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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同意!深圳大幅增加居住用地!2021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公布

地产号 2023-01-03

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同意,《深圳市2021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于4月25日公布实施。2021年全市计划供应建设用地总量1130公顷,其中居住用地363.3公,产业用地171.4公顷,民生设施用地543公顷,商服用地52.3公顷

2021年建设用地供应各类用地占比



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我市开展建设用地供应工作的重要指引。“十三五”期间,我市各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均超额完成,五年共计划供应建设用地6250公顷,年均计划供应1250公顷;实际供应建设用地6682公顷,年均实际供应1336.4公顷。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这一重要历史节点,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更好地服务于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确保“十四五”建设用地供应开好局、起好步,自2020年7月启动《深圳市2021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通过内外联动、上下衔接,细化落实了《深圳市国土空间保护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用地规模和结构的要求,深入对接了《深圳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征求意见稿)》、《深圳市住房发展2021年度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计划,充分吸纳了各区意见,形成了2021年度全市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方案,通过优民生、增居住、强工业、控商办等具体措施,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提高城市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为深圳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土地支撑。


聚焦“住有宜居”,持续增加居住用地供应


不断提升供给能力,居住用地供应再上台阶——住房是民生幸福之本,为落实“房住不炒、住有宜居”精神,缓解住房供给压力,在去年居住用地供应高峰基础上,通过新增供应和存量挖潜相结合,今年将持续发力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计划供应居住用地363.3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32.1%,较2020年、2019年居住用地计划供应量分别提高了24%、142%

2019-2021年居住用地供应计划增长比例


合理引导市场预期,集中出让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商品住房用地149.3公顷,将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住宅用地“两集中”公开出让的工作要求集中分三批次供应。其中,第一批次6宗用地已于4月14日集中发布挂牌公告,第二批次用地将于6月底或7月初公告,第三批次用地将于9月底或10月初公告。

2021年居住用地供应批次


响应多样化居住需求,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落实中央经济会议“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倾斜”的要求,有力有序扩大租赁住房供给,从土地使用源头确保租赁住房用地需求。计划供应租赁住房用地不少于37公顷,占居住用地比例超过10%。

立足高质量发展,实现城市发展赋能增效


民生用地应保尽保,持续提升城市品质——加速补齐公共配套短板,对民生设施用地有需立保、应保尽保,全力保障教育、医疗、文化、交通等民生设施空间,精心打造民生幸福标杆,使得人民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提升。落实深圳自然博物馆、深圳改革开放展览馆、国家博物馆深圳馆等十大文化设施用地;推动光明高中园、深圳市第十三高级中学、中国科学院深圳理工大学等学校落地;保障赣州至深圳铁路广东段(深圳段)、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深圳至惠州城际铁路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项目等项目用地。


中山大学深圳校区效果图


统筹产业空间布局,推动优质项目落地——精准把控产业和创新空间需求,科学统筹产业空间布局,重点落实产业空间直供计划和2020年全球招商大会项目,具体供应实施规模不设上限,做到只要是符合深圳产业方向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需求的优质项目一定有地可落。落实多层次高质量的产业空间保障要求,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探索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更好满足多元化发展需求。


优化商服用地结构,保障总部用地需求——充分保障知识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强、集聚带动作用的总部用地需求。


精准对接项目需求,强化建设用地储备


在2021年供应计划编制过程中,通过信息化应用实现了供给与需求的高效精准对接,借助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系统收集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信息,充分利用“多规合一”信息平台会同多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开展可实施性研判,为供应计划的科学合理编制提供技术支撑。


在2021年供应计划实施过程中,引导各区建立辖区建设项目计划储备库,打好提前量、下好先手棋,形成“加快供应一批、重点储备一批、提前谋划一批”的建设用地供应推动机制,确保供应计划落到实处。


为服务国民经济发展、保障重点项目推进,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该供应计划印发实施前,已于年初提前部署土地供应工作。截至3月底,全市已供应建设用地223公顷,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20%。下一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系列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建设用地供应的空间布局和时序安排,确保按计划完成全年供地任务,为深圳建设全球标杆城市提供坚实国土空间支撑。


政策原文

   深圳市2021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 年4 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行动方案(2019-2025年)》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平衡生态保护与城市发展,实现城市的高质量发展、人民的高品质生活和空间的高水平治理。
依据《深圳市国土空间保护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结合《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深圳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征求意见稿)》《深圳市住房发展2021年度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统筹协调2021年度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和时序安排,特编制本计划。
一、2021 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总体原则
(一)充分落实《深圳市国土空间保护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各类型用地规模和结构的要求,实现国土空间总量管控、存量优化与流量增效。
(二)根据我市现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持续增加居住用地,合理配置民生设施用地,全力保障产业用地,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提高城市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为深圳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土地支撑。
(三)市、区各部门上下联动编制年度计划,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和建议,对年度计划供应总量和各类型用地规模、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完善,保证年度计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二、2021 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目标
2021 年度全市计划供应建设用地1130 公顷(详见附表1、2),其中:新供应建设用地829 公顷,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供应建设用地180 公顷,通过旧住宅区改造供应居住用地81 公顷,通过其他(含工改保)渠道供应居住用地40 公顷(其他渠道为《深圳市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20〕3 号)中包含的已出让未建用地、已建的合法用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存量用地等居住用地新渠道)。
具体情况如下:
(一)居住用地
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住房供应目标,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持续加大居住用地的供应。2021 年计划供应居住用地363.3 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149.3 公顷(新供应58.3公顷,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供应91 公顷),公共住房用地214公顷(新供应74 公顷,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供应19 公顷,旧住宅区改造供应81 公顷,其他渠道供应40 公顷)。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倾斜,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计划供应租赁住房用地37 公顷。
(二)产业用地
充分保障符合深圳产业方向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优质项目用地需求,具体供应实施不设上限。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2021年度计划供应产业用地171.4 公顷,其中新供应126.4 公顷,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供应45 公顷。
(三)民生设施用地
民生设施用地应保尽保,全面保障医疗、教育等12 类民生设施项目落地,加快推进国家和省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2021 年度计划供应民生设施用地543 公顷,均为新供应。
(四)商服用地
应市场所需安排商服用地,充分保障知识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强、集聚带动作用的总部用地需求。2021 年度计划供应商服用地52.3 公顷,其中新供应27.3 公顷,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供应25 公顷。
三、2021 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保障措施
(一)强化年度计划考评,明确主体责任认识从本年度起将各区的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居住用地计划供应量及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和公共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的实施情况作为年度计划实施的考评任务,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区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上报市政府。各区作为年度计划实施责任主体,应强化责任担当,将建设用地供应作为辖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合理均衡安排本辖区项目推进工作,全力保证年度计划各项任务按时足量完成。
(二)建立项目计划储备库,完善项目流动管控机制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开展建设项目预申报工作,收集汇总有用地需求的建设项目后按辖区转交各区。
各区应充分利用“多规合一”信息平台进行多部门多业务协同论证,按照可实施性进行研判分类,形成“加快供应一批、重点储备一批、提前谋划一批”的建设用地供应推动机制,建立辖区建设项目计划储备库,储备的建设项目用地面积不小于本年度分解到各区的计划供应量,并在年度计划印发实施后两个月内将项目计划储备库报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备案。
(三)加快建设项目供应,确保完成年度计划供应任务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各区应提前谋划做好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前期工作,以开发建设时序为手段科学安排建设项目落地,主动服务启动用地审批工作,在完成审批后督促相关部门尽快为用地单位建设项目核发划拨决定书或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完成备案工作,以加快推动建设项目开工建设。

附表一

2021 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分用地类型结构表

附表二

2021 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分区结构表


附表三

2021 年度拟供应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一览表

附表四

2021 年度拟新供应公共住房项目一览表

附表五

2021 年度拟供应旧住宅区改造项目一览表

附表六

2021 年度拟供应其他(含“工改保”)项目一览表


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来源:深圳梦(微信号ID:SZeverything)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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