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实务】投资波兰实务指南
“中国贸促”近期推出了一系列最新的国别投资实务指南,点击以下链接,可查看已发布的相关资料:
今天推出“投资波兰实务指南”,希望对企业投资该国有所助益。
波兰信息和外国投资局是外商投资政策的具体执行机构和外资促进机构。在投资行业方面,波兰政府根据其行业特点,将其划分为限制行业和鼓励行业。
限制行业分为需获特许权,需满足条件并申请许可、需满足条件并登记注册三种不同类别。
鼓励类行业分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能创造新就业机会的工业项目、对国有企业的私有化项目、新兴行业、技术创新投资等。
外国企业作为法人实体在波兰境内可注册的形式有代表处、分公司、有限合伙企业、有限股份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或以不动产入股、跨国并购、股票收购,收购上市等方式进行投资。
波兰企业设立的主要形式有独资企业、民间合伙机构、法人合伙公司、有限合伙公司、专业合伙公司、有限股份合伙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欧洲公司、欧洲经济利益集团。
波兰允许商业合伙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分公司、代表处等经营形式。
公司组建程序的主要步骤包括:(1)公司协议公证、订立公司章程并正式签署和进行公证;(2)到国家法院注册司注册登记;(3)申请统计代码;(4)开立银行账户;(5)申请增值税号;(6)增值税登记;(7)到社保局登记申报;(8)到劳动安全检察局注册申报;(9)到卫生检査总局进行登记注册。
税收环境
波兰目前建立了以所得税和增值税为核心的税收体系,主要税种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一般而言,企业在本纳税年度为经营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允许税前扣除。举例来说,最常用的固定及无形资产的折旧/摊销方法是直线法。一些常见资产的法定年折旧率如下图所示:
增值税率分为23%(标准税率)、8%、5%、0%。
标准企业税率为19%。
个人所得税税率如下表所示:
申报缴税一般规定按月度和年度定期申报。企业自行到税务部门申报,税务部门核准后,企业采用银行转账或邮局汇款方式支付。
金融环境
波兰货币为兹罗提。
在波兰注册的外国企业可以在波兰银行开设外汇账户,用于进出口和资本结算。外汇进出波兰需要申报。汇出无需交纳特别税金。
波兰国家银行(NBP)是波兰的中央银行,执行《宪法》、《国家银行法》和《银行法》赋予的职权。上述三部法律确保了波兰国家银行相对于其他机构的独立性。
法律法规
根据中波《关于相互鼓励和保护投资协定》的规定,双方投资者在对方领土内的投资和与投资有关的活动应受到公平的待遇和保护,并且应不低于给予第三国投资者的投资和与投资有关的活动的待遇和保护。
根据波兰《外国人购买不动产法》和2004年4月出台的法规,任何外国人或企业均可在波兰购买土地,或通过购买一家拥有土地的波兰公司股份来获得土地的所有权或永久使用权。
2008年10月3日开始实施的EIA法案,对需进行环境评估的项目及相关程序等做出了规定。
会计和审计制度
波兰于1994年通过了《会计法》且一直沿用至今,该项法律管辖波兰境内企业的簿记事宜。
波兰境内公司进行记账时,可参照主要基于税收条款的简明原则,如税收收入和成本登记的形式或完全核算形式。除银行外,波兰对于会计入账没有确定统一的制度。在符合所有法律和申报要求的前提下,任何单位都有权制定相应的会计制度。
2000年修订的波兰《会计法》引入了《国际会计标准》,其中许多条例和规定都直接来源于该标准。此外,为适应全球化的要求,波兰政府允许将《国际财务报告标准》用作官方会计报告准则。
财务报告要在结账之后制订,并采用波兰语及波兰货币单位进行撰写。财务报表的审计根据国家法定审计师协会颁布的《法定审计师准则》进行,并遵守波兰的现行法律条款。
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
自90年代中期起,波兰的工作条件已取得大幅改善。工作报酬应与工种类别和必需具备的资格相对应,且应以提供的服务量为参考。同时,波兰在雇佣劳工及劳工保护方面有严格的规定,并给予地方工会较大的权利。
(根据上海市商务委、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资料编辑)
3、俄罗斯投资项目(木材加工、火电、水泥、垃圾回收、制砖等)
【贸易商机】
1、求购厨房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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