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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克西公共涂鸦作品又被售卖,谁才真正拥有《呼啦圈女孩》所有权?

带你一起学收藏的 在艺App 2021-09-25



20世纪70年代,涂鸦艺术浮现出了许多更大更复杂的形式,如Throw-up和piece,及那种有背景、人物和其他要素的壁画,它们大多的呈现方式都是街头随处可见的图像,伴随着对“财产权”和“所有权”等法律的忽视。

昨日,来自英国《卫报》的一则消息称著名涂鸦艺术家班克西(Banksy)去年10月创作在诺丁汉罗斯里大街的涂鸦作品《呼啦圈女孩》(非来自班克西的命名),由墙面的业主以6位数的价格出售给了位于布伦特伍德区(Brentwood)的布兰德勒画廊(Brandler Galleries),今已被拆除。对此,诺丁汉的居民表示非常生气和失望。


班克西涂鸦作品《呼啦圈女孩》于昨日被移除



购买此画的布兰德勒画廊,是一间位于埃塞克斯(Essex),主要以代理和出售英国古典艺术大师与现代艺术作品的画廊机构。画廊创始人约翰·布兰德勒(John Brandler),则不仅是一位资深的画廊主,更是一位班克西的资深收藏家,他通过收购的方式收藏了许多班克西的公共涂鸦创作,其中就包括2018年,班克西在英国南部威尔士小镇塔尔伯特港(Port Talbot)一座车库墙面的涂鸦创作《圣诞季快乐》(Season’s greetings)。

对于诺丁汉居民的失望情绪,约翰·布兰德勒表示,他将于今年晚些时候在萨福克郡伯里圣埃德蒙兹的莫里斯会馆博物馆(Moyse’s Hall Museum)中展示这件作品。而截止至目前为止,班克西团队对此并没有任何公开的回应。


约翰·布兰德勒(John Brandler)



对于这次事件,网友的反应更为激烈的是认为这件作品属于诺丁汉城市所有,应该作为城市公共财产被保留,而不是被销售和拆毁运走。对此,诺丁汉市政府表示了他们的无奈,因为该作品从著作权和所有权上来说,都不属于诺丁汉市政府的管辖范畴,而该建筑的墙面,却是属于销售业主所有。由此,对于公共艺术作品的著作权和所有权的问题,又一次回归到观众视野。


能否“被销售”?

街头涂鸦的著作权&所有权


事实上,这并不是班克西的城市涂鸦画作第一次被销售(盗卖),早在2011年,班克西就曾公开谴责将他的城市涂鸦创作进行销售的行为,当时承拍的机构是纽约的一所拍卖行。舆论一出,引发了大范围的探讨,以至于上拍的5件作品全数流拍,然而站在舆论的风口浪尖,约拍卖行的经销商斯蒂芬·凯斯勒(Stephan Keszler)则坚持认为,在未经班克西许可的情况下销售他的作品是合法的——“班克西在未经询问的情况下,在别人的财产上创作作品。而财产所有人当然可以用它做他们想做的事情,”斯蒂芬·凯斯勒说。

同样是“被销售”上拍作品,班克西创作于北伦敦商店外墙面的喷漆作品《被奴役的童工》(Slave Labour)曾于2013年被于美国佛罗里达州拍卖,当时最高估价达70万美元。后因为夏灵基(Haringey)地方政府的强烈制止和反对,并连同迈阿密地方政府的阻止,该作最后在上拍的前一刻宣布撤拍,委托拍卖行和经销商也被夏灵基地方政府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班克西涂鸦作品《圣诞季快乐》(Season’s greetings)




而前面所提到的《圣诞季快乐》(Season’s greetings),2019年约翰·布兰德勒是以10万英镑的价格从车库墙的业主伊恩·路易斯(Ian Lewis)手上购得。当时伊恩·路易斯还曾表示,10万英镑并不是这幅涂鸦的最高出价,但其他竞拍者都希望将涂鸦搬离这座小镇,只有约翰·布兰德勒愿意将其留下,这就是他选择卖给约翰·布兰德勒的原因。该作品在当年销售时也曾引发过小范围的讨论,但因为作品没有被直接拆除,且被比较好地保护起来并允许观众自由观赏,因此公众对此的反应并没有很大。


然这次的事情背后,同样也是关于著作权和所有权的一次探讨,核心问题无疑是,对于公共艺术创作而言,其著作权和所有权归属于谁?同时,对于城市公共艺术创作,政府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对作品的销售、收藏和流动进行干涉?


班克西涂鸦作品《呼啦圈女孩》



这虽然是法律相关的内容,却真的不是一个眼生的概念。艺术作品一经创作,便会产生著作权和物权。艺术品著作权是基于作品而产生的一系列知识产权,而物权是仅仅针对作品这一物件而产生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所以创作人或是其他著作权所有权人可以通过版权登记去确定权利,但艺术品原作的藏家就不需要去做物权登记,因为艺术品属于动产,不需要进行物权登记。

换句话说,如果以作品计,《呼啦圈女孩》的著作权归艺术家班克西所有,而载体墙面的物权属于房屋持有人,若要以作品形式转售,则房屋持有人需通过相关的版权转让和登记获得对于作品的行使权。但介于班克西的涂鸦创作属于公共艺术作品,那么公共艺术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和支配权是否另有界定?


谁才真正拥有

《呼啦圈女孩》的所有权?


自20世纪60、70年代初开始,“公共艺术”一词在西方就成为了一项政府部门格外关注的事业,甚至出台了法律、法规,并立项资助——比如1967年,美国政府在国家艺术基金之下成立了“公共空间艺术计划”,以此促成了联邦与市政各种工程中的“艺术设置百分比法案”。

于是在“百分比公共艺术法案”的群策下,上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中期,由城市政府主导而逐渐全面化的都市公共艺术的实践,逐渐形成了某种僵化的公共艺术制度——行政管理者与艺术家之间形成共谋,制作各种纪念碑式、大而不当的城市雕塑,从而获得营生。至此,业界关于“公共艺术”的概念出现了一个术语上的分离:“在公共场所里的艺术”(art in public places)或者在“公共空间中的艺术”(Kunst im öffentlichen Raum)。前者指在公共空间中陈列和展示的雕塑/装置等,后者则更关注场所或在场性问题,即从一个艺术客体转向到关于场域的创作,是一个从有形向无形的转变。因此在地性(site-specific)成为了在“公共场所里的艺术”的核心。这时艺术不再执着于作品本身的形式问题,而是通过作品与在地的历史、生态、社群等形成关联和指涉。


截止至目前为止,公众对于作品被移除人在激烈的探讨中



从这两个概念来说的话,《呼啦圈女孩》毋庸置疑属于后者——有学者认为,这幅涂鸦是班克西针对诺丁汉的自行车制造历史而创作的,英国最著名的自行车品牌Raleigh是于1887年,由弗兰克·鲍登(Frank Bowden)诺丁汉兰令街成立的,至今仍是享誉全球的自行车品牌。虽然关于这一点,班克西本人并没有任何回应,但诺丁汉居民则坚定地认为,《呼啦圈女孩》便是班克西为诺丁汉市所作的作品,是属于诺丁汉市所有,任何人没有权利通过售卖的方式将作品搬离诺丁汉市。

于此同时,诺丁汉市政府的默认回应,也令诺丁汉居民感到愤怒,更有居民在诺丁汉的官方账号下留言表示,作品属于诺丁汉市所有居民的共有财产,而市政府在面对作品被售卖并移除的行为却并没有任何应有的阻止行动和策略来保卫城市的公共财产。


《呼啦圈女孩》被移除后的墙面



介此,小编认真地扒了一下英国关于“公共艺术”目前可查的系列相关政策,发现所有可查的政策皆是政府层面关于如何规划公共艺术的发生、创作和目的性,并没有对于非政府及资本主导的公共艺术创作的所属权及使用权的规定或者相关的补充文件。也就是说,以国际常识性条例为准,在非政府或资本主导的介入,更无著作权和物权转让的前提条件下,诺丁汉市政府对于《呼啦圈女孩》并不享有支配权;而房屋的业主虽然具有载体墙面的支配权,却实际并不具备对于作品《呼啦圈女孩》的支配权,因此,如果以“班克西涂鸦作品《呼啦圈女孩》”的名义及以班克西作品市场价为依准进行转售,房屋业主并不具有该权限,但其可以以诺丁汉房屋的市场价值(目前诺丁汉的房屋价格约是2108英镑/平方)出售这一方墙面。若如此,这一方墙面“6位数的售价”确实应该被质疑。

但不知道房屋业主是本就有此打算还是基于舆论压力,其通过「Nottinghamshire Live」平台匿名表示,他们将私下向当地的慈善机构捐赠这幅涂鸦画作的售卖收益,除此并没有透露更多的相关细节以及捐赠的具体机构。然则,不管是否捐赠,对于班克西来说,这幅作品最好的方式绝不是进入某藏家的收藏库或者美术馆,而是留在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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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信息来源丨网络
©️归艺术家所有,禁二改丨盗用

文字丨编辑:鬱小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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