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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脱掉的,是“文明社会”的遮羞布

思庐哲学 2022-01-17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四线段 Author 米尔镜水江逾彦辰




“我觉得我也被当众扒光了”


据西安市公安局通报:8月30日16时55分,郭某(女)乘地铁三号线行至青龙寺站时,因其接打电话声音较大,对面乘客陈某提醒其注意言行,随即两人发生口角,并引发轻微肢体冲突。其间,地铁公司保安员陈某某到场制止双方冲突,并要求两人下车进行处理,郭某拒绝下车。


因郭某持续大声吵闹,影响了地铁公共秩序,在车辆到达大雁塔站后,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并在女乘客因为初次拖拽衣不蔽体之后,保安非但没有为其遮掩的行为,反而在女乘客再次跑进地铁的时候,对其进行了二次拖拽。


随后,郭某再次返回车厢,自行整理好衣服,未再与他人发生争执,于18时05分从丈八北路站自行离开。(北京日报报道)



此事一经报道,就在互联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许多女性纷纷感叹:“我觉得我也被当众扒光了。”也有不少网民认为这属于执法当中的小事故,事出有因。而作为媒介大哥的央视新闻则锐评道:不能“各打五十大板”了事!


近日更是有网友发现:在新浪微博上关于此事件讨论激烈的部分tag已然神秘消失。



那么在这波涛汹涌的现象之下,我们又能思考些什么呢?当今社会以“文明社会”自称,此事却使人不禁疑惑“文明”与“野蛮”的界限究竟在哪儿?为何裸露的身体成为人们愤怒的来源?我们的身体在当今社会中又有着怎样的地位与价值?


露肤究竟是羞耻,还是文明开放?


1.身体的政治意味

这是一种操练的肉体,而不是理论物理学的肉体;是一种被权威操练的肉体,而不是洋溢着动物精神的肉体;是一种受到有益训练道德肉体,而不是理性机器的肉体。——福柯《规训与惩罚》
在人们的常识当中,人首先是作为肉体的存在——人的所有存在规定、存在方式和存在活动都是在肉体实存基础上展开的。

但从存在论上来讲,将作为肉体存在的身体理解为存在论意识的出发点并因此成为价值论的归属,却是现代才开始的——作为肉体存在的身体才在存在论上成为第一事实,肉体存在才真正被确认为本身具有价值;作为肉体的身体才不再被看成消极的被动存在,不再只是被贬低为工具和被克服的对象,而是获得了正当性,并且成为政治叙事的出发点。

在传统社会中,精神和灵魂的优先地位长期主导着人类的存在论意识。人将自身看成是灵魂或精神的存在,肉体的存在只是不朽灵魂的暂时寓所。灵魂和精神要得到净化、提升,达到真理,走进永恒,肉体就成了障碍并因此成了贬低、约束和克服的对象。
在这种观念主导之下,肉体被看成是精神的牢笼,以肉体为基础的感觉、欲望、需求和利益玷污了灵魂的纯洁,妨碍理性的认识,妨碍真正的信仰和高尚的道德。肉体总是被诅咒和蔑视,成了政治权力利用的工具和管制的对象:权力通过战胜肉体的过程和程度显示自身。
践踏肉体铺就了道德胜利的凯旋大道。贞节牌坊显示了肉体的失败和权力的胜利。肉体的生死、自由、疼痛都成了权力的工具。通过死刑、监禁、酷刑、流放、葬礼等方式,权力实施着对肉体的统治,在肉体上展示统治的意志。
现代解放的核心则落实到了对身体及其自由的肯定。用身体存在的优先性反思各种道德教条、宗教信仰、等级制度,以及抽象理性和抽象权利的局限性,政治叙事终于达到了政治诞生于肉体生命的存在这一朴素的真理。

身体从手段和对象变成了目的和基础——现代解放在这个意义上必然表现为身体的解放,表现为身体的自由。身体价值论地位的确立,意味着人成为自己身体的主体。
人要捍卫、保护和照料自己的身体,而不再将身体作为实现某种外在目的的手段。身体就是目的,就是最后的归属地。
当然,这并不是说作为目的的身体不再是政治的手段,因为没有作为对象的身体管制也就无法保护作为目的的身体本身,而是说身体本质上是目的,是一切价值和意义的根源。人必须为了自己的肉体活着,作为肉体的身体本身具有尊严。
目前来看,废除死刑、酷刑、逼供、劳役、流放等剥夺生命和处罚身体的方式是一种时代趋势,与肉体相关的权利因此也得到确认和保护。身体主权则表现为法律上的诸如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生存权、生育权等,是围绕着作为肉体存在的身体形成的权利。这些均体现了现代文明社会对于肉体之不可侵犯性的承认。
那么对于精神意识与肉体组织统一融合为一体的人自身,或许可以说人在社会中的主体性决定了人的身体的非客体性,而身体的非客体性意味着身体具有其内在的尊严
虽然人体在其生物学的意义上,不论是男性身体还是女性身体,都是自然的产物,在本质上没有优劣、贵贱、淫秽与纯洁、龌龊与秀美之分。身体所承受的一切是非观念,都是人在社会化过程中,通过意识的作用附加于身体的。
同时,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由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女性身体的客体化现象一直存在,她们被分离为一个人格与身体相互分离的矛盾体,丧失了人之为人的主体性价值所要求的完整性。所以,要想真正维护人的尊严,维护女性的尊严,我们不但要保护女性的人格尊严,还要特别保护女性的身体尊严。
2.凝视下的裸露与遮蔽


一种集体的巨大威力深深地感染了我,它深入到了我的心灵之中,并在那里窥视着我。——萨特《词语》
女性的裸体行为涉及到她的身体隐私权利,但却不必然侵害到她的身体尊严。例如,很少有人会在道德上谴责穿着比基尼走T台的女性模特、为人体摄影和画院写生做出裸体造型的裸体女性。那么裸露身体在什么程度上会危及人、尤其是女性的身体尊严?
让我们先从“凝视”一词说起。拉康在《精神分析的四个基本概念》里的《论凝视作为小对形》(Of The Gaze as Object Petit a)中详细论述了凝视的有关特质:“在视觉领域,凝视是外部的。

我被观看,也就是说,我是一个图像……这就是凝视的功能,它就存在于处于可见世界中的主体建制的中心……那在可见世界中决定着我的东西,在最丰富的层面上说,就是外部的凝视。
正是通过凝视,我进入了光,我接受的正是来自凝视的影响。因此可以说,凝视是一种工具,通过它,光被具体化了……我被摄-影(photo-graphed)了。”换而言之,在拉康这里,主体的承认来自于他者性主体的凝视,即主体最终成为了他者的欲望客体。在这之中拉康所强调的是,主体对自我的认识、认同到了他者性的入侵
正如波伏娃在第二性中所说,“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被造成的。” 拉康的理论建立在其俄狄浦斯情结之上,即一个男孩对于一个男人的认同——女性在其理论中是匮乏的、是他者。因此,拉康从一开始设定了预设:欲望是男性的无意识的表现,女性仅仅是进入男性视野并被客体化、他者化。这同时也是社会性别建构的过程。
更进一步,福柯在认为凝视象征着一种权力关系的同时,也提出了“话语即权力”的著名论断。在社会中,各个阶层群体中对话语的掌握是不平等的,权力的掌握程度自然也不相同。

在女性主义者看来,从古至今的话语体系都是父权制下的,是男权中心的;这意味着男性统治与男性价值在社会中的主导性、合法性,而女性则成为“第二性”。
依据上述理论,女性主义者也许会同意:男性凝视下的女性身体裸露会威胁女性的身体尊严——在男权中心的话语体系之中,女性的形象被男性观者的欲望所裹挟,主体性被男性的权力所贬抑甚至于消逝——但这并不意味着女性不应当裸露身体,而是试图指出男性凝视的不正当性。
通俗地说,在本无淫秽与圣洁的女性身体之上,人的意识,特别是男权社会的社会意识附加了各种各样的行为禁忌和廉耻观念,更常见的是女性成为了不具有人格意义的性对象。男权社会正是利用这些所谓正统的道德观念控制和奴役女性的身体和意识,这表明女性的尊严尤其是身体尊严并未得到现代社会,或者说男权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3.现代文明中的羞耻感


气候条件产生了衣服,人类最初穿上衣服是为了御寒;裸体在人类的初期(直到古罗马时代)是一种极其自然的状态,对裸体产生的羞耻心只限于赤裸的身体上有缺陷,或裸体的人有了过错,这时,衣服才有了遮羞的功能。—— 赫尔曼·施赖贝尔在《羞耻心的文化史——从缠腰布到比基尼》
羞耻(shame)作为一种道德情绪,也许可以简单理解为:当人们的不足和缺陷在现实性或想象性他者面前暴露时的感受。羞耻是主体在意识到权力丧失或处于不利时的自我保护性感受,但赤裸或暴露的意义在于,权力丧失本身“是由现实地被人看到所构成的”。
更一般地讲,在于意识到自我想象中的理想化他者的“眼光”,“这样的他者仍然要行使一个功能,要让主体回想起一个人,在他面前,这个遭遇了失败、丧失了权力的主体处于不利之中”。
那么在男女性的权力差异当中,羞耻更多地体现为女性在男性面前的自我保护感受。正如埃利亚斯和福柯所认为的,“社会控制的手段之一就是使人们对自己之所为或之所是感到羞耻”
羞耻既是一种因自身缺陷的暴露而产生的自我感受,也是一种看重现实性或想象性他者的社会感受;后一种即为他人不足的暴露而羞耻(以下简称 “为他人而羞耻”),或称为替代性羞耻
对于这种羞耻感,其之所以具有传递性和传染性,是因为某个群体成员所违背的是该群体所坚信和坚守的共同规范(如穿衣物,遮盖生殖器官等),但正是这种共同规范使该群体及其成员凝聚在一起。

与之相似的是作为正义的或道义的愤怒——义愤,主要指对不公或不义的愤怒, 且不是为自身遭受的不公和不义而愤怒,而是为他人遭受的不公和不义而愤怒,是民愤和公愤。从为他人的所作所为而羞耻到对他人的所作所为而感到义愤这一心理转变,是公共舆论的情感性基础和正当性来源。孟子所言 “羞恶之心,义之端也。” 其意大概在此。
而作为强烈的社会感受和公共情感,羞耻和义愤为公共舆论及其传播奠定了道德情感基础,赋予其强烈的正义性和约束性。
这些道德情感使得公共舆论不仅仅是个体意见的简单集合,而是源自于社会规范与道德习俗的集体意见。社会规范和社会习俗被严重违背之时,往往是人们最强烈地为他人而羞耻和义愤之时,同时也是公共舆论及其媒介建构最为热烈之时。
在这意义上,新闻媒体的建构作用既会扩大羞耻和义愤的公共性、正当性,也很可能会强化其危险性和极端性,网络社会和各种新媒体尤其会加剧羞耻、义愤等情感的极化。
可借用李普曼所言:“新闻报道的最高法则便是说出真相,羞辱恶魔/令恶魔羞耻(shame the devil)。” 新闻报道的本职工作似乎就是揭露羞耻之事,激发集体义愤。或者说,我们能从新闻报道之中看见羞耻和正义的界限。

把握个人边界,重视身体尊严


到此,我们或许对于开头的问题有了更深的思考与理解:
  1. 文明与野蛮之差可以从新闻报道中窥见,义愤多多少少能体现人们指向某事件或行为的朴素的道德情感。
  2. 人类身体的裸露常与凝视有关,而正是这种凝视威胁到了最基本的身体尊严;裸露或是遮蔽的表象下,更多是权力话语的意识建构,尤其是女性,苦其久矣。
  3. 身体并不肮脏,也无关贵贱,作为肉体的身体本身具有尊严,人必须为了自己的肉体活着。


人的肉体不应被当作、或者仅仅被当作灵魂的囚牢。认识我们的主体性,维护身体及其非客体性,在自我与他者的互动与联系中明晰个人边界,才能真正尊重自己与他人的身体尊严。
参考文献:
  1. 专著:[法]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刘北成,杨远婴译,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9年19月。
  2. 期刊:罗骞《现代主体性政治的逻辑终点——政治叙事中的生命政治概念及其环节》,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19年第2期,第5-13页。
  3. 期刊:郝红梅《论女性的身体尊严——对女性身体裸露行为的法理学思考》, 临沂师范学院学报 ,2007年10月,第68-71页。
  4. 专著:[英]迪伦·埃文斯《拉康精神分析介绍性辞典》,李新雨译,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年6月。
  5. 专著:[英]伯纳德·威廉斯,《羞耻与必然性》,吴天岳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1月。
  6. 期刊:王佳鹏《从替代羞耻到集体义愤:公共舆论及其媒介建构的情感机制》,新闻界,2019年第2期,第39-45页。


*本文为「庐中新秀Ⅱ期」实习生计划「哲普热点类」项目组成果


“庐中新秀”实习生计划是思庐哲学推出的实习生项目品牌,该计划依托思庐哲学“用自媒体的传播结构普及哲学人文”的理念,旨在培养高校哲学系学生的社会竞争力,在实践中进一步提升哲学素养,在求知与求真中惠及大众,以期向社会输送多元化的人才。


本次庐中新秀Ⅱ期突出「项目」概念,来自剑桥大学、伯明翰大学、索恩大学、中山大学、南开大学等高校的实习生分为记事访谈类、对谈沙龙类、 哲普热点类、哲学学术类、哲普新形式类五个项目组开展实习,探索哲学普及新形式。


作者:米尔、镜水、江逾、彦辰

采编:艾若排版:南山审核:永方美工/VI:小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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