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宜红:全球FDI萎缩,中国稳外资如何再发力
唐宜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院长
以下观点整理自唐宜红在CMF宏观经济热点问题研讨会(第86期)上的发言
本文字数:394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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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引资外部环境严峻复杂
第一,国际经济环境不确定性上升。全球经济政策不确定指数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呈现螺旋式上升趋势,在2022年新冠疫情后达到峰值(400以上),中国经济政策不确定指数则从2014年100以下大幅度上升至2023年10月的700多,是2014年之前平均水平的近5倍。因此可以看到国际经济环境不确定性急剧攀升,中国也面临巨大的不确定性挑战。
第二,全球投资流动放缓。在经历了2020年的急剧下降和2021年的强劲反弹后,全球FDI在2022年下降了12%(《世界投资报告2023年》数据),降至1.3万亿美元。其中,国际项目融资交易形式的FDI下降了25%,跨国并购形式的FDI下降了4%,净跨国并购数量下降了9%。
第三,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格局发生重构与调整,FDI面临着重要挑战。基于安全和可控考量,各国纷纷缩短和内收供应链。全球供应链、产业链和价值链的区域化、本土化、近岸化、友岸化趋势明显。对外经贸大学和国际组织最新发布的《全球价值链发展报告(2023)》中有一个关于全球价值链伸展长度的展示,2021年相比2020年,全球大多数行业价值链长度缩短。
第四,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对引资环境提出更高的要求。比如CPTPP等高标准贸易协定正在引领新的国际经贸规则变革。以RCEP和CPTPP进行对比后发现,整体上CPTPP开放程度的深度和广度都更高。RCEP是中国深入参与的贸易协定,注重传统经贸规则领域,比如服务贸易开放采用了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混合模式,实现零关税的货物税目比例为90%左右;对于知识产权保护中从商标注册范围扩大到声音等无形标志,加强了对地理标志和驰名商标的保护,对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化艺术列入保护范围等等,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而CPTPP在规则上有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关税最终要实现95%以上的零关税;对服务贸易和投资均提出了全负面清单模式;知识产权保护中,CPTPP已经将气味商标纳入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规定永久不对电子传输征收关税,规定数字产品的非歧视待遇;CPTPP涉及的很多新领域,比如国有企业和指定垄断,劳工、环境、监管一致性、透明度和反腐败等在RCEP中均未体现。所以,现在我们要了解国际标准和对接国际标准,争取在国际标准里有更多的话语权,这是中国走向世界、融入世界重要的制度性开放的表现。
同时,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推出新一代宜商环境指数,更加注重效率、服务和制度的综合影响。数字技术应用、环境可持续发展、性别平等主题在各个一级指标中均有体现与应用。这也是中国需要重视和积极应对的重要挑战。
二、吸引外资需稳增长和优结构
第一,总体吸收外资规模上升放缓,增速下降。从2021年开始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同比增速开始下降,从2023年4月之后降为负增长。
第二,外资来源与流向不够多元化。首先是外资来源较为单一。2022年中国超过七成的外资来自中国香港,来自日、韩、德、美等发达国家的外商投资均低于5%,对香港的外资依赖度较高。香港在中国利用外资以及粤港澳发展中承载着重要作用,但外资引进的整体情况下,我们不仅要关注高质量引进外资,也需要关注多元的外资分布对中国经济安全的意义。其次是从引进外资的结构分布来看,实际利用外资的行业结构仍主要以制造业为主,部分高技术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利用外资有待提升。此外,从实际利用外资的国内地区流向来看,利用外资的地区结构呈“东重西轻”的不均衡局面。2024年4月的数据显示,东部外资比例高达83%,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占比分别是5%、9%和3%,从各省市层面看,利用外资占比高的还是具有传统优势的省市,包括广东、江苏、上海等。因此,引进外资结构上的改善力度和改善预期值得关注。
第三,大型跨国企业出现将供应链迁出中国的现象。原因有三,一是东南亚和印度国家劳动力优势日益凸显。从中国流向东南亚地区的产业链与我国关联性非常强,仍具有可控性,但印度的产业体系较为完整,加上一些发达国家的介入,流向印度的产业链和国内产业链形成的竞争更加激烈;二是中国劳动力成本逐渐上升。从国际劳工组织调查的数据看,中国的最低工资高于印度、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越南等南亚和东南亚国家,且近年来呈现明显上涨的趋势;三是地缘政治等因素,部分跨国企业可能是基于成本因素的自主外迁,也有部分是迫于两国政治和经贸关系而外迁,还有部分因为产业链上下游相关联的裹胁性外迁。比如苹果、耐克和阿迪达斯等大型跨国企业,考虑到中国劳动力成本上涨和中美博弈的紧张关系, 将供应链生产、组装等环节从中国迁到越南、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国家。
三、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仍需加码
整体吸引外资的营商环境在不断完善。首先,营商环境不断改善。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10年至2020年的《营商环境报告》,中国营商环境便利指数排名从2010年的89名上升到2020年31名,高于越南、印度、巴基斯坦等国,非常接近日本(2020年29名),尤其在合同执行方面(排名第5)、电力配套设施完备性(排名12)等方面排名靠前;其次,市场准入不断放宽。2020年《外商投资法》的实施,明确了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从2019年至2020年,全国性负面清单和自贸区负面清单分别从40项和37项削减至33项和30项,再进一步削减至31项和27项,不断深化制造业开放,加速服务业开放;最后,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加强。根据《2022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2022年知识产权社会满意度得分81.25分,2022年在知识产权领域修改后实施了3部法律法规,发布了2个司法解释,出台实施了20余个相关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办理了知识产权维权案件7.1万件,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周期压缩至50%以上。
然而,中国营商环境与国际领先水平相比存在一定差距。首先,整体营商环境有待优化,个别领域发展相对落后。我国整体营商环境排名31名,部分领域的排名低于31名,存在很大进步空间,而且在开办企业进入时、办理破产退出时的排名分别为45名和51名,在融资信贷方面排名92名,在纳税方面排名105,因此整个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同时,部分领域市场准入限制仍有待进一步放宽。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制造业条目已经实现清零,但服务业市场准入限制仍然较多。比如对服务业的特别管制措施仍有8类22项,涉及物流、教育、文化、医疗、商务、电信、数字技术和数字内容服务等领域;作为试点的海南自贸港现行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中对金融业的限制措施共17项,也高于CPTPP成员国限制的平均水平。此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领先水平相比仍然不够。根据《国际知识产权报告(第11版)》,2022年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在世界排名仍处于中游地位,在亚洲地区与新加坡、日本、韩国存在一定差距,在版权保护执法上落后于亚洲平均水平。
总体来说,中国面临国际环境的复杂变化,对稳定外资的信心预期提出了迫切要求。高标准经贸规则与新一代营商环境评估体系对营商环境提出了更高标准,我国存在外资来源比较单一、实际利用外资地区结构不够均衡、行业结构仍需优化、外资甚至本土企业出现外迁的情况,面临很大挑战。同时,我国整体营商环境在纳税、融资、服务业市场准入、企业退出、知识产权保护等仍与国际领先水平存在差异,需进一步优化。
四、采取务实措施助力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拓宽外资企业投融资渠道。根据世行营商环境指数可以看出,我国的信贷使用指标和纳税指标与31名的总体排名差距较大,要着重改进。需要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发挥好外商投资促进专项资金的作用;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加大外商投资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加快相关金融产品的推出,使外商能够更深入地参与境内投资,提高外国投资者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采取搭建对接平台、设立绿色通道、适度提高信贷发放额度等方式扩大外资企业的融资渠道。
合理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限制,持续优化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深入对接CPTPP、DEPA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结合各省市、自由贸易试验区、自贸港自身的发展优势,合理缩减负面清单,持续优化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例如对试点开放的金融领域可以参考发达国家的金融服务负面清单,将我国的银行业、保险业按照业务内容进行细分,分别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等级由低到高,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再推广到全国,逐步、审慎开放非敏感领域的跨境金融业务;试点引入“棘轮机制”和“冻结条款”,确保开放程度和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只升不降。“棘轮机制”是CPTPP的一项保障措施,它确保成员国一旦在某个领域做出了开放承诺,就不得再降低其开放水平。“冻结条款”是CPTPP中对不能马上满足条件的成员方采取特殊政策,通过冻结这些特定的条款,允许成员国在一定时间内不必完全遵守这些规则,一旦成员国准备好实施这些规则,可以解除冻结并开始执行,旨在帮助成员国逐步实现协定中的高标准承诺;统筹发展与安全,采取分类分级管理来做好分析监管和防范,例如对于潜在金融风险的防范可借鉴日本负面清单的做法,要求在金融服务领域列出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市场准入等核心义务不符的措施,提前识别和预防潜在金融风险。
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外商投资保护机制。这方面需要从观念和实际措施上加强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的内容丰富,包括前面提到的“气味商标”、“有声产品”等都可以扩展到知识产权,所以要进行专业分析,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扩大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以应对当前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和数字时代的要求。
逐步扩展外资来源和流向,制定因地制宜的地区营商环境发展策略。维持良好可控的外部经贸关系,拓展外资来源;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吸引留住来自发达国家的高技术资本,优化外资行业流向;制定因地制宜的地区营商环境发展策略,例如通过政策优惠、产业补贴以及完备的配套基础设施吸引东部地区数字化行业、环保材料、新能源等新兴领域高水平外资进入和聚集。
对标国际标准,全面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扩大引资优势。对标CPTPP、DEPA等高标准经贸协定,加快政府采购、劳工标准、环境保护、跨境数据流动、跨境税收等一系列“边境后”经贸规则的制定;继续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夯实引资优势;依托城市群一体化、自贸试验区、自贸港、产业园区等来推进制度型开放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破除要素流动障碍;加块高质量人才梯队建设,以充足的高效人力资源替代过去低廉的劳动力优势,打造吸引外资新的人才优势等。
文章仅作为学术交流,不代表CMF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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