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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参民”学校转公将划片招生
据《成都日报》等媒体报道,4月13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成都市“公参民”学校转设公办学校工作指南》的通知,根据相关规定,将依法、有序、分类推进全市公有主体举办或参与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公参民”学校)转设公办学校工作。
按照政策,经属地政府批复或会议决议,同意符合条件的“公参民”学校改制为公办学校(以下简称改制学校),移交属地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欲想转制,首先要开展风险评估。其次要通过改制决议。改制学校召开理事会,通过改制决议并成立清算组(由7人以上单数组成,校长任组长。除校长、党组织负责人、教职工代表、会计主管人员、法律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代表外,其余组员由教育主管部门和举办者委派)。然后,才是分类登记或注销,根据改制学校登记机关不同,同步办理登记和注销手续。
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民转公”学校所在片区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划定招生区域,纳入直属公办学校招生流程;同时为改制学校在校学生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教职工与改制学校终止劳动关系,与“民转公”学校签署劳动(劳务)合同,确保教职工劳动关系、社保、公积金的连续性。教育主管部门协助改制学校转移党组织隶属关系,启动基层党组织换届改选工作。
目前暂未公布要转为公办学校的民办学校名单。
* 内容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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