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观点 | 王文斌 、张媛:主观化视角下的“有”义及其用法探讨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八万学者关注了语言学通讯
主观化视角下的“有”义及其用法探讨
王文斌 张媛
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
王文斌,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认知语言学、语言对比与语言教育、词汇语义学。
王文斌教授
摘 要:“有”的不同语义及其用法长期备受语言学界关注,但对它的阐释却鲜有统一的模式。本研究着眼于“有”的概念本质,以语言的主观化为视角,基于认知语法的主观性识解理论,提出四个观点:一是“领有”义建基于“存在”义,是语言的主观化过程;二是“有”的反义词“无”“没”用法表明:两者虽具有概念重合,但“无”倾向于否定“存在”,“没”倾向于否定“领有”;三是“无”与“没”的概念重合很可能昭示了“存在”与“领有”的概念重合;四是“存在”“领有”义因识解的主观性程度不同而形成连续体模式,“有”的用法皆可统一于该模式得到阐释。
关键词:主观化; “有”义; 识解; 用法;
项目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英汉时空性特质差异与英汉二语习得的关系研究”(18AYY003); 教育部人文社会学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汉外语言对比及外语学习者语言研究”(19JJD740002);
文献来源:王文斌,张媛.主观化视角下的“有”义及其用法探讨[J].外国语(上海外国语大学学报),2019,42(5):2-12.
1.引言
“有”是汉语中的高频动词之一。在历时和共时维度下,学界对其语义和语法定位等方面的探讨从未停息过。“有”被称为领有或存现动词(Huang 1987:63;石毓智2004:16;沈家煊2016:209),这两个称名足以体现其基本语义。此外,“有”还表示发生或出现(赵元任1979:320),如“他有病了”;数量与比较(丁声树1961:80),如“他跑了有五千米”;也有程度义一说,如“他有他哥哥高”(石毓智2004:21;Xie 2014:114);以及主观义,如“有请”(薛宏武2011)等。在学界,“有”的语法定位随语义分析的不同存在多种说法,主要有五:1)动词,或者是普通动词,或者是表示存在关系的动词,或者是既表存在又表关系的动词(丁声树1961:79;吕叔湘2002:69);2)“有+VP”用法呈普遍化趋势,便有“有”作副词一说(如邢福义1990:87),但根据朱德熙的“结构的平行性”原则,“有”仍是动词(参见沈家煊2017:5),实际上,“有+VP”自先秦便有(王国拴、马庆株2008:88),是历史结构的复活(沈家煊2016:210),因此,不存在动词向副词转化一说;3)“呈现”义的“有”在“有些人”这类表达中已虚化为定语(蔡维天2004);4)“没有”与“了”的不能共现现象,引发了“没有”是完成体标记的说法,但Li&Thompson(1981:434)并不赞同这一看法,如很多动词无法与“了”共现,却能与(没)“有”共现,这一点与两者功能一致的说法不符。所以,“‘有’的作用是对处在各种时态下的时间表示确认”(王森等2006:16),“有没有”一件事与动作“完成不完成”概念不一样(沈家煊2016:212);5)“有”也被看作形容词词缀,构成“有年纪”“有创造力”的用法(石毓智2004:16)。各家纷说,尚无定论,这恰说明“有”问题的复杂性。
就语义和语法来说,前者是第一位的,语法是语义的形式化和规则化,而语义是对客观世界的概念化(Langacker 2008:15),所以,若要把握“有”丰富的语言表现,还是需要跳出仅对“有”的现象观察这一樊篱羁绊,将关注点聚焦于其概念本质。但是,以“有”论“有”似乎难以看清其全貌,这也是为何“有”的研究需借助对其反义词“无”和“没”的探讨。其实,关于“无”“没”的关系和区别,不仅在学界尚无定论,而且不单是以汉语为外语的学习者难以厘清其头绪,即便是汉语母语者对此也心存疑惑。鉴于此,本研究首先对“有”的概念本质进行初步解析,然后在反义视角下,观察“无”“没”在固化的词语中所呈现出的可替代和不可替代现象,进而深化对“有”概念本质的认识,并在追问该现象背后原因的同时,发掘“有”的语言表现的深层规律,力图对现代汉语中“有”的用法做出一个具有统一模式下的解释。
2.“有”的概念本质
无论是《古代汉语词典》(第二版,下简称《古汉》)还是《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下简称《现汉》)都列举了“有”的以下含义:领有、存在、富有/所领有的某种事物(常为抽象的)多或大、发生或出现、有的人/地方/时候。这些释义说明这几种含义古今基本未曾发生变化。但需注意的是,《古汉》对“领有”“存在”的描述中,都指出“与‘无’相对”,而《现汉》中的描述,是“跟‘无、没’相对”,这说明“没”出现较晚,“无”的部分功能已由“没”来承担。在此值得追问的是,“领有”“存在”“无”“没”之间具有怎样的概念关系?这一关系随着历时发展是如何形成和变化的?本研究认为,这两个问题对于揭示“有”的概念本质以及解释“有”的语言表现具有重要意义。
“有”的基本义是“领有”(如石毓智2004等)。然而,其基本义并不等于其初始义。蔡维天(2004:16)认为,“有”的存有、拥有、呈现、完成和断定等各种用法“都与‘有’的‘存在’意蕴有关”。薛宏武(2012)提出其初始概念是“存在”,“存在”是其概念和语义的原型,而“领有”则是经验完形。其主要论据在于:甲骨刻辞中,“有”表示“供板上放置着牛头”(转引自薛宏武2012:99),表“存在”。而从周代金文“有”的字形来看,象征着“右手持(着)肉”,仍表“存在”。对此,杨逢彬(2003:71-73)在研究中明确提出,虽然在意义上,存在动词可以表示“存在”和“领有”,但是,在甲骨刻辞中,并没有存在动词表“领有”的例子,“甲骨刻辞中的存在动词只有两个,有、亡(无)”。本研究基本支持这些观点,但是,关于“存在”是“有”的概念和语义的原型而“领有”义是经验完形的观点,本研究认为有待进一步探讨并需论证其理据。
根据以上陈述,“领有”义在“存在”义之后出现,那么必然有其语义拓展机制。“存在”在《现汉》中的释义是:“事物持续地占据着时间和空间;实际上有,还没有消失”。所以,“存在”即是一种事物与时空关系的持续,是一种相对静止的状态。这一概念较为抽象,可借用隐喻来寻找其理解途径。Grady(1997:152)在基本隐喻(primary metaphor)理论中,提到existence(存在)作为基本目标概念,与其规约地联系在一起的源域是“presence‘here’”(这里),即EXISTENCE IS LOCATION HERE。这一隐喻的动因是,我们对物体的意识(awareness)是相关于其在附近的出现(presence),如:
(1)All the bridges that used to span this river are gone.
(2)The affordable cellular modem has finally arrived.(Grady 1997:284)
此外,“存在”也可以通过可视性来理解,即EXISTENCE IS VISIBILITY,如:
(3)The dodo disappeared in the 1600s.
(4)Rap music first appeared in the late 70s.(Grady 1997:284)
无论是“意识”还是“可视性”,其实均暗示着另外一个事实:“存在”与主观性有关,正如Grady(1997:156)所说,一个物体的存在实际是我们毫无意识的、立刻就有印象的主观性事实。换言之,“存在”是人作为主体对物体占据空间这一现实进行判断所得出的结论,这也印证了Lyons(1977)的观点:言语中总会有说话人自我的印记(参见沈家煊2001:268)。
然而,认知主体与指称客体在特定言语情景下是动态一体关系(王义娜2008:34),这取决于认知主体的识解方式,即以不同方式感知和描述同一情景的认知能力(Langacker 2008:43)。Langacker(2008:77)以视觉感知描述了主观性和客观性的区别:当人作为主体在台下看台上的客体时,人对主体自我的识解达到最大主观性,对客体的识解达到最大客观性,主体可以意识到知觉客体;当台上的客体逐渐从台上转移到台下时,随着与主体的距离越近,客体的客观性就会逐渐减弱,融入主体自我(王义娜2008:32),这时,主体对客体识解达到最大主观性,对自我识解达到最大客观性。所以,主客观性具有程度上的差别(邵敬敏2017:8)。
可见,“存在”义和“领有”义之间既是历时关系,又是共时关系,但无论何种关系,都离不开主观化。主观化既包括语言共时层面的主观化表达方式,又包括历时过程中表达方式的变化(沈家煊2001:268),是因语言具有主观性而体现出的语言结构或者所经历的演变过程(参见Traugott&Dasher 2002;沈家煊2009;刘晓林、王文斌2017等)。
当人们描述“手里持肉”这一情境时,是作为主体从台下对台上“手”和“肉”之间的关系进行的最大客观性的识解。随着台上的情境向台下转移,该情境便可转变为主体参与者的行为:当情境要素之一“肉”逐渐融入台下的识解主体“人”时,“肉存在于手里”便可以识解为“肉存在于识解主体的手里”,“存在”也就拓展出“领有”义。在此,作为客体的“肉”随着与主体的接近,其客观性逐渐减小,主体对客体的识解由此达到了最大主观性,并对自我识解达到了最大的客观性。正如“桌子上有本书”和“我有一本书”这两例,前句中,主体,即说话者,对“书”的识解具有最大的客观性,而后句中,主体,即“我”,对“书”的识解具有最大的主观性。这一语义的拓展过程就是主观化的过程,符合人最基本的主观能动性,以及人对客观世界进行主观认知的意愿和潜能。反映在语言上,客观识解下的物体比主观识解下的物体更突显(Langacker 2008:77),那么“存在”的物体要比人所“领有”的物体更突显,所以,“桌子上有本书”所突显的是客体“书”,而“我有一本书”所突显的是主体“我”。
可见,“有”语义拓展的内在动因是人的主观性识解,导致了客体的主体化,见下图1,S表示主体,O表示客体,L表示地点,箭头表示识解,经过主观化过程,客体融入了主体,“存在”义拓展出“领有”义。
3.“有”的反义概念的划分———“无”和“没”
当“领有”义出现后,“存在”义与“领有”义并存的状态延续至今。本研究对这两个语义在以下语料(1)中的不同分布进行观察后发现,“存在”与“领有”之间概念语义的拓展关系对于目前“有”的使用状况具有很大程度的影响:
(一)有偿———无偿有关———无关有线———无线有期———无期有碍———无碍
有的放矢———无的放矢学业有成———一事无成有机可乘———无机可乘
有凭有据———无凭无据后继有人———后继无人榜上有名———榜上无名
言而有信———言而无信
有始无终 有恃无恐 无独有偶 无中生有 有口无心 有眼无珠 有教无类
有头无尾 若有若无 有过之无不及 无声胜有声 有勇无谋
(二)有劲———没劲有脸———没脸有戏———没戏
有模有样———没模没样有一搭没一搭
(三)没心没肺 没头没脑 没轻没重 没上没下 没大没小 没皮没脸
(四)无坚不摧 无恶不作 无话不谈 无稽之言 无耻之徒 无端生事 无为而治
别无他物 漫无边际 身无分文 手无寸铁 目无王法 百无禁忌 无欲无求
(五)无精打采/没精打采没法没天/无法无天没头苍蝇/无头苍蝇
没牵没挂/无牵无挂有气没力/有气无力没理/无理
首先需说明两点:其一,以上基本都是固化的语例,既有双音节词,也有成语或习语,其特殊性在于承载着语言的历时发展,经历了词汇化或语法化的过程,也是这两对反义词用法的缩影,即“有—没”和“有—无”;其二,本研究仅考察“无”“没”与名词结合的语例,尚未考察如“有去无回”这类否定动词的语例,其原因在于对于“存在”“领有”义来说,物是第一位的,而非事件和性状。
以上语言现象表明,“无”和“没”都与“有”相对,但这并不意味着“无”与“没”同义,相反,两者在通常情况下具有不可替代性。在第(一)类,“有”的反义词只能用“无”,不能用“没”替代;在第(二)类,“有”的反义词只能用“没”,不能用“无”替代;在第(三)类,成语中只能用“没”,不能用“无”,也不能用“有”,若以“有”替代,那就不再是固化了的成语;在第(四)类,这些成语只能用“无”,不能用“没”,也不能用“有”;在第(五)类,这些成语既可用“没”也可用“无”。根据本研究对《汉语大辞典》在线搜索的结果来看,“无”与“没”可相互替代的用法较为少见,即第(五)类情况非常有限,这说明两者各司其职,对于“有”的反义概念的划分呈互补性倾向。如图2所示,虚线椭圆表示与“有”概念相反的概念域,它由“无”和“没”划分,“无”和“没”重合的区域较小。
对此,本研究认为,“无”倾向于对“存在”义的否定,“没”倾向于对“领有”义的否定。这一点在《现汉》对“无”和“没”的释义中却尚未得到充分说明。
第(一)类中,除了“有眼无珠”“有勇无谋”外,其它词语中,“有”或“无”皆表示“存在”或“不存在”,即并非人所领有的事物。如“有偿”,表示“存在”补偿这回事,“学业有成”,表示成功已客观“存在”,“若有若无”,表示好像“存在”,也好像“不存在”。第(二)类的用法少得多,其中“劲”“脸”“模样”等都是人与生俱来所“领有”的,“戏”在此指的是“希望”或者“盼头”,但是“没戏”较为口语化,且带有较强的主观色彩,这一点可跟“无望”做一对比,如:
(5)就凭你们这股劲,工商联有戏。
(6)你如果把功夫用在自吹上,那就没戏了。
(7)中国的出口有望大幅度增长。
(8)这些将领见守城无望,便纷纷弃城逃走。
例(5)和例(7)中“有”的含义具有差异,说话人对“工商联有戏”这件事是一种主观上的强烈期盼,以至于可将“戏”(希望)看作是“工商联”所有,而“出口增长”“有望”这件事,说话人更多的是一种客观表达意愿,“有”理解为“存在”较合适。其反义用法“没戏”“无望”就能体现出这一特点,例(6)中“没戏”可理解为本该拥有的希望却失去了,而(8)中,“无望”表示希望已不存在。同理,可借用这一视角理解第(三)(四)类用法,显然,凡是涉及人与生俱来的人体部位时,大都是用“没”做否定词,正如第(三)类语例所示,而否定客观对象时,用“无”的语例较多,且基本都可理解为“不存在”,正如第(四)类语例所示。对于第(五)类,“没”“无”在同一词语中可彼此替代,这一情况仍有必要考察其语义差异,因任何语言形式的细微差别都能体现语义差别(Bolinger 1968:127,Goldberg 1995:3)。以“无精打采”“没精打采”为例,试看以下两例:
(9)院长没精打采地枯坐在办公桌后面。
(10)分布在大江南北的果树园子大多变得老气横秋,到了市场难免无精打采。
根据本研究第2节中对“存在”义和“领有”义的区分,“存在”涉及较为客观的识解方式,而“领有”则涉及较为主观的识解方式,那么,在以上第(五)类用法中,若用“无”,客观性就更强,就说话人来说,会有刻意拉远主体和客体距离的主观意愿,例(10)中,用“无精打采”更能强调“市场”不景气的客观现状。然而,若用“没精打采”,主观性则更强,说话人倾向于表达主体与客体拉近距离甚至是“领有”的感情色彩,例(9)强调,院长应该有精神,但是却失去了。这种感情色彩的区分非常细微,但是“无”和“没”的历时语义发展以及高频的语言使用已经将其固化于这些成语。说话人在不同语境中,出于不同交际需求,会有意或无意地选择相应的表达方式。
以上分析可至少表明三点:其一,“领有”义是“存在”义主观化的结果,是人对客观世界以及自身认知发展的结果。其二,从“有”的反义词来看,“无”“没”不仅仅是方言中有无的问题(如潘悟云2002),也不仅仅是与“有”相对的关系,而是在语义上各有所司,“无”强调对“存在”的否定,而“没”则强调对“领有”的否定,当然,这不能否定两者有概念重合之处,也不能否定目前语言使用的事实,即“有”的否定大多用“没”。以上基于固化词汇的分析,说明“无”和“没”的区分是“有”“无”“没”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这一阶段对它们目前的用法具有影响,既体现于以上的语言表达方式,又体现于主客观感情色彩的倾向。其三,“无”“没”的概念重合很可能说明“存在”“领有”也存在概念重合,这是下文分析的重点。
4.连续体模式下对“有”用法的阐释
对“有”及其反义概念的分析表明,“存在”和“领有”义之间的概念区别和联系可作为探讨其各种用法的出发点。吕叔湘(2002:68)探讨有无句时指出,“我有一本书”这种领属性起词的有无句和“蜀之鄙有二僧”这种时地性起词的有无句,其中的“有”确有不同,但是“不要把他们当中的距离看得太大”。蔡维天(2004:17)提到,拥有与存有之间有灰色地带,“与实词虚化和语意引申”有关。袁毓林等(2009)从语义情景差别角度将“有”的语义模式划分为四类:领属、包含、包括和存在关系,并提出“拥有”和“存在”可相互转化。该研究表明,“领属”和“存在”之间有中间成员,既然语义可以转化,那就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这虽与本研究观点一致,但是袁文尚未解释其转化的机制。从上文论述的识解角度看,转化实际是对同一场景识解方式的转化,随之,主观性程度发生变化,概念语义也就因而不同,如:
(11)a.邵京海有一台打字机。→b.邵京海那儿有一台打字机。
(12)a.他突然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b.他心里突然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
(袁毓林等2009:305)
(11)和(12)两组句中(a)的客体“打字机”和“感觉”都被识解为在台下,融入主体,客体的客观性最弱,“有”可解释为“领有”,而(b)的客体“打字机”和“感觉”都被识解为在台上,客体的客观性比(a)强,“有”可解释为“存在”。在此需要指出的是,(11b)比(12b)的客观性强,因为(12b)可以看作是“领有”义和“存在”义的中和,偏向“存在”义,下文还有类似现象的解释。
根据上述讨论,本研究提出“存在”和“领有”形成一个连续体模式,两端分别是客观性最强的“存在”义和主观性最强的“领有”义,从“存在”到“领有”是识解的主观性增强的过程。吕叔湘(2002)对无起词有无句(如“有人于此”)、时地性起词有无句(如“此地有崇山峻岭”)、分母性起词有无句(如“船有两种”)和领属性起词有无句(如“我有一本书”)的划分方式,实则已涵盖着这种连续体的视角。根据上文对“存在”向“领有”语义拓展的认知动因和机制的分析,这一连续体过程是一个客观性和主观性你消我长的过程,是从相对客观性的识解方式向相对主观性的识解方式的演变,由此派生出不同的语义内容。从历时角度看,“领有”义是逐渐拓展自“存在”义,其涉及的识解序列大致如此:客观性存在>相对主观性存在>主观性存在>客观性领有>相对主观性领有>主观性领有。该序列右侧的语义通常以序列左侧的语义为基础,只要具备了序列左侧的语义,在一定条件下,其右侧语义才能实现。正因此序列的存在,“有”的各种用法才得以实现。但是,这一识解过程不可逆向,因为正如上文所提,“存在”是第一位的。连续体模式如下图3所示,该图同时标明,“有”的反义词“无”“没”各司其职。
本节下文仍然只对“有+NP”用法进行讨论。除了“存在”“领有”义之外,石毓智(2004)提出这一结构具有程度义,并从社会因素和交际动因方面探讨其原因,即与名词的计量起点有关:如果以0为起点,那么该结构不具程度义,如“有消息”;如果以社会平均值为起点,则具有程度义,如“有钱”。束定芳(2018:49)提出,这些意义与“中性名词”的类属及其特点有关,在一定使用频率下,“中性”名词会获得“程度”和“评价”义。这些观察富有见地,加深了我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本研究认为,社会、交际等外部因素发挥作用也必须以语言内部因素为前提,“有”和NP作为组成部分,必然有其各自不同的语义贡献。本研究由此认为,之所以不同名词与“有”结合并产生不同语义,还在于这些名词的特点与“有”语义的连续体模式相恰,“有+NP”也随之形成连续体。
4.1“有”用法中的“存在”义
连续体最左侧的“存在”义,是人作为主体对物体占据空间这一现实进行判断得出的结论。其实,依据主客观性的程度不同,“存在”义也会有所不同,如:
(13)窗外竟然有一棵树。
(14)有一天,我信步走进了书店。
(15)有人认为,教育现代化是社会现代化的一部分。
(16)人的生命也会有危险。
从(13)到(16),所述场景融入主体的程度越来越高,对场景识解的主观性越来越强,“有”的语义在不断地主观化。例(13),某地存在某事物,主体不在场景中,是典型的客观“存在”义;(14)中“有一天”这类结构,袁毓林等(2009:302)认为是“存在”的量化意义,源自存在义的虚化,这与当前模式下的分析契合。本研究认为,这是以事件为参照,在时间轴上定位了“一天”的“存在”,这一定位与说话人对事件的概括性认识有关,场景已经开始靠近主体,主体对场景的识解主观性增强;(15)仍然是对事件的定位,但不是在客观时间轴上的定位,而是在主观意识中的定位,这一场景较(14)的情况更加接近主体,虽不是在主体自身的主观意识中定位,但需要在很大程度上融入主体的主观性识解,其主观性程度比(14)高;(16)表示说话人认为生命“存在”着危险,是说话人以自己为参照点,将“人的生命”融入自我视角,对场景所做的主观判断,可以说是主观性程度最高的“存在”,已开始向“领有”义过渡。
4.2“有”用法中“存在”和“领有”的过渡义
“有危险”这类用法,刘丹青(2011:101)也有同样的观察,认为它们是负面领有的表达,如“有病”“有债务”等。在连续体模式下,这类表达正是处于“主观性存在”和“客观性领有”之间,与上文所分析的“没精打采”和“无精打采”区别一样,若表达负面领有,说话人自然会拉远主体与客体的距离,尽量不去融入主观性的色彩,这时“领有”义的主观性最低,近乎“存在”义,如:
(17)这是个女性化的、有恶习的、想入非非的小伙子。
(18)乳名保密,否则有仇人将乳名施用巫术。
例(17),从说话人角度看,表示这个小伙子身上存在恶习,将该事件最大的客观化,但若从“小伙子”角度看,显然他主观上不会愿意“领有”恶习。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读者都会将“有”解读为“存在”或者主观性非常低的“领有”。同样,例(18),将“有”解释为“存在”更合适。
另外一类处于“存在”“领有”交界处的“有”的用法,是“V+有+数量结构”,如:
(19)史更新走了有三四里地……(刘流《烈火金刚》)
(20)她吃了有五个包子……(网络小说《乡村异事》)(转引自宗守云2013)
袁毓林等(2009:300)认为,这类“有”表示“达到一定的数量或程度”。宗守云(2013)将“有”分析为主观估量标记,数量结构表概数。这两种说法其实趋同。
与此类似的结构是“有+N+(程度词)+A”,石毓智(2004)将其分析为与程度义有关的结构,如:
(21)这孩子已经有我那么高了。(吕叔湘2016:631)
(22)这种葡萄有糖那么甜。(石毓智2004:21)
以上两类相似结构中的“主观估计义明显”(薛宏武2012:100),但尚未达到可以“领有”的程度。那么这两类结构的“估计”义是从何而来?这与“存在”到“领有”的动态转变有关,即“有”内部语义本身就是一个随识解方式而动态变化的过程,是从“无”(即不存在)到“有”(存在)再到“有”(领有)的过程,这两类构式将该动态的累积过程突显出来,而不像4.1节中“存在”义用法一样,仅突显了语义轴上的某一点,或者说,“有”的过程性图式义突显出来,动态累计所能达到的程度,就是“数量结构”以及“N+(程度词)+A”,这是一种路径隐喻的识解方式(张媛2017)。值得注意的是,过程性图式义仅提供了一种语义潜能,还不能完全解释“主观估计”义,但“有”的宾语与所描述对象之间的关系便起到了激活这一语义潜能的作用:以上例句中,“三四里地”和“史更新走路”、“五个”和“她吃包子”、“我那么高”和“孩子高度”、“糖那么甜”和“葡萄的甜度”,每一组中后者是事件本身,前者是事件发展中或事物状态中存在的可能性或者达到的某种程度,两者关系正如走路可以走三四里地那么远,吃包子可以吃五个那么多。所以,对程度的“估计”这一语义仍然是以“存在”义为前提。“估计”义的主观性程度高,但尚无“领有”之义,应是处于连续体中“存在”和“领有”的转化处。可用图4表示:
另有一类构式是“V+有+NP”,如:
(23)石碑正面刻有“Nobel”几个金字。
(24)你必须怀有梦想。
袁毓林等(2009:301)认为,这里的“有”是“存在”和“拥有”义的中和。本研究提出的连续体模式与其观点并无二致。进一步细化来说,动作实际是实现“有+NP”的方式,“有+NP”成分是动作发生的结果,所以,该结果可以依据具体语境表示“存在”或者“领有”,或是两义兼备,如(23)倾向“存在”义解释,而(24)中客体具有抽象性,倾向“领有”义解释,但也可理解为“存在”。
4.3“有”用法中的“领有”义
当“存在”的主观化程度,或者说主观性识解达到最大程度时,就会发生语义上质的变化,出现“领有”义。刘丹青(2011:100)提出,“有”具有超常“领有”义,符合人的求好心理,比如“有钱”“有气质”“有文化”等表达。其实,该观点已将“领有”义中的主观性最大化了,识解方式已到达连续体的最右侧(见图4),如:
(25)他有汽车、有洋房、有美女,还有名誉。
(26)人为什么有能力说出来从来没有说过的话……
(27)你再有能力,没人认可,也没用。
(28)那个老师很有学问。
(29)衣物的收藏,也大有学问。
以上5个例句所体现的识解变化可用图5表示。图中的a是“存在”义的图式,从a到e,是人对场景进行识解时主观性不断增强的过程,也是客体不断从台上向台下主体靠近的过程。矩形表示客体,三角表示识解主体,横线表示场景所发生的舞台,箭头表示识解,虚线矩形表示抽象化的事物,虚线箭头表示对应。
当识解对象从台上转移到台下,客体向主体靠近时,主体便是客体的存在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成为“领有”关系,例(25)中,“有汽车”“有洋房”,这时,识解者只是对“领有”关系进行客观描述,尚未对客体进行加工,如图5b所示。但是,像“有名誉”“有能力”这种用法,主体将不可视的抽象事物具体化,认知负荷的加重使其识解主观性增强。人的主观性还可以进一步增强,从对客体本身的认知加工发展到将自己的主观性赋予客体,就会出现“很有钱”这类表达。对此,《现汉》(2002增补版)中将“表示大、多”设为“有”的义项,王惠(2005:498)认为,这种做法是把结构义错当动词义了。刘文秀(2017:110)则认为,这类结构出现频率高,固化程度也高,可以将构式义视为构件义的一部分。本研究认为,这两种观点实则都过于强调结构的作用,而忽视“有”自身的语义潜能。实际上,结构义一说较难立足,同样是“有能力”,例(26)是客观描述,如图5c所示,而(27)则强调“大、多”,如图5d所示,那么该如何论证“大、多”义一定来自整个构式?这是问题的关键。正如前文所述,“有”和NP各有其对构式义的语义贡献。一方面,从语义潜能来看,当识解的主观性达到一定程度时,“有”的语义主观性也达到一定程度,很自然会与人类最基本的对“大、多”的渴求发生融合;另一方面,根据束定芳(2018)对NP的类属与特点的分析,本研究认为,NP很有可能对“有”的语义潜能具有激活作用,从而协助“有”实现“大、多”的评价义,(28)与(27)皆是这种情况。不仅如此,人们还可以将人的特点赋予客体,人自身处于隐性状态,这时识解的主观性程度最高,体现出主体对客体的评价(潘海峰2016:127),(29)中,“有学问”是人的特征,却被赋予了事件“衣物的收藏”,如图5e所示。
根据本节分析,从“存在”到“领有”,从客观性到主观性,“有”语义连续体为“有+NP”的语义变体提供了语义潜能,甚或说,“有”作为构式的恒定成分,处于语义主导性地位,NP则发挥首要语义参数作用,而在更大语境下“有+NP”所指向的对象也发挥了第二位语义参数作用,试比较“小王很有学问”“衣物收藏很有学问”,后者语义所涉及的人的主观性比前者强,这一方面是与“学问”这一名词有关,另一方面又与“有学问”所指向的对象“小王”“衣物收藏”有关,但都必然建立在“有”的主观性语义基础之上。
限于篇幅,本研究不再讨论“有+VP”“只有”“有点”“有一些”“有没有”等结构,但它们的语义也应该是建基于连续体,并都可定位于连续体上某一点。对此,我们将在后续研究中做进一步论证。
5. 结语
“有”在现代汉语中的用法一直备受学界关注。本研究基于以往研究,结合“有”“无”“没”的相关语言现象,尝试在“有”的基本义“存在”和“领有”之间建立连续体模式,并将“有”的各种用法统一于该模式下进行阐释。本研究的发现主要有四:其一,“存在”义先于“领有”义出现,是客体主体化的认知发展结果,是语言的主观化过程;其二,“无”“没”在“有”的反义概念中各司其职,“无”倾向于对“存在”的否定,“没”则倾向于对“领有”的否定;其三,“无”“没”的概念重合说明“存在”和“领有”也有概念重合;其四,“存在”义和“领有”义的语义内部,以及它们之间形成的连续体模式,其参数是人的主观性和客观性识解方式,随着“存在”义的增强,人的客观性识解方式逐渐增强,而随着“领有”义的增强,主观性识解方式也随之逐渐增强。
编者按
参考文献略,欢迎查阅知网或《外国语》2019年第5期纸质原文。
本文编辑:上海理工大学 孙雨
本文审核:吉林大学 王峰
公众号外联:我们优先推广免费的学术会议、讲座、研修等项目。收费项目与商务合作需支持劳务费,请联系dianzishu@126.com 商谈
继续为各位提供有益的学术资讯
长按二维码赞赏语言学通讯
八万学者关注了
○
语言学通讯
○
科研助力|学术观点|专著推荐|期刊动态|教师研修|招贤纳士|
博士招生|读书小札
请留下你指尖的温度
让太阳拥抱你
记得这是一个有情怀的公众号
更多精彩内容“阅读原文”
右边给我一朵小花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