜用鉴定会的形式进行成果鉴定。对于应用技术成果则视其实施后的社会经济效应,通过市场机制来鉴别和评价,经过时间的考验,优秀的得到社会的认可,低劣的被社会淘汰。要彻底改变以鉴定会作为研究工作的最后环节,以鉴定结论作为成果评价的最后依据,而是要真正看在学术水平和贡献大小来评价一项科研成果,鉴定会的结论只是作为一方面的参考,而不是唯一的标准。
总之,我们科技界要一起努力,健全和完善我国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改革那些不科学、不合理、不规范的规定,抵制那些违背科学道德的不正之风,打破重学历轻能力,重资历轻业绩,重论文轻贡献的做法,使科技成果的评价促进我国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
引用方式:王乃彦. 科技评价对科研诚信的影响[J]. 科学与社会, 2016, 6(4): 1-3.
来源:《科学与社会》, 2016年第4期: 1-3.《科学与社会》授权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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