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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问广西10岁女童被奸杀案

雨中红莲 2020-08-17

综合新闻晨报、红星新闻、雾满拦江(lwwuwuwu)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这起手段极其残忍、判决引发争议的10岁女童被奸杀案。


10岁的杨晓燕曾是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伯劳镇平心村平心小学板凳教学点小学四年级学生。杨晓燕一岁时,她的爸爸因见义勇为去世,她的妈妈陈礼言一个人带5个孩子,靠种地和打零工维持生计。


2018年10月4日中午,杨晓燕和姐姐在自家地里摘百香果,此后她独自扛着编织袋,到对面山头的百香果收购点售卖。卖百香果获得32元后,杨晓燕在回家的路上失踪了。



10月6日,即案发两天后,与小燕同村的杨光毅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承认了强奸、杀害小燕的事实。


10月6日,灵山县公安局通报,同村的29岁青年杨某被抓获并对杀害杨晓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警方根据其供述查找到杨晓燕的遗体,并将杨某刑拘。


根据杨晓燕家属提供的法院判决材料显示,2018年10月4日,杨某看到杨晓燕独自到百香果收购点,便产生了邪念。杨某在杨晓燕返家途中守候,企图对其施暴。杨晓燕反抗并大声哭喊,被杨某用手掐脖致昏迷,随后被装入蛇皮口袋带入某山岭。


杨晓燕醒后被杨某用刀刺伤双眼及颈部,杨某随后对其进行奸淫,拿走其32元钱,并将其装入蛇皮袋,通过滚、搬等方式带下山岭,至一水坑中浸泡,后将其抛弃在一处山坡。


经鉴定,杨晓燕的死因系由于被他人强暴伤害过程中,胃内容物反流进入气管、支气管和气管被锐器刺破,气管外周围血管损伤出血,血液直接流入气管、支气管,造成气管、支气管填塞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案件材料显示,证人蒙某称,事发当天他曾听到一阵阵小孩的哭声,哭得很使劲,好像有人在追打小孩。证人黎某证言,杨某平时性格内向,很少讲话。证人施某证言,杨某从小性格古怪,在15岁左右,经常在家附近偷女人的文胸、内裤回自己的房里,曾多次被杨某的父亲呵斥但不悔改。


一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奸淫幼女,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因性侵系10岁的未成年人,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应从严惩处;杨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系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其罪行极其严重,决定对其不予从轻处罚。


2019年7月12日,一审法院判处杨某犯强奸罪,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责令退赔32元给杨晓燕的母亲陈礼言。


此后,杨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杨某父亲规劝陪同杨某到公安机关投案,投案后如实供诉犯罪事实,属自首,杨某的自首行为对案件侦破起至关重要的作用,依法对杨某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并限制减刑。


3月25日,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关于退赔32元给杨晓燕的法定代理人陈礼言的判决,撤销一审法院关于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改判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杨某限制减刑。



下面分享“雾满拦江(lwwuwuwu)“关于此案的评论——四问广西钦州奸杀10岁女孩死缓判决。


文章说,案发后,一审法院判处杨犯强奸罪,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责令退赔32元给女孩儿的母亲。


杨犯大怒不服,上诉。


——2020年4月7日,二审法院维持杨犯关于退赔女孩儿家32元的判决,撤销一审死刑。


改判死缓两年。


死缓两年的意思,就是杨犯如果在这两年里不再杀人放火——他在监狱里,应该不太有机会这样干——那么杨犯很大概率就没事了。只要逐次减刑,他应该还会再出来。


还会再出来。


可想而知,二审的这个混蛋判决,导致了舆论全面炸锅。


二审法院解释说,之所以撤销一审死刑,是因为杨犯有自首情节。


这个解释,证明了二审的法院,有一个算一个,全都是法盲!


第一个,杨犯自首,跟他犯罪有什么关系?


自首减刑,确有这种情况。但这里有个前提,自首必须要能够终止或制止潜在的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举个例子,我和老张商量,今晚去干死老李。事后我感觉这样不对,就自首了。


我的自首,保护了老李的性命财产,让凶人老张落入法网,避免了更多人受害,所以象征性的减点刑,这是说得过去的。


但如果,我一刀捅翻了老李,然后溜挞到派出所,这个最多叫投案。虽然也是自首,但并没有积极意义。是否减刑,要看犯罪的凶戾程度。


——广西这起案子,一个成年男子,以令人发指的邪恶残害一个小女孩儿,掐昏,用刀刺瞎双眼,浸入水坑淹溺,这比兽类更要邪恶的行为,本身就不存在宽谅的基础。而后他所谓的自首,不过是自知逃不过去的投案,如果一定要说他的投案也应当奖励,死刑前让他喝杯可乐就是了,轻率的将死刑改为死缓,这无异于奖励杨犯的恶举。


第二个,法的精神是什么?


为什么杀人重犯要关起来,或是直接灭杀?


这个道理,跟韩国给强奸犯戴上电子脚镣是同一个道理,就是这些人脑子不正常,犯罪成瘾。韩国的性犯罪者即便是戴着电子脚镣,都要抢在警察赶至之前火速犯罪,监狱里更是不乏继续犯罪的人士,就是因为这些人是凶险的两足兽。诸如广西残杀百香果女孩儿的杨光毅,此人不杀,他为了犯罪会在狱中隐忍减刑,一直到出来再残害别人为止。


法律的意义,就是要把凶险的人,与正常人隔离开。就如同把具强效腐蚀性的硫酸,放入陶瓷容器封存一样。广西二审法院干的事儿,好比酒桌上他给大家斟上硫酸,还奸笑着说:我们要讲究酸道主义啊,凭什么酒能喝硫酸你就不肯喝?来,走一个。



第三个,为什么现在不宜废死?


有些人穷得裤裆漏风,却学着有钱人讲废除死刑。


废死你也配?


没错,发达国家讲究废除死刑,而且还有教义依据,诸如人类无权审判他人之类——但这些理由,都是瞎掰。


发达国家之所以废除死刑,说穿就是有钱。


有钱,国家处在经济链条上游,从经济下游国家随意斩点油水,就能够把最变态的杀人狂养起来,判凶徒700年800年,一直关到死。这样还可以解决本国的就业,多雇用几个狱警狱医。


但中国太穷了,去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才3万元,平均每人每个月赚2500元。这么点钱,屎都不够吃,你还想让大家养几个罪犯,缺德不缺德呀?


等经济处在上游了,挤兑下游国来养罪犯,籍此羞辱下游国的国民,活得还不如咱们的罪犯有尊严,未为晚也。


但现在,绝对不是时候。


第四个,为什么二审会瞎判?


就是他们的屁股坐歪了。


一见到罪犯,就跟见到亲人一样,恨不能过去抱住狂亲。一看到受害者,就立即板起脸,一口一个法律,一口一个理性。二审法院放过残害幼女的凶徒,何曾考虑过受害人家属的感受?对犯罪者如春风般温暖,对受害人如秋风扫落叶般冷酷无情,这种扭曲心态,得治,而且药不能停。


最高人民法院经研究决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的杨光毅强奸一案调卷审查。


阳明先生说,致良知。什么叫良知?良知就是正确的处理问题的方法。当我们可怜一个凶残的罪犯时,可曾扫过一眼他脚下善良者的啜泣与鲜血?韩国人都知道要把性犯罪者戴上电子脚镣,广西那边二审参与者,却残忍的往百香果女孩儿的家属心上再捅一刀。就是因为他们脑子是错乱的,是非都不在应该在的位置,法律的意义是为良善者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而不是为邪恶者创造更多的做恶机会,如果这个问题都不愿意弄清楚,还算什么法律人?还有什么脸面拿走纳税人的辛苦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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