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典立法系列研讨会•第三届中法民法典研讨会会议通知
来源:中国民商法律网
时间:2018年11月28日(周三)全天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主办: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法语国家法制研究中心
协办:法国驻华使馆法律处
法国大陆法基金会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语言:中文-法语(同声传译)
会议议题
本次国际研讨会将集中于民法典分则草案中的合同编、侵权编和人格权编的有关内容。
一、合同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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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债法总则的必要性;
2 情势变更制度:如何防止其滥用?是否应设立程序性控制?
3 “准合同”: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如何在合同编处理?
4 物业服务合同:性质是否是委托合同?合同的主体是谁(业主大会)?权利义务配置;业主委员会的任意解除权;
5 保证合同;三
6 融资租赁合同:三方的权利义务,合同解除权;
二、侵权编
1 法国侵权责任法改革的最近进展;
2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请求权与绝对权请求权的关系;
3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归责原则;网约车责任,无人驾驶的责任,好意同乘责任;责任主体(使用人、借用人、实际控制人等);
4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普通侵权责任与公益诉讼,因果关系认定的标准(盖然性),归责原则是否应该区分(无过错与过错推定);
5 工伤损害与侵权法赔偿之间的关系;
6 网络侵权责任:避风港规则(删除-反删除,通知-反通知);对于知识产权的适用(著作权、专利和商标)是否存在差异?
三、人格权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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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人格权编草案的评价;
2 人格权与侵权法之间的关系;
3 禁令与回应权;
4 个人信息与隐私的区分;
5 个人信息的权利内涵;欧盟GDPR中个人信息权能的请求权基础,侵权的责任方式;
6 一般人格权及人格法益的开放性;
欢迎各位专家围绕会议主题提交论文并参会(费用自理,外地代表请自行预定酒店)。
联系人:洪锦萍 18811735518;卢淑贞13621067383。
参会回执
姓名 | 职务/职称 | 电话 | |||
单位 | 邮箱 | ||||
是否发言 | 是( ) 否( ) | ||||
拟发言主题 | |||||
注:参会人员请于2018年11月3日前将回执发送至:hades1016@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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