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为什么不可持久
爱情无疑是世界上最可宝贵的人类经验。它产生于13世纪,是一种浪漫的骑士之爱。当初,欧洲贵族实行长子继承制,家庭财产和爵位都由长子继承,下面的弟弟们没有财产和爵位可以继承,遂骑马浪迹天涯。走到贵族城堡,仰慕已婚的美丽贵妇,可望而不可即,只好在窗下弹琴唱歌,一诉衷肠。这就是浪漫爱情的源头。进入现代,由于无数文学艺术好莱坞影片的渲染,“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爱情在普通人中普及,成为缔结婚约的一个重要原因。
浪漫爱情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产生了一种爱恋的激情,这种激情不但在中国的文字记载中极为少见,在古希腊罗马也是一样。先贤苏格拉底极少论及,柏拉图所讲的爱情也只指性欲,而且是男人之间的性欲,因为在古希腊,每个少年都会有一位成年男子作为他学业、技艺、格斗的导师兼性伴,成年男子被称为“爱者”,少年被称为“被爱者”。少年成人之后会娶妻生子,中断与导师的关系。而所谓“柏拉图式恋爱”指的是少年与成人之间的精神恋爱,这一概念的形成是因为柏拉图对于应当更关心被爱者的心灵甚于迷恋他的肉体做了大量论述。
激情像火,柔情似水。火熊熊燃烧,但无法持久;水涓涓流淌,可无限绵延。在一桩有爱的婚姻当中,激情往往只是开局,在婚后的日常生活中,激情转为柔情,爱情变为亲情,因此才能长久绵延,才能不断不绝。如果这个转变没有完成,则往往导致关系中断,婚姻解体,或者因为一方还有激情,另一方已经没有激情;或者因为一方还想要激情,另一方已经不能给予;或者因为一方对第三人发生激情,另一方当然无法接受。有西谚云: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就是指的这种情形。
当然,如果激情无意导向婚姻,倒是可以在人生中不断发生,甚至绵延一生的,但是,爱情的对象不会是同一个人。我认识一位女诗人,她总是不断地陷入恋爱,她已经结过三次婚,其间还杂以多位情侣。她的经验充分证明,不断发生恋爱激情是完全有可能的,但是激情如果不转变为柔情,爱情如果不转变为亲情,二人关系是不会长久的。她的经验还具有一种警示作用:激情是激烈的,亢奋的,费神的,有时会伤人(有攻击性,狂暴),有时会伤己(撕心裂肺,柔肠寸断),有时快乐至极(狂喜),有时痛苦至极(失恋)。对于所有这些甜蜜和痛苦,狂喜和折磨,一个人如果决心投入其中,应当做好充分的精神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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