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区案例 | 广东省人民政府在澳门首发贴标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绿色债券
编者按:5月13日,广东省大湾区办发布第二批《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典型案例》。粤港澳大湾区门户网推出“湾区案例”系列推文,介绍第二批共16个具有先进性、创新性、示范性的典型案例,敬请垂注。本期介绍案例八《广东省人民政府在澳门首发贴标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绿色债券》。
广东省人民政府在澳门首发贴标中欧
《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绿色债券
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以下简称《共同分类目录》)是一份中国与欧盟共同认可的、对减缓气候变化有重大贡献的经济活动清单。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省财政厅、香港品质保证局(第三方绿色认证机构)、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债券主承销机构)等部门密切协同,促成广东省人民政府在澳门首发贴标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绿色债券,打造了“广东主体发行、香港认证支持、澳门市场上市、资金在湾区绿色项目运用”的粤港澳大湾区绿色投融资联动示范模式。该笔债券是全国首笔采用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标准发行的省级地方政府绿色债券,应用了我国参与制订的国际绿色金融标准最新成果;也是我国内地发行主体在澳门发行的首笔地方政府绿色债券,进一步丰富了澳门债券市场品种,促进了粤港澳绿色金融标准对接和绿色债券市场联动。
该笔债券于2023年8月31日在澳门成功发行,发行金额10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2.55%,募集资金将用于粤港澳大湾区污水防治269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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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2023年8月31日在澳门市场成功发行20亿元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包括2年期和3年期两个品种,发行金额均为10亿元,发行票面利率分别是2.4%和2.55%。这是广东省政府连续第三年赴澳门发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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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典型案例(第二批)》
来源 | 南方网
编辑 | 卢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