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及时间安排
根据院通〔2023〕15号文件关于下发《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现将法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作出如下安排:
一、复试名单
二、注意事项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8分,各门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
(二)博士研究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计划之比(简称复试比例)为3:1。复试考生人数=导师招生计划×3。
(三)缴纳复试费
复试考生通过网络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次。考生应在5月11日12:00前缴纳复试费,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三、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核
考生面试当天到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报道,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查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学生证及准考证原件,研究生院进行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后)原件,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研究生院进行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二)复试
1.复试方式:现场面试,面试成绩即为复试成绩。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面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其中招生导师记分占50%,其他成员记分共占50%。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120分。复试小组判定考生面试成绩低于120分应充分说明理由,并做好详细记录。
3.复试时间:5月12日-15日,具体时间单独通知。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在复试结果中备注为拟录取的考生,应在复试结果公布后7天内将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提交到法学院研究生办,或将扫描件提交到邮箱1832910843@qq.com。《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附后。
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四、调剂
我院民商法专业郑远民教授现有名额空缺,接受调剂考生。
(一)调剂考生资格: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并符合学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本科和硕士所学专业至少有一个是法学专业,特别欢迎已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脱产攻读博士学位者。
(二)调剂程序:调剂申请应征得调入导师、调出导师及考生本人的书面签字认可,请申请调剂的考生将调剂申请于5月8日14:30前交至法学院研究生办,也可将调剂申请以扫描的方式发送至邮箱:850633437@qq.com。
五、总成绩核算办法
(一)一志愿考生的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即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
(二)调剂考生的总成绩核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
六、录取程序及办法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时,初试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总成绩和初试总成绩均相同时,初试两门业务课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和初试两门业务课总成绩均相同时,通过复试小组投票的方式决定考生的最终排名(复试小组人数为偶数时,随机抽签减少1人后投票,不投弃权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低于120分;资格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情况考核结果被评定为不合格。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文件执行。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
2023年5月6日
江西农业大学关于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公示,28人
天津外国语大学关于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进入复试名单公布的通知
云南大学2023年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