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炎:2016年隋唐五代史研究述評
2016年隋唐五代史研究述評
夏炎
南開大學歷史學院暨中國社會史研究中心
天津 300350
2016年中國大陸的隋唐五代史研究在厚重的基石上繼續穩步推進。“紀念”與“總結”是本年度學界的關鍵字。紀念胡如雷先生、岑仲勉先生與汪籛先生誕辰的學術研討會的陸續召開以及《汪籛漢唐史論稿》(北京大學出版社)、《唐長孺詩詞集》(王素箋注,中華書局)的出版,是學界對唐史研究先賢的追念與敬仰。與此同時,唐史耆宿將一生的研究精品結集,如楊際平《中國社會經濟史論集》(廈門大學出版社)、鄭學檬《點濤齋史論集:以唐五代經濟史為中心》(廈門大學出版社)與黎虎《先秦漢唐史論》(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的先後問世,既是前輩先生對自己的學術總結,亦是引領後輩學人繼續前進的方向標。
近年來,隋唐五代史研究的紙質學術交流平臺日漸增多,本年度繼續保持著旺盛的發展態勢。唐史研究的三大刊物,《唐研究》第22卷(北京大學出版社)、《唐史論叢》第22、23輯(三秦出版社)、《魏晉南北朝隋唐史資料》第33、34輯(上海古籍出版社)繼續出版。本年度《唐研究》的主題是“從高昌到奈良——絲綢之路上的寫本研究專號”,彰顯唐史研究的國際化視野。中國社科院歷史研究所編輯的《隋唐遼宋金元史論叢》第6輯(上海古籍出版社)與中國人民大學唐宋史研究中心主辦的《唐宋歷史評論》第2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集中展示兩大唐史科研陣地的學術實力。作為青年學者交流陣地的“中古史前沿論壇”也推出了《中國中古史集刊》第2輯(商務印書館)。此外,《長安學研究》於本年度創刊(中華書局),欄目設有長安學探討、漢唐長安研究、中外歷史專題研究、評述等,為長安學的研究提供了學術交流平臺。值得一提的是,作為中國唐史學會重要資料庫的《中國唐史學會會刊》在本年度亦如期推出了第35期,《會刊》雖非正式出版物,卻在學界享有盛譽,是我們瞭解年度唐史研究概況的重要知識載體。
除去各種專題性質的學術研討會之外,首都師範大學“史學沙龍”、南開大學“中古社會史研究班”、武漢大學“珞珈中古史青年學術沙龍”、復旦大學“中古中國共同研究班”、中國社科院歷史研究所“天聖令讀書班”、蘭州大學“西北出土文獻與中古歷史研讀班”以及西安地區的各種沙龍與研究班等亦持續學術活動,這些由中青年學者搭建的學術交流平臺,為唐史研究注入了可持續發展的新鮮動力。
此外,域外的唐史研究佳作亦陸續在本年度得到譯介,薛愛華(Edward H. Schafer)《撒馬爾罕的金桃:唐代舶來品研究》(吳玉貴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與太史文(Stephen F. Teiser)《中國中世紀的鬼節》(侯旭東譯,上海人民出版社)均出版了最新修訂譯本。杜希德(Denis Twitchett)《唐代財政》(丁俊譯,中西書局)、姜士彬(David G. Johnson)《中古中國的寡頭政治》(范兆飛譯,中西書局)以及作為哈佛中國史之一種的陸威儀(Mark Edward Lewis)《世界性的帝國:唐朝》(張曉東等譯,中信出版社)亦陸續出版。楊一凡主編《日本學者中國法制史論著選》全四卷(中華書局)出版,其中的魏晉隋唐卷,精選仁井田陞、牧野巽、八重津洋平、奧村郁三、內藤乾吉、岡野誠、阪上康俊、愛宕元、池田溫、辻正博等日本學者關於《唐律疏議》、《唐六典》、唐代律令格式及敦煌判集的研究成果。內藤湖南《東洋文化史研究》作為“日本學者古代中國研究叢刊”之一種問世(林曉光譯,復旦大學出版社),該書收錄了內藤十八篇演講稿,其中,《概括性的唐宋時代觀》一文對於中古史而言,其意義毋庸贅言。譯者對該文進行了重譯,且在內容上亦對黃約瑟原譯(《日本學者研究中國史論著選譯》收錄)進行了若干的訂正。域外唐史研究譯著數量的持續增長,反映出中國大陸唐史研究的全球化訴求日趨強化的趨勢。
在上述學術大背景下,本年度的隋唐五代史研究呈現出一些獨特之處,其中,新材料的整理與研究、制度史的動態展現與新材料的啟發、新政治史的建構、基於傳世文獻的經濟史新探以及社會史研究再出發五個方面是年度研究的熱點話題。本文無力對一年中產出的所有研究成果進行概述,而是就其主要的研究熱點進行述評,遺漏之處在所難免,敬請方家批評指正。
新材料的整理與研究。
石刻與敦煌吐魯番文獻是唐史研究的兩大新材料庫,本年度對石刻材料的整理與研究依然在新材料的利用中佔有重要地位。首先是一些隋唐五代墓誌資料陸續得到刊佈,如西安市文物稽查隊編《西安新獲墓誌集萃》(文物出版社)與胡戟編著《珍稀墓誌百品》(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總社有限公司)出版。戴建兵主編《隆堯碑誌輯要》(天津人民出版社)收錄河北隆堯地區隋唐碑誌15種,其中《唐光業寺碑》碑陰、碑側錄文的公佈對研究唐代基層社會具有重要意義。對於近年來陸續推出的墓誌彙編類書籍,其所刊佈墓誌的來源比較複雜,既有個人收藏,亦有購買得來,甚至有的來源不明,我們並不是對一切來源不明的墓誌均持否認態度,但是建議學者在利用這類墓誌資料進行學術研究時還需持審慎的態度。鑒於此,在考古類期刊的考古報告中公佈的隋唐五代墓誌的拓片和錄文,倒是應當引起學界的充分關注,本年度這類墓誌的刊佈亦不在少數,在此不再贅舉。除去墓誌,廣州南漢大寶三年墓中出土的劉氏二十四娘買地券,是經正式考古發掘的第一方五代南漢時期買地券,對研究南漢的社會面貌、葬俗、民間信仰以及買地券的流變等問題具有重要價值(易西兵:《廣州出土五代南漢劉氏二十四娘買地券考》,《東南文化》第3期)。
在石刻文獻的研究方面,陳尚君將多年關於唐代石刻研究的文章匯成《貞石詮唐》一書(復旦大學出版社),其中既有據石刻對文史的考證,亦有關於石刻文獻研究意義之宏論,兼及書序、書評及綜述。周曉薇《繫日山房叢稿》(科學出版社)亦是作者的論文結集,其中收錄了多篇作者多年研習隋唐墓誌的研究成果。二位學者在石刻資料的研究陣地中耕耘有年,其論文集當為相關研究提供重要借鑒。
此外,學界對於傳世文獻中的石刻材料總體上利用不夠,本年亦有學者對這類材料進行了關注和利用。拜根興關注傳世文獻中記載的紀功碑材料,考察了唐前後期紀功碑撰寫意旨、作者、內容、性質,以及功能的演變《唐涇原節度使劉昌紀功碑考述——兼論唐代紀功碑功能的演變》(《山西大學學報》第2期)。孫昌武亦以傳世文獻記載的碑刻文字為核心材料,探討馬總請柳州刺史柳宗元撰寫《曹溪第六祖賜諡大鑒禪師碑》背後的故事,進而揭示馬總立碑一事與唐代嶺南佛教的關聯(《唐嶺南節度使馬總為禪宗六祖慧能豎碑事》(《中華文史論叢》第3期)。傳世文獻中的石刻材料當為今後石刻研究的一個重要學術增長點。
相較於石刻材料的發現與利用,敦煌吐魯番文獻由於“基本發現”的任務已經完成,近來的相關工作則是“重新發現”與“再研究”。陳麗萍發現除沙知先生《敦煌契約文書輯校》一書的輯錄外,《中國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中亦新刊了數十件敦煌契約文書圖版。陳文對這些文書進行輯錄並對相關問題進行述評(《中國國家圖書館藏敦煌契約文書匯錄》(二),《隋唐遼宋金元史論叢》第6輯)。從本年度出版的《敦煌吐魯番研究》第16卷(上海古籍出版社)、《唐研究》第22卷以及《敦煌研究》、《敦煌學輯刊》等專題性期刊所收錄的文章來看,除去對舊有殘片的綴合研究之外,論題涉及佛經、道經、經學、文學、圖像、造像,而具體到隋唐五代史研究,則包括馬政、法制、官制、歸義軍史、醫藥、日常生活等問題的新探。但從總體上看,相對於石刻資料,敦煌吐魯番文獻對於隋唐五代史研究的推動明顯要略遜一籌。因此,如何突破這類材料本身的局限性將是今後的重要課題。
制度史的動態展現與新材料的啟發。
本年度的制度史研究在官制、禮制與法制史研究方面特色突出,研究路徑主要有二,即動態的展現與新材料的啟發。
劉後濱從政務運行角度研究唐代的選官制度,具體分析了官員選任各個環節及其產生的政務文書的具體形態以及依託于政務文書的裁決機制,揭示出唐宋間官員選任制度變化的基本線索(《唐代選官政務研究》,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張雨則以唐代刑部和大理寺在唐前、後期司法政務處理常式中的作用及變化為核心,試圖從一個動態的機制運作中探討唐代司法體制前後期的區別與聯繫(《大理寺與唐代司法政務運行機制轉型》,《中國史研究》第4期)。除去基於傳世文獻進行的動態考察之外,官制史研究亦從石刻與敦煌吐魯番文獻中得到啟發。李錦繡利用1986年出土于寧夏固原南郊的《史訶耽墓誌》探討唐代翻書譯語直官的相關問題(《唐代的翻書譯語直官:從史訶耽墓誌談起》,《晉陽學刊》第5期)。劉後濱主持的“出土唐代政務文書研讀班”對藏于日本和遼寧的吐魯番出土開元二年西州蒲昌府的處理府兵番替事務的一組政務文書進行整理分析,將唐代地方官府實際處理政務過程中產生的文書分為案由文書、行判文書和送付文書三種文書流程中的環節性形態(《政務文書的環節性形態與唐代地方官府政務運行——以開元二年西州蒲昌府文書為中心》,《唐宋歷史評論》第2輯)。雷聞以大谷文書為核心材料,探討“鄉官”與“老人”在隋唐基層社會運作中的地位與作用(《隋唐的鄉官與老人——從大谷文書4026〈唐西州老人、鄉官名簿〉說起》,《唐研究》第22卷)。劉子凡關注敦煌吐魯番文書中的官印,對文書中出現的使職借用官印的現象進行考察,揭示看似程式化的制度規定背後隱藏的活的歷史(《唐代使職借印考——以敦煌吐魯番文書為中心》,《敦煌吐魯番研究》第16卷)。劉子凡還揭示出近年來在日本杏雨書屋羽田亨舊藏的兩件唐代西州蒲昌府文書中隱藏的歷史面相,認為其中記載的統押所及統押官、都巡官為進一步瞭解唐代折衝府運行的實態提供了珍貴材料(《杏雨書屋藏唐蒲昌府文書研究》,《唐研究》第22卷)。郭桂坤則結合傳世文獻與敦煌吐魯番文書,揭示出唐前期奏事制度變遷的複雜面相,並指出“一切皆申尚書省”的奏抄所承擔的政務逐漸向奏狀轉移的歷史變化(《唐代前期的奏事文書與奏事制度》,《唐研究》第22卷)。
吳麗娛將禮制的變化置於政治史的時空下,討論了《顯慶禮》及其後兩次格法的製作與高宗朝政治的關係以及禮法的對立對武則天權力擴張的影響,并對龍朔二年關於嫡繼母改嫁服制的爭議與上元元年武則天提出的“父在為母齊衰三年”之間的關聯與意義進行了政治史的解答(《試析唐高宗朝的禮法編纂與武周革命》,《文史》第1輯;《唐高宗龍朔二年服制爭端的再解讀》,《隋唐遼宋金元史論叢》第6輯)。王博在詳細梳理唐代歷次“皇帝講武”實例的基礎上,探討該行為的實施背景(《唐代講武禮實施背景新考》,《隋唐遼宋金元史論叢》第6輯)。限於史料,禮制史的探討對新材料的利用依然不甚充分,仍是以傳世文獻為主要材料,研究路徑重在揭示制度的動態變遷及其與政治的關聯。
自天一閣藏明抄本《天聖令》被發現以來,學界對於其所載宋令及不行用之唐令的研究一直保持著研究熱情。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組織的《天聖令》讀書班,在北京地區唐宋史專業師生的堅持下,數年如一日進行著基礎性的令文譯注工作,其在本年度繼續推出系列研究成果:《天聖令·醫疾令》譯注稿與《天聖令·假寧令》譯注稿(《中國古代法律文獻研究》第10輯)。黃正建圍繞《唐律疏議》對唐代官文書的定義與種類進行的辨析(《唐代“官文書”辨析——以〈唐律疏議〉為基礎》,《魏晉南北朝隋唐史資料》第33輯)及其唐玄宗時代律令修訂史料的編年考證(《唐玄宗時的律令修定——律令格式編年考證之四》,《隋唐遼宋金元史論叢》第6輯),顯示出傳世文獻對於唐代法制史研究依然具有充足動力。本年度,在中國政法大學舉辦了“銘刻文獻所見古代法律和社會”學術研討會,會議的主旨十分鮮明,即是推動石刻資料與法律史、家族史、中外關係史等論題的有機融合。當前的唐代法制史研究,對於新材料的利用亦是重要的研究路徑。王慶衛發現了墓誌中記載的武則天天授二年修訂律令的相關史事,顯示出石刻史料對於補史的重要價值(《唐黃君墓誌所見天授二年修定律令事發微》,《中國古代法律文獻研究》第10輯)。陳燁軒通過考察旅順博物館藏吐魯番文書中的唐律、律疏寫本殘片,論證在西州,由唐令所構建、由唐律所維護的一整套訴訟和斷獄模式,在實際操作中確實得到了貫徹(《新發現旅順博物館藏法制文書考釋——兼論唐律在西州訴訟和斷獄中的運用》,《唐研究》第22卷)。趙晶指出,如果能夠將唐令復原作為一種研究路徑,而非一種研究領域,通過這一路徑,進而討論唐日令的區別、唐宋令的流變及法源關係,或許唐令復原之路可能會走得更遠(《從“違令罪”看唐代律令關係》,《政法論壇》第4期)。可見,時至今日,唐令復原的工作亦需要關照具體的時空因素、人的要素及其文本敘述流傳,從法律史的陣地走向歷史學視野下的法律與人的歷史。當然,在作者看來,新時期的中古法制史研究,雖要在研究中自覺地意識到對文本的解讀,但不可著意標舉諸如“歷史書寫”的研究取徑(《譾論中古法制史研究中的“歷史書寫”取徑》,《中國史研究動態》第4期)。
新政治史的建構。
本年度,在上海師範大學舉行了“第四屆中國中古史前沿論壇國際會議”,主題是“中古新政治史研究”。本年度的唐代政治史研究的確出現了一些新鮮面貌。陸揚《清流文化與唐帝國》(北京大學出版社)一書的出版為我們展現了一種複合形態下的唐後期五代的新政治史形象。該書由多篇獨立論文構成,以唐後期的皇權政治的特殊性與政治文化精英作為探討的核心議題,在制度史、文化史、心態史等多維視角下,試圖為唐五代的轉型提供一種區別于以往“唐宋變革論”的新的歷史認識模式。呂博則另闢蹊徑,通過“服飾史”的視角研究當時的政治文化,認為唐代頭飾變遷的進程可以投射出唐代政治嬗變的圖景(《頭飾背後的政治史:從“武家諸王樣”到“山子軍容頭”》,《歷史研究》第4期)。孫英剛認為以往中古政治史的研究,或多或少地視佛教為一種宗教信仰,而忽略了其作為政治學說和社會理論的一面。作者從佛教文獻與世俗文獻對政治史的不同書寫、教派與僧團劃分的政治背景、宗教信仰的意識形態屬性三方面揭示佛教文獻在中古政治史研究中的價值與意義(《中古佛教與隋唐政治關係研究隨劄》,《唐宋歷史評論》第2輯)。趙貞《唐宋天文星占與帝王政治》(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一書以星變為切入點,以史傳占驗為核心,從政治和祭祀禮儀兩方面討論星占,重點考察星占對唐五代帝王政治的特別影響。張達志以僅見于唐代的溵州作為研究個案,試圖在其政治地理的框架下,對溵州的廢置以及原因進行考察,可以說是政治史視野下的歷史地理研究(《曇花再現:唐代溵州置廢的政治地理》,《廈門大學學報》第5期)。
本年度,第十二屆武則天國際學術研討會在洛陽召開,反映出學界對武則天的關注熱度依然不減的趨勢。而對於以往的武則天研究,孟憲實認為從性別史、社會史、制度史視角對武則天稱帝進行的考察,均無法展現歷史的本來面目,作者認為武則天稱帝是一個政治事件,這一研究路徑可謂人物研究的政治史範式(《論武則天稱帝》,《唐宋歷史評論》第2輯)。區別於以往的以政治人物與政治事件為核心的傳統政治史研究模式,嘗試通過一種複合性的取徑對歷史上的政治現象進行重新認識,雖然研究的終極目標依然是政治話題,但切入點卻可以是全方位、多視角的,這也許就是所謂“新政治史”所追求的研究範式。
基於傳世文獻的經濟史新探。
寧欣對繼兩稅法之後,德宗朝出臺的借商、僦質、稅間架、算除陌等一系列財稅徵收新舉措進行了研究,揭示其背後隱藏的歷史趨勢。(《唐德宗財稅新舉措析論》(《歷史研究》第4期)。劉玉峰分析了唐後期五代諸軍州鎮屯田營田的變化趨勢(《唐後期五代諸軍州鎮屯田營田的若干變化——土地私有與國家基層政治體制的重建》(《文史哲》第3期)。張亦冰梳理了自唐前期至北宋官府劃分戶等的方式與相關版籍的演進過程(《唐宋鄉村戶等版籍演進新議》(《史學月刊》第12期)。葉煒的文章頗具新意,是從議狀格式著眼,重新探討韓愈《錢重物輕狀》和元稹《錢重物輕議》兩篇文章的繫年問題,論證這兩篇文章為元和七年議之議狀,并進而探討元和七年議與唐代貨幣政策的調整(《元和七年議與唐德宗至武宗時期的貨幣政策——從韓愈、元稹兩篇文章的繫年問題談起》,《中華文史論叢》第3期)。張天虹則基於《太平廣記·竇乂傳》探討唐代長安的林木經濟(《唐長安的林木種植經濟——從“竇乂種榆”說起》,《河北學刊》第1期)。可見,本年度唐代經濟史的研究依然在對傳世文獻的重新解讀上新見跌出。此外,對於敦煌吐魯番文獻的利用也是經濟史研究的傳統,趙貞對學界關注較少的S.543《唐大歷年代沙州敦煌縣差科簿》所見“不濟戶”進行考察,揭示唐代中後期戶等制度的重要變化(《唐代差科簿所見“不濟戶”略考》,《雲南社會科學》第5期)。2010年,中央民族大學博物館入藏十餘件吐魯番地區出土的唐代文書,其中一件的內容是交河縣要求鹽城民眾在指定日期接受縣令貌閱的帖文,年代為唐開元時期。張榮強根據吐魯番文書定名原則,將該文書定名為《唐開元年間西州交河縣帖鹽城為令入鄉巡貌事》,認為這是目前所見唯一一件有關唐代貌閱的官方文書(《新疆吐魯番新出唐代貌閱文書》,《文物》第6期)。
社會史研究再出發。
本年度,在南開大學舉行了“第三屆古史新銳南開論壇”,主題是“中古社會史研究再出發”。受史料的局限,中古社會史研究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始終處於若隱若現的狀態,並沒有成為學界關注的重要話題。當前,社會史研究範式的引入,無疑對中古史的重新發現具有重要的學術意義。
本年度社會史的熱詞是“日常生活”。在唐代社會史研究方面,黃正建的相關成果頗具學術範式引領意義。黃先生二十餘年來持續關注唐代社會生活史話題,相關文章結集成《走進日常——唐代社會生活考論》一書(中西書局),旨在通過衣食住行的個案考察並結合理論反思,建立一種新的由“物”到“人”的生活史研究範式。雖然如何突破“衣食住行”的分別討論而轉向“日常生活”的綜合研究還是中古史學者面臨的課題(李丹婕書評,《唐研究》第22卷),但《走進日常》一書畢竟為唐代日常生活史研究在操作層面上提供了一種可能性,在推動相關研究方面具有重要意義。說到“日常生活”與由“物”到“人”,夏炎亦從日常生活的視角,重點關注唐後期南貶北人之間存在的一種互贈南方物產的風氣,這種行為背後實際上蘊含著南貶北人對南方主動的排斥與被動的適應。這一充滿矛盾的生存狀態,使得南北的差異與統一、衝突與整合不時發生著博弈性的變奏,這些歷史細節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唐後期南北歷史的發展進程。作者雖然關注的是“物”,但其學術追求卻並不在物本身,而是“由物到人而及社會”(《“北人”“南物”與唐後期南北問題的重新審視——以南貶北人間的禮物饋贈為中心》,《清華大學學報》第4期)。周尚兵亦關注到了禮物,利用學界關注不多的P.3723《記室備要》下卷送物書狀所列76種魯地送禮物品清單,并將其與傳世文獻中記載的唐代土貢相結合,較全面地展示了唐代魯地的物產格局,進一步認識唐代齊魯地區下層百姓的社會生產狀況(《P.3723魯地禮物清單所示唐代山東社會生產》,《敦煌研究》第4期)。李志生圍繞唐代婦女的佛教功德活動展開考察,涉及雇人寫經、造像、建幢、開窟、立寺、立塔等行為。作者從日常生活史的視角出發,認為較之誦經、持齋、燒香、禮拜等日常基本修行,這些活動所展現的性別意義更加突出,所帶有的時代特點更為明顯(《“立塔寫經”與“內外之際”:唐代婦女的佛教功德活動》,《中國社會歷史評論》第17卷下)。徐暢則將視角下移至小農階層的日常生活,以《四時纂要》及敦煌吐魯番社會經濟文書為文本基礎,建構了一戶標準的小農家庭模型。(《唐代京畿鄉村小農家庭經濟生活考索》,《中華文史論叢》第1期)同樣是對人的關注,萬晉提出了通過日常生活史的研究路徑拓展唐代城市史研究的構想,她指出要從“人”的日常生活開始,重構活生生的古代城市史。(《城居的日常:唐代城市日常生活相關研究述評——兼論在城市史研究中探討日常生活的路徑》,《河北學刊》第1期)。吳羽以“罡”、“魁”、“建”、“破”、“復”諸日為研究對象,以陰陽書、敦煌吐魯番所出曆日、《地理新書》、《塋原總錄》等為核心史料,觀察唐宋時期人們日常生活葬事擇吉避忌常識變化的趨勢(《唐宋葬事擇吉避忌的若干變化》,《中國史研究》第2期)。
基於墓誌資料而進行的家族史研究依然繼續,杜文玉關注學界研究薄弱的宦官家族史(《唐代宦官梁守謙家族世系考》,《唐史論叢》第22輯)。王其禕、周曉薇依據隋代出土墓誌對索氏家族的研究豐富了相關家族史的歷史形象(《安陽出土隋代索氏家族五兄弟墓誌集釋》(《唐史論叢》第23輯)。李浩則結合新發現的《李百藥墓誌》及相關家族成員墓誌,考察趙君李氏漢中房卒葬地的改變,認為對士族轉型或整個中古社會轉型有重大影響的一系列變遷在初唐時期已露端倪(《唐代士族轉型的新案例——以趙郡李氏漢中房支三方墓誌銘為重點的闡釋》,《中華文史論叢》第3期)。
傳統的災害史研究亦有新的視角,張龍從災害應對的角度,討論唐代皇帝巡幸兩京問題(《論唐前期兩京聯動的應災機制》,《唐史論叢》第22輯)。李殷則以安史之亂前的唐代中央賑災政令作為分析的核心文本,圍繞災害應對的實效性問題,探討唐前期災害應對的制度規定與實際運行層面之間的差異(《唐前期災害應對實效性再探——以中央賑災政令為中心》,《歷史教學》第22期)。這些視角在之前的唐代災害史研究中並不多見,顯示出新的發展方向。
當然,我們必須承認,就目前而言,中古社會史研究從整體上依然處於邊緣地位。如欲扭轉這一局面,既需要學界提高對社會史研究的重視程度,更為重要的是努力建構一種嶄新的適合隋唐五代社會史研究特色的理論方法與研究範式。
對於隋唐五代史研究而言,有限的資料與無限的建構是一對矛盾統一體,亦是該時段研究的突出特色。如欲在前輩學者厚重的學術積累之上繼續前進一步,資料更新與視角轉換,恐怕是最主要的兩條路徑了。
而若要在視角轉換上出新出彩,就不能忽視對於史料利用的創新。石刻與敦煌吐魯番文獻的利用始終是隋唐五代史研究的重要推動力。與此同時,本年度的研究亦充分注意到了傳世文獻的重要性,其價值亦應當被持續挖掘。榮新江認為研究歷史首先要抓住基本的、核心的史料,其次才是新史料的利用。就目前而言,隋唐史研究的新史料,主要是敦煌、吐魯番文書和石刻碑誌。新史料的價值是傳統史料所烘托出來的,只有熟悉了傳統史料的優點和不足,根據所研究問題的內涵,才能發現新史料的價值。(《漫談隋唐史研究中的史料運用問題》,《唐宋歷史評論》第2輯)由此,我們必須意識到,儘管出土文獻層出不窮,但傳世文獻始終應當是唐史研究的首要資料。張金龍關於虞弘族屬及其宗教信仰問題的研究,區別於以往關注圖像的研究路徑,而是從漢文史料進行深入的分析,便體現出傳世文獻的研究價值(《隋代虞弘族屬及其祆教信仰管窺》(《文史哲》第2期)。
除去文本分析,圖像資料的運用亦在近年來隋唐五代史研究中佔有一席之地。本年度在復旦大學舉行的“江浙滬美術考古青年沙龍”第一次討論會的主題是“壁畫專題”,其中,“唐宋變革視野下的唐宋壁畫墓之比較”突出了圖像史學的話題。史忠平《莫高窟唐代觀音畫像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以莫高窟唐代壁畫、絹畫、麻布畫及紙畫中的觀音畫像為樣本,結合宗教、歷史等學科,進行圖像背後的歷史探究。韓香重點探討了考古圖像中的胡人馴獅問題(《中古胡人馴獅現象與唐五方獅子舞——以圖像學的視角為中心》,《唐研究》第22卷)。劉可維對敦煌本《十王圖》中的圖像資料進行考察,結合唐宋《獄官令》的相關規定對圖像中所見刑具及刑罰進行考證(《敦煌本〈十王圖〉所見刑具刑罰考——以唐宋〈獄官令〉為基礎史料》,《文史》第3輯)。張惠明《西元八至九世紀敦煌壁畫“文殊及侍從圖”中佛教節日主題元素》(《中華文史論叢》第3期)亦是通過圖像結合文獻的路徑,探討相關課題。但作者論證的落腳點是試圖揭示《文殊及侍從》圖中的佛教節日主題元素,進而闡釋其象徵性含義。作者認為這些構圖中的繪畫形象,很有可能都是敦煌本地畫工在節日場景的啟發下的一種藝術創造和表現。這應是歷史學者利用圖像史料時應當有所意識的重要問題。
在注重文本、圖像分析的同時,將考古與歷史學有機結合的嘗試也逐漸應用到隋唐五代史的研究之中,我們可以將這一研究方法稱之為“歷史現場的回歸”。本年度,在南京大學舉辦的“類型·空間·作品:中古墓葬考古研究的新材料與新視野”學術會議上,吳桂兵就談到中古墓葬從研究的內容應轉變為方法,韋正亦圍繞漢唐考古研究的趨勢,提出了從“歸納”到“解釋”的想法。劉慶柱《地下長安》(中華書局)是在上世紀80年代撰寫的《長安春秋》一書的基礎上,又吸納了新近的考古新發現、相關學術研究新成果。榮新江、羅豐主編《粟特人在中國:考古發現與出土文獻的新印證》(科學出版社)收錄中外學者提交的論文48篇,內容涉及絲綢之路上發現的與粟特有關的遺址、文物、文獻、碑誌等相關的考古、歷史以及語言學研究。李並成確定了唐代會州城故址的地理位置,並指出研究古城遺址中實地考察的重要性(《唐代會州故址及其相關問題考——兼談對於古代城址考察研究的些許體會》(《中國歷史地理論叢》第3輯)。徐龍國對於2012年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漢長安城工作隊在西安市未央區梨園路中段北側搶救發掘的一處唐代糧倉遺址進行了研究。認為這是西安地區首次發現唐代糧倉遺址,對研究唐代太倉的位置、糧食儲存技術、糧食供應保障、漕渠運輸系統、禁苑功能以及都城佈局等有重要價值(《唐長安城太倉位置及相關問題》,《考古》第6期)。當前的隋唐五代史研究已經開始有意識地走進考古的歷史現場,遺跡、遺物的發現的確可以提供具象的時間與空間感受,對研究不無裨益。
如何獲得新的視角,需要學界同仁做出不懈的嘗試與努力。綜觀本年度的學術的創新點,“綜合性”或許將是未來隋唐五代史研究的重要學術增長點。在綜合性研究方面,陸揚的《清流文化與唐帝國》已為我們提供了較好的研究模式。而劉子凡的研究課題則是唐代在西域設立的三個重要邊州伊州、西州、庭州的歷史變遷。作者運用豐富的敦煌吐魯番文書,並結合傳世文獻,從制度史、政治史、軍事史的視角勾勒出三州的興廢歷史(《瀚海天山:唐代伊、西、庭三州軍政體制研究》,中西書局)。從“新政治史”的話題中得到啟發,逐漸擺脫單一論題的桎梏,全方位、多視角的綜合性的研究模式對於今後隋唐五代史研究的持續發展當具有重要的學術意義。
(原文刊於《中國史研究動態》2017年第2期,此次提供的文稿保留了編輯之前的原貌,恢復了一些因版面問題而壓縮的內容)
(感謝夏炎老師授權!文中鏈接為本公眾號去年所推送相關學術信息的鏈接,可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