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编纂与男女平等”学术研讨会
尊敬的 :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作为新时代的人民民事权利法典,中国的民法典应如何贯彻和体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民法典编纂过程中需要研究的重大课题。鉴于《民法总则》已经颁布施行和《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公布,为深入研讨民法典与男女平等的相关问题,为编纂一部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真正体现男女平等要求的民法典而建言献策,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和中华女子学院中国妇女人权研究中心拟于2018年12月22日举办“民法典编纂与男女平等”学术研讨会。鉴于您在妇女/性别研究、民法学等领域的深厚造诣与丰富经验,我们诚邀您出席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民法典编纂与男女平等具体议题:
1.民法典编纂与男女平等的基础理论问题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与民法典的关系,民法典平等原则与男女平等的关系,男女平等在民法典上的表达等。
2.民法典各编及制度规则如何贯彻和体现男女平等
民法总则、人格权编、物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等各编的具体制度和规则如何更好地贯彻和体现男女平等要求等。
二、会议时间2018年12月22日(星期六,全天开会)。
2018年12月21日报到,北京代表可于12月22日上午会议开始之前报到。
三、会议及住宿地点
会议地点:中华女子学院文体楼多功能厅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京外代表住宿地点:西藏大厦(暂定)
四、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
会议期间的餐费,受邀发言的京外代表的交通费、住宿费可由主办方承担。
五、会议报名与论文提交
若您有参会意向,请于2018年11月20日以前将参会回执发送至会务组邮箱。请根据会议主题撰写论文或者发言提纲,并于2018年12月10日以前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提交至会务组邮箱。会务组将编印会议论文集,邀请论文作者参会并在相关议题环节担任发言人、主持人或评议人。
会务组邮箱:cwulaw2018@126.com
六、会议联系人
但淑华:13810028738
张艳娇:010-84659132
非常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
中华女子学院中国妇女人权研究中心
2018年10月31日
来源: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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