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办学校年检通告来了,远离7种“不合格”!
2019年已至年中,全国多省市通报了2018年度民办学校年检结果。综合来看,全国民办学校办学情况良好,但年检不合格的学校仍然存在,且究其原因竟然存在较高同质性,比如擅自变更地址、人员配备不足。本文梳理了民办学校年检的基本内容和流程,以加强民办教育规范意识。
汇编 | 田菁
编 | Kimberly
每年的上半年,全国各省市都会进行年度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检查,简称年检。各大新闻门户网站也纷纷向公众报道各地区的年检结果,其中不合格学校数量的多少是最吸引受众的。
民办学校年检是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不过,近年来,少数地方在检查工作中存在组织不严谨、程序不规范、内容不全面、标准不明确等问题,弱化了对民办学校的监管。各政府网站对年检对象、年检内容、年检程序、评价结果的说明,其实有高度的一致性。
一般年检的检查对象是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幼儿园、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和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
年检的内容主要包括:
1. 党的建设。党组织建设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情况,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情况。
2. 法人治理。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及章程执行情况,决策机构、管理机构、监督机构设置及工作开展情况。
3.办学条件。生师比、生均校园面积、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等各项生均办学条件指标达标情况。
4.教育教学。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专业设置、教材使用、质量保障、顶岗实习管理等情况。
5.资产财务。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建设情况,办学经费投入保障情况,学校法人财产权落实情况,办学结余分配、使用情况,财政补助、国有资产、受赠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制作、依法进行审计及公布审计结果情况。
6.办学行为。招生宣传、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招生规模等情况,收费情况,学校名称使用情况,办学许可证核定事项变更情况,学籍管理、档案管理、学历证书颁发等情况。
7.权益保障。教职工待遇保障、培训及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情况,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建设落实情况;学生奖助学金及其他合法权益保障情况。
8.安全稳定。安全工作机构建设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建设情况,安全设施建设配备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检查情况。
9.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年检的时间一般是3月-4月,年检结果大概在5月6月间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检查结果。正常年检的流程则是民办学校先行自查,并向学校审批或主管部门报送自查报告。
再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校审批权限或管理职责,于各地区规定时间前完成实地检查工作,形成年度检查报告。然后根据检查情况评定学校等次,并将评定等次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的“年度办学情况”记载栏。
关于检查流程,个别地区采用了自查和小组抽查的方式进行。
比如广州市越秀区的民办学校年检检查形式。检查小组抽查的流程包括听取办学负责人简要汇报办学情况和自查评分说明,并进行个别访谈;查阅档案资料,核对原件和有关数据;实地查看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等情况;检查小组按照《年检量化表》的指标要求进行检查评分。
通常,民办学校年检的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纵观多个地区的年检结果通知,会发现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是最常见的评价结果,优秀等级的则很少看见。这个年检结果会作为民办学校评先评优、奖补资助和确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
年度检查合格的,准予继续办学;限期整改和初次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完毕。
整理各地区民办学校年检结果,能够发现不合格的学校一般有一年的整改期,学校完成整改后需报送复验申请报告。
连续两年年度检查不合格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视情节轻重,或减少招生规模、或责令停止招生、或吊销办学许可证。对检查中发现情节严重的,要依法给予处罚,并将处罚决定向社会公示。
根据今年多个地区向外通报的年检结果,发现检查不合格的原因基本包含这样7个因素:
擅自变更地址、办学场地租约过期
就“擅自变更地址”而言,教育部办公厅启用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中明确规定办学许可证为民办学校办学的合法证件,分正本、副本。办学许可证上要明确显示学校章程规定的学校名称、学校所在地的详细地址、经审批机关核准的,能代表学校行使职权的、按照学校章程合法选聘的校长,审批机关批准的学校类型(如幼儿园、小学、中学、学院等)等。
此外,《民办教育促进法》(送审稿)第二章第二十三条规定,民办学校在住所地外设立校区的,应当向审批机关申请地址变更;超过审批机关管辖范围设立的,应当向分校区所在地审批机关单独申请办学许可,并报原审批机关备案。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在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可以不受前款限制,但应当报审批机关和办学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
未按新标准通过消防验收
以营利性的培训学校为例,在得到教育局审批通过获得办学许可证之后还要到工商局去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其中就包括场地消防。有关消防的法律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所在城市民办培训学校消防管理办法及所在区域消防行政管理单位具体管理办法。
消防中涉及到比较细的条件,比如过道宽度、通风面积、消防栓/消防喷淋/烟感报警器/消防警铃等相关消防要求,对于品牌、规格、密度、数量都有着冗长死板的规定,其中有一样不过关就有可能要求整改。
人员配备不足
《民办教育促进法》(送审稿)第四章第三十三条,民办学校应当有一定数量的专任教师;其中,实施学前教育、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应按规定配齐配足专任教师。
第三章第二十七条,民办学校应当设立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应当包含党的基层组织代表,且教职工代表不少于1/3。
教职工人数少于20人的民办学校可以只设1至2名监事。监督机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章程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监督。监督机构负责人或者监事应当列席学校决策机构会议。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兼任、担任监督机构成员或者监事。
超班额、超班数
民办学校的办学规模是根据生均占地和建筑面积、教室、功能室数量等分类核定的,超规模办学必然会带来教学及活动场地不足的问题;此外,大班额也会损害学生的利益,毕竟老师的精力是有限的。
2018年就有新闻报道过东莞市有多所学校超规模办学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工作人员介绍到“在民办学校年检、评先评优、申报省和市民办教育扶持专项资金等方面将民办学校严重超规模定为一票否决的项目。”
为解决该问题,东莞市教育局也做出相关规定到2020-2021学年度秋季开学起,东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30%以下的民办学校,要依照核定的班数以及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组织办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30%(含30%)以上的学校,要依照核定的班数以及小学不超过50人,初中不超过55人组织办学。基本解决学校规模、班额过大问题。
年检提交材料与现场查验不符
民办学校年检在自查过程中要提交一些必备材料以供检查人员在实地查验时核对,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凡未能及时提供相应材料的,一律视为不具备相应材料处理。比如民办学校如有扩建的,需提交扩建部分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房屋结构安全和抗震鉴定报告书》结论页(参照附件5)、《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等扫描件等。
超范围经营
涉及超范围经营的,小问题需要限期整改,大问题需要关门整改。
比如,《民办教育促进法》(送审稿)规定了实施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实施教育教学活动、选用教材,可以基于国家课程标准自主开设有特色的课程,实施教育教学创新,自主设置的课程应当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使用境外教材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合法渠道引进,使用前应当报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实施学前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设置、开发以游戏、活动为主要形式的课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保育和教育活动。
民办培训教育机构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受教育者身心特点,不得面向幼儿园、中小学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举办或者变相举办与升学相关的竞赛、评级等考核评价活动。
以下附收集到的2019年各地区民办学校年检结果具体情况,供阅读。
山东青岛:
日前,青岛市市南区教体局对区属261所民办学校进行了2018年度年检工作。市南区应参加年检民办学校数量为261所,其中未参加年检学校47所,因擅自变更地址等原因未通过年检学校11所,2018年度年检不合格的学校共计58所,占参检学校的22.2%。
本次年检通过“自查自纠”“材料验审”“实地查看”三个阶段开展,重点围绕党建工作、资产管理、安全环境、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管理等情况进行深入督查,全面了解学校办学情况。
市南区教体局拟定了《市南区民办学校规范办学承诺书》《2019年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党建工作台账》,要求各学校落实法人主体责任、严格履行承诺、依法依规办学。
市南区教体局还结合前期开展的实地普查行动、日常检查及投诉案件等反馈情况,对存在私自变更地址和变更其他事项的办学机构不予通过年检,并下达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广东佛山:
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在顺利完成了区民办学校的年检工作。根据《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顺教〔2019〕5号)相关要求,区教育局年检工作小组结合佛山市顺德区民办学校年检管理系统评分情况,对我区2018年1月1日前批准开办并已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及各类文化教育培训机构进行2018年度年检综合评议,经过自查、初审、复审、终审等环节,工作顺利完成。
参加年检民办中小学20所,全部合格;参加年检民办幼儿园198所,其中合格193所,基本合格4所,不合格1所;参加年检民办托儿所141所,其中合格135所,基本合格5所,不合格1所;参加年检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54所,其中合格45所,基本合格3所,不合格6所。
在此次年检工作中,暴露一些存在问题,如部分民办学校(《消防法》出台前设立的)未按新标准通过消防验收,办学场地租约过期,人员配备不足,超班额、超班数,年检提交材料与现场查验不符,超范围经营等。
陕西西安:
4月3日,市教育局公布了2018年市属民办学校年度检查结果,其中5所市属民办高等非学历教育机构年检不合格,3所民办职业中学年检不合格,2所民办普通中学年检不合格, 这10所学校被停止今年招生。
市教育局表示,年检基本合格的民办学校限期整改,必须于今年5月15日前完成整改,并向市、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报送复验申请报告。
5月20日前,市、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完成对年检基本合格学校的复验工作。西安市属民办高等非学历教育机构经市教育主管部门复验合格后方可招生,民办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经区县教育局主管部门复验合格后方可招生。复验未合格前,不得开展招生活动。
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整改限期一年,并停止2019年招生。完成整改后向市、区县教育局报送复验申请报告。
各区县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民办职业中学和民办普通中学的监管力度,不断规范其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对于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及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即日起终止其办学资格,下发书面通知,劝其履行注销手续。
安徽滁州:
根据《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民办学校规范办学防范化解风险专项行动暨全市民办学校2018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滁教体职成函【2019】89号)的要求,我局于2019年3月至5月组织各(县、市)区对属地内各级、各类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培训学校等进行年检。
采取听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 ,重点对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学校安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确定年检结论。
本次应参加年检的学校共有334所,其中不合格的有22所,有10所因批准设立未超过6个月故不参加年检,一所因拆迁未参加年检。
山西晋城:
近日晋城市教育局公布了《关于2018年度市属民办学校年检结果的通报》,本次参加年检的学校共有56所,其中有两所全日制民办学校年检不合格。对2018年度年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学校,市教育局将另行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基本合格的民办学校必须于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向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报送复验申请报告。2019年12月31日前,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完成对年检基本合格学校的复验工作。基本合格的全日制民办学校经复验仍未达合格标准的,将暂停其2020年秋季招生资格。
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停止2019年招生,整改限期一年(截至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后按属地向市、县两级教育局报送复验申请报告。
同时期,太原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18年度民办中小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并教民成〔2019〕4号)的安排,2019年2月—6月,市教育局对所审批的46所市属民办学校进行了年度检查,年度检查结果显示有太原金世纪外国语实验学校和太原市华阳双语学校因不合格停止招生,山西大众学校和太原市华英中学校停招过渡。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检查的通知》、新浪、搜狐、各地区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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