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载扎根基层 爱民之心责任在肩 记梨树县人民法院孤家子法庭庭长 孙海鑫
孙海鑫,现任梨树县人民法院孤家子法庭庭长,扎根基层法庭三十二年,有辛酸苦累,也有付出的欣慰,有无奈和纠结,更有初心无悔。感同身受、主动服务、坚守初心,这是孙海鑫常年扎根基层、甘当平民法官的真切感悟。
孤家子人民法庭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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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平民法官,就要感同身受
时刻把百姓的事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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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鑫1988年10月到梨树县人民法院工作,曾在多个法庭工作过。由于工作中经常与农民打交道,深知农民生活的不易,所以他在处理每起案件时,总是能够设身处地为农民着想。无论案件大小,无论纠纷轻重,他都要让每位老百姓体会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32年来,他累计承办案件6000多件,调撤率接近90%,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无一上访和缠诉。
孙海鑫曾审理过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张某让丈夫杜某到镇上买种子化肥,可丈夫杜某嗜赌如命,把家里仅有的2800元输了精光,张某一怒之下来到法庭坚决要求离婚。杜某不仅不同意离婚,还扬言“要是非得离婚,我就把她杀了!”孙海鑫深深地意识到,法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不仅可以挽救一个家庭,甚至是一条生命!于是他从早上8点到下午1点一直全力劝解丈夫杜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后来又经过几次调解,双方终于被孙海鑫的耐心、诚心所打动,最终和好如初。
认真审阅疑难卷宗,反复阅读查找重点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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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平民法官,就要主动服务
时刻把司法为民放在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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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常年累月的案件审理中,孙海鑫深深体会到,离婚案件还会有旧情,赡养案件还会有亲情,邻里纠纷还会有乡情,欠款纠纷还会有友情,交通事故还会有同情。只要唤起人间真情,所有的恩恩怨怨,都会烟消云散。为此,孙海鑫带头主动转变工作思路,把司法为民的理念延伸到法庭之外,通过细致入微的工作,打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让他们在和谐的气氛中化解纷争,做到案结事了。
去年夏天,小宽镇的潘大爷冒雨来到法庭找到孙海鑫,倾诉了他被5个儿子抛弃无法生活的情景。孙海鑫们马上赶到老人所在的村子,查看了老人居住的即将倒塌的土坯房,走访了村干部和部分村民,了解了基本情况,孙海鑫连夜在土坯房里开庭审理了这起赡养案。面对这样一个涉及亲情的案件,孙海鑫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对潘大爷的5个儿子进行教育开导,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作为儿子不赡养风烛残年的老人,于法律、于道德、与人伦,都是说不过去的。经过孙海鑫的宣传教育,潘大爷的儿子、儿媳们当场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对潘大爷的晚年生活给予了妥当安排。事后,潘大爷逢人就说:“是孤家子法庭法官给了我一条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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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平民法官,就要坚守初心
时刻把化解矛盾放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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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庭案件的特点是数量多,涉及的多是婚姻家庭、债务、相邻关系等看似鸡毛蒜皮的小纠纷,但如果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好,很容易酿成大的祸端。所以孙海鑫时刻谨小慎微,时刻兢兢业业,尽量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沈洋镇、小宽镇、小城子镇,孙海鑫建立了三个“海鑫法官说事点”,把每月的固定一天定为“百姓说事日”,联合司法部门进村开展法律服务,针对当地百姓反映的矛盾纠纷、具体法律问题,进行逐一解答,不让矛盾升级,让纠纷在不经意间化解。
去年的9月3日,是“海鑫法官说事点”的“沈洋说事日”,一大早,孙海鑫就和县司法局的律师们赶往了沈洋镇,对村民们关于宅基地纠纷、村集体债务纠纷等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孙海鑫们还现场调解了两起民事纠纷,实现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深入田间地头,为百姓化解矛盾纠纷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孙海鑫个人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全省十佳优秀庭长”“吉林好人最美法官”,孤家子人民法庭还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并荣立集体二等功,孙海鑫深知,这些荣誉和奖励,都是党和人民对他和孤家子法庭工作的认可和鼓励。
他表示
在今后的工作中
会一如既往的做一名
值得百姓信赖的好法官
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重点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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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足人民法庭的职能定位 建设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坚强堡垒
☛ 查干湖人民法庭蓄势待发 着力打造“金字招牌”的亮丽司法名片
编辑:陈晨 田兴志
初审:柏巍
微信号 : jilinshenggaoyuan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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