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态|这五年,让党委书记扛起政治责任
责任的明晰,改变了过去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履责尽责认识不清、一说到正风反腐就推给纪委的状况,督促其切实履行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政治责任
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能有多大成就。
不平凡的五年,管党治党气象更新。不平凡的五年,写满责任与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入分析和准确判断世情国情党情,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对党的执政基础威胁最大的突出问题。在毫不动摇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从厘清责任、明确责任入手破题,抓住了管党治党的“牛鼻子”。在这个关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乎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抉择上交出了优异的答卷。
主大计者,必执简以御繁。
“各级党委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2012年11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就对党委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责作了强调。
2013年6月,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对党委在管党治党中的职责提出明确要求,“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书记要管。党委书记要在其位、谋其政,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
同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进一步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他特别强调,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
一引其纲,万目皆张。责任的明晰,改变了过去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履责尽责认识不清、一说到正风反腐就推给纪委的状况,督促其切实履行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政治责任;纪委也持续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改变过去职能泛化、战线过长的状况,进一步聚焦主业,更好地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责。
实践和认识不断发展,责任的内涵和要求持续深化——
2015年10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时,明确提出“各级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2017年7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实践使我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管党治党不仅关系党的前途命运,而且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勇气、更大的气力抓紧抓好。”
探索与共识不断集中,制度应运而生。
2015年10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门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有关情形做出处分规定。第一次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党内法规范畴。
“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2016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首次以党内专门法规的形式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作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并归纳提炼失职失责清单,为开展问责提供了明确依据和制度保障。
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的各级组织要强化对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各种行为。
同时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则规定,“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五年来,从明责到问责,从实践到制度,在党中央坚强领导和推动下,“责任”二字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深入,迸发出蓬勃动力。
责任的威力来自于落实。
落实责任,党中央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牢牢抓在手里,丝毫不放松、一刻不停歇。中央政治局每年都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每一轮巡视汇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巡视专题报告,习近平总书记每次都发表重要讲话,做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
——狠抓作风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万起,处理24.4万人。党风政风为之一新。
——重拳反腐,反腐败斗争形成压倒性态势。截至2016年底,中央纪委共立案审查中管干部240人,从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近3000人。
——实现党的历史上首次一届任期内中央巡视全覆盖。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规范监督执纪工作的全流程、各环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扎牢制度之笼,为制度治党提供根本保障。中央共出台或修订近80部党内法规,党的纪律生命线越筑越牢。
——补足精神之钙,为思想建党打造牢固根基。自上而下分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面启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靠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来支撑,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为推动落实主体责任,2014年,中央纪委约谈了省区市、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中央企事业单位和中管金融企业党委(党组)书记,并分赴各地督查指导。
随后,2015年1月召开的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对此再次做出部署:“要巩固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落实主体责任成果,推动地市一级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2016年1月,六次全会在部署“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时强调:“省市两级党委、纪委要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到基层。”2017年1月,七次全会再次要求“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纷纷打出逐级约谈、专项监督检查、巡视巡察、责任清单考核等组合拳,强化党组织责任意识,推动责任落地生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20个中央单位、中央企业和金融机构党组织,全部制定了落实主体责任办法细则。
2016年8月1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一个月后,辽宁拉票贿选案被严肃查处,45名全国人大代表因拉票贿选当选无效。
追究主体责任动真碰硬,对监督责任缺失的同样毫不手软。
仅2016年,全国就有990个单位党组织和1.7万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其中,有2200余人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达1400多人。
问责一个,警醒一片。
至今,中央纪委已先后6次公开通报因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被问责的案例34起。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责任追究典型问题432起。
历史的星空中,担当者璀璨夺目,推动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
新的征程上,担当者披荆斩棘,书写波澜壮阔的时代篇章。
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敲响了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时代重音,更唤醒了共产党人的担当精神,激发出奋发有为、蓬勃进取的强大正能量。
(摘自《组工文萃》2017年第九期)
稿件来源:《畅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