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扩招200万人!职业教育“翻身”面临六大瓶颈
11月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发布通知提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切实维护、保障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据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份“通知”旨在落实促进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文 | 姚侃
编 | Chris_guo
姚 侃
中山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博士,现任广州同文教育集团副总裁,同文教育研究院执行院长,长期从事教育政策、学校规划、教育人事等领域研究。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今年4月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召开、6月《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之后,我国职业教育领域传出的又一重磅消息。
长期以来,职业教育备受关注。
但是这种关注,不是因为职业教育受人追捧,而是被人冷落。“退而求其次”“无奈选择”“低人一等”等这些带有偏见的词语,常常被人们用来形容职业教育。
但自2019年年初国务院发布《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教20条”)以来,职业教育利好政策得以逐步释放:2019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高职院校大规模扩招100万人;2020年5月,李克强总理再度提出今明两年高职扩招200万人。加上前文提到2021年的一个大会、一个法律和一个意见,短短3年间,党和国家在职业教育领域频频出新招、放大招,让人看到了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的光明图景。
然而,如何才能提升职业教育的地位仍是一个大问题。
笔者认为,我们必须在一些有关职业教育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上,建立新认识,拿出新办法,干出新作为。以下6点建议,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01
转变传统思想观念
全面提升职教新形象
近十多年来,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对人民群众的吸引力,明显小于普通教育。
究其原因,在于:
一方面,中职教育是中考招生的最后批次,学校办学质量较差且升学通道狭窄,中职毕业生工资待遇较低,伴随产业转型升级,中职学生难以适应和满足企业对技术技能人才以及新兴职业的旺盛需求;
另一方面,高等职业教育基本上止步于专科层次,与普通本科、研究生教育有较大的层级落差,高职毕业生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劣势。重学历文凭、轻技术技能的传统教育观念根深蒂固,在过去一段时间里被强化、固化甚至僵化,已经形成一种社会共识、群众共鸣和舆论共情,很难在短时间内发生彻底改变。
因此,笔者认为,职业教育并不会因为被重新合理定义为“类型教育”而迅速崛起,也不会因为被誉为“同等重要”就会转眼与普通教育“平起平坐”。
党中央《意见》描绘的未来蓝图要真正变为现实图景,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科学的顶层设计、创新的制度安排、坚决的贯彻执行,以及各级职能部门众志成城、攻坚克难的信心、勇气和定力。
老百姓只有看到客观真实、全面提升的职业教育新形象后,才能逐步接纳和主动选择职业教育。
与此同时,各种新闻媒体、自媒体等舆论平台要大力宣传国家坚定不移地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利好,向全社会持续传递出职业教育奋发有为、职业教育毕业生前程似锦的正面声音。
02
拓宽中职升学通道
构建一体化职教体系
构建一体化的职业教育体系是职业教育成为一种类型教育的基本前提和重要支撑。
完整的职业教育体系,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其中高等职业教育又包含了专科和本科层次。中等职业教育应该是起点,而早些年以就业为导向的中等职业教育,让比较多的学生在高中阶段即划上了受教育的句号,与高等教育失之交臂。
笔者认为,中等职业教育升学通道不畅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主要瓶颈。
《意见》提出建立职教高考制度,这是打通职业教育通路、提升职业教育地位的重要制度供给。从政策工具运用上,笔者认为可以从三方面下工夫:
一是尽快建立高考双轨制。将现有面向中职毕业生的多种升学渠道整合进职教高考,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强化和优化职业技能的考察考核,让有一技之长的青少年能脱颖而出接受更好的职业教育,为未来成为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打下扎实基础。
二是大幅扩大面向中职毕业生的职业本科、高职招生计划。让更多中职毕业生有机会接受更高层次的职业教育,实现中职教育由以直接就业导向为主向以升学导向为主的路径转型。
三是优化“普职比大体相当”的政策。一直以来,“普职比大体相当”是我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方针政策。随着中职教育升学通道逐步打通后,可适时提出“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新目标,实现“普职比大体相当”政策的整体升级,有利于在更高视域建立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一视同仁的地位。
03
扩大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搭建人才贯通培养模式
发展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是确立职业教育“类型教育”属性的本质要求,也是实现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 地位的根本保障。
自2014 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首次提出“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至今已有7年多的实践,截止目前,通过高职院校升格、独立学院转设、高职院校与独立学院合并转设等方式,我国约有30余所本科职业大学(其中大部分是民办高校),占全部本科院校1270所的2.3%,占比很低且水平不高。
与此同时,教育部倡导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措施推进缓慢,收效甚微。
如果要实现《意见》中提出的“到2025年,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这一目标,笔者认为,“十四五”期间需采取超常规举措增加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可以有以下三种方式:
一是升格。选择一批国家或省确定的高水平公办高职院校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院校,按照每个省2-3所估算,大约有60-90所,这是主渠道。
二是转设。支持一部分独立学院单独转设或与高职院校合并转设为本科层次的职业院校,这是重要来源。
三是在部分优质高职院校(含民办)的优势专业试点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这是有益补充。
另外,在部分职业教育发达省份探索职业本科通向专业硕士、专业博士学位的考试制度,构建职业教育四级学位体系和高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模式。
04
鼓励上市公司举办职业教育
探索产教深度融合
职业教育是与市场距离最接近、与行业关联最紧密、与企业交流最深入的教育类型。在职业教育领域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由职业教育的基本属性和办学特征决定的。推进以产教深度融合为核心的多方参与机制,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将极大激活职业院校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吸引力。
日前,《意见》在深化产教融合篇章提出“鼓励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说法,受到各大媒体的争相报道,普遍看好职业教育这一发展模式。
不过,很快就有教育专家发文指出不要误读政策,强调要防止资本通过举办职业教育来赚钱。
笔者认为,对于“鼓励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举办职业教育”这条举措,既不要误读,更不应无视,而要以一种客观公正的态度和发展的战略眼光来看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深化理解和认识:
首先,作为中央文件出台的一条鼓励性举措,希望有关部门作出更全面、详细、积极的政策解读。特别是行业企业的主管部门要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帮助上市公司、龙头企业采取合法合规的方式有序进入职业教育,把中央的政策真正落实到教育生产实践中来。
其次,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是落实混合所有制举办职业教育的有效途径。我国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体制改革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但推进过程羞羞答答、步履蹒跚。这一结果与思想认识不到位、配套政策不充分、改革氛围不浓郁有密切关系。通过上市公司、龙头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可以捆绑职业院校与企业的核心利益,激活企业作为重要办学主体的意识与作用,扩大混合所有制改革创新覆盖面,释放职业教育内在办学活力。
再者,高质量职业教育需要高水平企业参与。实践和经验证明,只有通过有实力的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才有可能打造出高水平的产教融合模式,提升高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品质,办出高质量的职业教育,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05
落实公共财政倾斜职业教育政策
支撑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意见》中提出“优化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笔者查阅了相关教育经费的政策性文件,近些年仅有《意见》就某一类型教育提出新增经费倾斜的规定,体现出国家对于职业教育的特殊支持。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测算,职业教育办学成本是普通教育的3倍左右。
2019年我国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统计情况显示,中等职业学校为17282.42元,还略低于普通高中的17821.21元。在31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当中,差距最大的贵州省,中职学校的生均经费仅占普通高中的60%;高等职业教育方面,据统计,2019年高职教育规模占高等教育的 44.43%,但经费占比仅为17.84%,规模与投入极不匹配。
上述情况,充分说明了职业教育的财政投入与普通教育相比差距明显,不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律。
笔者认为,“十四五”期间要切实落实公共财政倾斜职业教育政策,以高强度财政投入支撑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具体而言,可以采取以下几个策略:
一是从教育层次看,重点投向中等职业教育。
巩固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必须依靠加大教育投入,改变中职教育设施条件差、教学质量弱的局面,实现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教育经费2倍于普通高中教育。
二是从保障目标看,重点支持教师队伍。
职业教育生师比偏高、“双师型”教师占比偏低、教师整体素质偏低等问题突出,新增财政投入要落在增加教师数量、引进“双师型”教师、提升职教师资水平、改善工资待遇等方面。
三是从投入对象看,应适当倾斜民办职业教育。
将现有面向中职毕业生的多种升学渠道整合进职教高考,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强化和优民办职业教育具有创新意识强烈、体制机制灵活、市场响应迅速等特点,各级政府应无差别扶持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的发展,特别是帮助民办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师资水平,更好发挥民办职业院校的优势和作用。化职业技能的考察考核,让有一技之长的青少年能脱颖而出接受更好的职业教育,为未来成为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打下扎实基础。
06
打破职业教育管理部门“内卷”
促进职业教育融通发展
长期以来,职业教育的行业管理走的是双轨制,即:教育部门牵头负责职业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负责技工教育。
从学历层次上看,教育部门的职业教育包含了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最高学历达到本科;而人社部门的技工教育虽然内部也有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之分,但学历层次仍归到中等职业教育,与教育部门的职业教育相比有较大落差。
从职责分工上看,教育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在学历职业教育领域的话语权更大;人社部门在国务院规定职责范围内落实好发展职业教育(即技工教育)的职责,并统筹职业培训,在职业培训方面的主动权更大。
由于上述差别,我国各级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在共同管理职业教育过程中,建立了“各自为政为主、竞争大过合作”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部门利益之争,造成了职业教育管理部门“内卷”现象。
笔者认为,各级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应跳出部门利益之争,通力协作,拿出更大诚意推动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融通发展,形成职业教育的合作共赢。
一方面,教育部门应当作出表率,对技工院校的学历教育做到一视同仁。比如:参考独立学院转设的做法,在办学条件和标准等方面适当降低要求,加快推动一批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或者采取直接认定的方式把技师学院一次性转设为高职院校,并将部分高水平技师学院转设为职业教育本科。另一方面,人社部门在就业培训、再就业培训任务上也要一视同仁,让教育部门管辖的职业院校共享职业培训方面的条件保障和政策支持。
(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希望引发大家对职业教育的关注与讨论,形成全社会关心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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