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讲座与招生信息汇编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18年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国防与军事法律制度研究专业委员会2017年年会简报
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教授Patricia C. Kuszler女士在东南大学举办精彩学术讲座(推荐阅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宪法学教学专业委员会“法治人才培养与宪法学教学研究”学术研讨会简报
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教授Patricia C. Kuszler女士在东南大学举办精彩学术讲座(推荐阅读)
清华大学法学院
1.吉大法学“新锐茶座”(第65期):正当防卫证明问题的法律经济学分析
研讨题目 :正当防卫证明问题的法律经济学分析
主发言人 :兰荣杰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与 谈 人:张云鹏 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
杨 雄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
举办时间 :2017年9月24日(周日) 上午8:30
举办地点 :吉林大学中心校区经信教学楼D区2楼涉外实验班教室
主办单位 :吉林大学法学院
吉林大学诉讼理论与司法改革研究所
2.吉大法学“新锐茶座”(第64期):“以审判为中心”的认识误区
研讨题目 :“以审判为中心”的认识误区
主发言人 :刘计划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与 谈 人:徐 阳 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
褚福民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
举办时间 :2017年9月22日(周五) 晚6:00
举办地点 :吉林大学中心校区经信教学楼D区2楼复合型实验班教室
主办单位 :吉林大学法学院
吉林大学诉讼理论与司法改革研究所
3.武大刑法学讲座通知(Prof. Susan Trevaskes)
主 题:公正审判与毒品犯罪
演讲人: Prof. Susan Trevaskes
Griffith University, Australia
主持人:何荣功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时 间:2017年9月20日(周三)18:30—20:30
地 点:法学院329刑法教研室
欢迎老师和同学们参加!
4.第117期“经贸法学工作坊”预告
主题:私营军事安保公司所引发的政治和法律问题
主讲人:颜苏,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专业领域:银行法、国际金融法、国际法
兼任中国银行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国际金融法专业委员会成员
著有《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问题研究——以银行法为视角的研究》一书,在《法学论坛》、《法学杂志》等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
时间:2017年9月21日(周四)12:00—13:30
地点:宁远楼729
主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吉林大学法学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
一、复试及资格审查需携带证件
身份证、学生证
二、体检
1、体检前要求空腹;
2、到校医院领取体检表,粘贴小二寸彩色照片;
3、体检时间:9月20日—27日(自行安排时间前往,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00)
4、体检地点:吉林大学南校区前卫医院,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到医院总检。
三、资格审查
时间:9月25日上午8:30-10:30
地点:东荣大厦三楼A座310室
四、专业课笔试 (笔试科目见附件)
时间:9月25日下午14:00-16:00
地点:东荣大厦三楼A座310室
五、外语及综合面试(面试科目见附件)
时间:9月26日8:30-11:30
地点:东荣大厦七楼702室、716室
六、其他说明
1、具体的《吉林大学法学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详见“法学院网站”或东荣大厦三楼的“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公告栏”。
2、夏令营优秀营员免复试,但要按要求邮寄材料资格审查和体检。外地学生体检可在本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
体检报告随资格审查材料一起邮寄。
七、联系方式: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431-85166105;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431-85168219.
武大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成立于2016年9月21日,由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与武汉大学共建,系全国第一家从事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的实体性科研机构。中心属于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管理的直属科研机构。按照建设全国党内法规研究高端智库、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和创新基地、党内法规制度教育培训基地的“一库两基地”目标定位,中心主要承担党内法规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研究、对策研究、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等基本任务。
为确保中心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心2018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工作
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8年接收推免生(含本校和外校推免生)工作,包括制定接收推免生具体实施细则及工作时间安排,制定复试标准、程序、形式、审查复试和初步录取名单并按规定处理复议等事宜。
二、接收推免生计划
三、申请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秀,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
3.原学习专业是与所申请专业相近或相关的专业;非相关或相近专业者需要综合表现比较突出。
4.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工作机制与工作流程
(一)工作机制
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中心2018年接收推免生工作。中心将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对推免生进行复试。中心办公室负责接收推免生工作的日常组织管理。
(二)工作流程
1.发布接收办法
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见学校公告)进行。我中心招收推免生专业目录及《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可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查询。
2.考生填报志愿
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3.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我中心筛选、查询考生志愿,并完成资格审核工作。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
4.复试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限内(24小时内)对我中心发出的复试通知做出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若未作任何回应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我中心将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5.待录取通知
将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在我中心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同时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发放待录取通知时会有相应的复试成绩,并注明回应时限。
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可视为放弃待录取)。
考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则不允许填报志愿及接受各类通知。
我中心查看考生回应状态,下载待录取考生名单。
6.其他注意事项
(1)在发放复试通知前,考生若成功修改志愿,则为放弃原志愿,我中心会及时进行生源补充;
(2)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3)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我中心可以撤消。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大致安排在9月29日—30日,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中心确定复试名单后另行通知,并通过推免系统发送给考生。请考生在推免复试工作期间保持手机及其他联系方式畅通,并关注推免服务系统和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网站(中心网址:http://iplr.whu.edu.cn/)。
上报复试结果时间:2017年10月19日。
(二)复试内容及要求
1.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尤其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察。凡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50%+综合面试×50%。
所有推免生均需具有复试成绩。复试小组将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给出评语和分数,按照总评成绩由高向低依次录取。
六、录取原则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七、获夏令营优秀营员招录政策
获得《武汉大学2017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证书》的优秀营员,并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体检合格,须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本院专业志愿,并按要求确认,可免复试直接接收为武汉大学2018年推免生。
八、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主体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九、其它事项
1.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一经发现申请材料不真实,将取消考生复试及录取资格,并交由考生所在学校按规定处理。
2.我中心将在官方网站(网址:http://iplr.whu.edu.cn/)及时公布推免生工作的具体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027-87376720
联系人:彭老师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2017年9月19日
本期责任编辑:赵广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