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广西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通知
根据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情况,部分专业(具体见附表)可以接收调剂。调剂考生复试要求依据《河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各学院(学部、系)复试细则执行。一、调剂原则1.符合学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须同时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和调入专业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5.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专业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相同或相近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学术学位专业,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6.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图书情报和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的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7.一志愿报考我校已参加第一批复试但未合格的考生不得申请原专业调剂,须调剂到其他专业。8.满足申请调剂专业的基本要求(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和各学院(学部、系)官网陆续发布的相关工作通知)。9.所有调剂考生均须参加申请调剂专业的复试,复试内容及要求详见《河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河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及各学院(学部、系)复试细则。10.在“全国调剂系统”中已接收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我校。11.原则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前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申请调剂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录取后不转户口关系、不调个人档案,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审,且须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12.学校可根据调剂报名情况和复试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二、申请时间安排及程序1.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全国调剂系统”将于北京时间2023年4月6日开通,我校调剂报名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4月6日00:00-12:00(12小时),请有关考生及时关注报名。2.所有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一志愿考生和非一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调剂系统”申请,逾期或不通过“全国调剂系统”的视为无效申请。3.已参加过我校一志愿复试合格因指标受限等未录取的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调剂同一学院(学部)同一专业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如果入围调剂复试名单,则以一志愿复试成绩为准,不再次参加复试。同一学院(学部)同一专业所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调剂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将从高到低排序。4.已参加过我校一志愿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其他专业,调剂专业复试笔试科目与一志愿专业复试笔试科目相同的,如果入围调剂复试名单,则以一志愿复试笔试成绩为准,不参加调剂复试笔试,但仍要参加调剂复试其他环节考核。同一学院(学部、系)同一专业所有调剂考生的入学总成绩将从高到低排序。5.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计算所得。各学院(学部、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调剂考生志愿情况和考生的初试与复试成绩,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提出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6.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和申请调剂学院(学部、系)官网相关工作通知,查看调剂复试名单及复试相关工作安排。7.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文件、《河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河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目录》及各学院(学部、系)复试细则执行。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3月31日 附表接收调剂专业计划
广西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各位考生:
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
说明:
1.具体调剂名额需根据复试比例确定,请咨询相关招生学院。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仅“045202运动训练”领域接收考生调剂,其余专业不接收该专项计划调剂。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仅“030100法学”学科接收考生调剂,其余专业不接收该专项计划调剂。调剂该专项计划的考生,生源地须为广西、四川、甘肃或宁夏。
二、
调剂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即考生须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相关报考条件和备注栏中的有关要求。
(二)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B区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申请调剂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需符合该计划我校划定的分数线)。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1.除外国语学院的外国语言文学涉及二外考试科目的研究方向外,我校仅接收初试外语为英语的考生。我校使用英语(一)科目的专业仅接收初试英语(一)的调剂申请,使用英语(二)科目的专业可接收初试英语(一)、英语(二)调剂申请。
2.我校使用数学(一)科目的专业仅接收初试数学(一)的调剂申请,使用数学(二)科目的专业可接收初试数学(一)、数学(二)的调剂申请,使用数学三科目的专业可接收初试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的调剂申请。数学(三)、数学(农)、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B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符合调入专业要求的报考条件时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应专业进入复试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进入复试要求,且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九)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学术学位的专业。
(十)符合招生学院制定的调剂要求。
各招生学院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学科特点、生源情况,提出自己的调剂要求,并成立调剂复试考生选拔小组。调剂信息、调剂要求、咨询服务方式等均将提前在招生单位网站发布,请考生关注。
三、
调剂程序
(一)了解我校相关招生政策。请有意向调剂我校的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调剂办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及学院调剂、复试细则等,先行熟悉招生政策,并仔细核对,自审合格后再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造成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而误填报。
(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31日开通,符合调剂条件且有调剂意向的考生,考生可提前通过该系统查询我校接收调剂的学院和专业,做好调剂准备。
(三)“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我校调剂志愿填报开放时间为2023年4月6日0:00-14:00。系统开通后,满足条件的考生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并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调剂申请志愿。
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解锁调剂志愿的,可以联系相关招生学院申请解锁,并由本人在调剂系统确认。
(四)调剂申请关闭后,择优遴选考生进入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我校将及时通过调剂系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最长不超过12小时,具体由各招生学院确定)回复“同意复试”,逾期未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四、
复试安排
(一)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工作预计安排在2023年4月8-10号进行,具体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二)在研招网申请调剂并已接收复试通知考生,请根据学校、学院发布的复试信息,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并根据学院安排参加复试。请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做好行程规划,提前做好复试期间的行程安排,并如遇突发情况,请第一时间与调剂学院联系。
(三)因我校部分专业缺额较少,请有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在第一时间内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错过复试机会。
(四)考生应谨慎对待调剂志愿,并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向学院或学校表达个人复试意愿,对于接受复试后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校将进行失信登记记录,今后将不再受理该考生的任何报考及调剂申请。
(五)经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具体由各招生单位确定)内确认待录取,否则按放弃拟录取资格处理,我校将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六)考生须保证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有效。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随时视情况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考生本人承担。
(七)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为准。学校未授权或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未举办任何考试培训班,也未授权或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开展调剂咨询服务和复试培训工作。请考生通过以上提供的官方渠道查询各类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
1.广西民族大学各招生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2.广西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3.广西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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