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公交坠湖真相公布:个人之伤再成社会之痛
今天下午,倍受全国关注的贵州安顺公交坠湖致21死案调查结果公布,据警方通报:司机因拆迁问题心生不满,喝酒后蓄意驾车冲进湖中,已死亡。公交车并无机械性故障。
涉案人员情况
认定主要事实
经侦查查明,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张某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涉嫌严重刑事犯罪。主要理由如下:经对张某钢尸体解剖和物证检验,其系溺水死亡未发现致死性疾病,在其胃内容物、心血、尿液等多检材中检出乙醇(其中,在心血中检出乙醇含量为64.46毫克/100毫升),排除安眠镇静类、抗精神失常类、毒品等常见毒药物。从现场提取的饮料瓶中,检验出含乙醇成分的液体200毫升。经调查,张某钢驾驶过程中未受到其他人员肢体和语言的干扰。 涉案公交车为纯电动城市客车,2019年10月投入使用。经鉴定,案发时该车制动系、行驶系、转向系符合国家标准,无机械性故障。 张某钢因生活不如意和对拆除其承租公房不满,为制造影响,针对不特定人群实施的危害公共安全个人极端犯罪,造成21人死亡,15人受伤,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关于网传张某钢女儿因高考失利投湖自杀的调查情况。经查,张某钢无女儿,仅与前妻育有一子,今年25岁。网传内容为谣言,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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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顺市西秀区公交车坠湖
”有关情况的通报
◆ 张某钢因生活不如意和对拆除其承租公房不满,为制造影响,针对不特定人群实施的危害公共安全个人极端犯罪,造成21人死亡,15人受伤,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 12时9分,张某钢趁乘客到站上下车时,饮用了饮料瓶中的白酒。12时12分,张某钢驾驶公交车行驶至水库大坝时,先是降低车速,躲避来往车辆,后突然转向加速,横穿5个车道,撞毁护栏,冲入水库
◆ 驾驶过程中未受到其他人员肢体和语言的干扰,公交车无机械性故障
◆ 调查组将进一步深入调查张某钢“房屋被拆迁”有关情况,房屋拆除和接访接诉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 详细↓↓↓
2020年7月7日中午12时许,安顺市一辆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撞坏湖边护栏,坠入安顺市西秀区虹山水库中。事件发生后,公安部、应急管理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及省、市迅速组成调查组开展缜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警方通报
安顺市公安局于7月12日17时53分发布《警方通报》,具体内容为:
二、搜救情况
安顺市西秀区坠湖公交车搜救于7月11日结束。从7月7日至11日5天时间里,中央、省、市有关部门组织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贵州省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总队、黔西南州消防救援支队、安顺市消防救援支队、贵州蓝天救援队、贵州弘剑搜救队、贵州省阳光救援队以及武警、公安、民兵等2100余人,动用水下机器人、雷达声呐定位仪、无人侦察机等设备,在公交车坠湖水域广泛多次进行了拉网式深潜全面搜救,完成搜救任务,于7月11日12时结束搜救。
三、关于张某钢“房屋被拆迁”有关情况
在开展搜救和案件侦查的同时,对于网传张某钢“房屋被拆除”一事,省、市相关部门迅速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情况如下:张某钢到西秀区柴油机厂(后更名为西秀区酿造机械厂)参加工作时,厂方提供一套自管公房(5栋1楼11号)供其居住,其产权属单位所有。据查,张某钢已长期未在此房内居住,由其姐姐将此房转租他人。
西秀区酿造机械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以来,经多方联系,项目指挥部与张某钢先后对接3次,其余多次由其姐姐代表其进行商谈,沟通对接顺畅。按照相关程序确定,西秀区酿造机械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由黄果树大街沿线项目工作组负责。2020年6月8日,张某钢与西秀区住建局签订《自管公房搬迁补助协议》,协议补助自建房补助款及附属设施补助、二次装修补助、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助、搬迁及签约奖励等共计72542.94元,但其未按规定注销水电户头,未去领取补助款。张某钢还申请了一套公租房,未获得。7月7日上午8时30分许,张某钢来到他所承租的公房处,看到该公房将被拆除。8时38分,张某钢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对申请公租房未获得且所承租公房被拆除表示不满。
调查组将进一步深入调查,房屋拆除和接访接诉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我们对事件的发生万分痛心,对遇难者表示沉痛哀悼。目前,事件善后工作仍在进行中。全市正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安顺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20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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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以伤害无辜者来报复社会的举动,
都是极端偏执恶劣的行为,理应谴责!
选自一家观点
贵州公安坠湖事件调查结果公布了。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哪怕经受了天大的冤屈,当然不能成为捆绑无辜者毁灭的理由。
任何以伤害无辜者来报复社会的举动,都是一种极端偏执恶劣的行为,理应谴责!
弱者愤怒选择伤害弱者,这是不可饶恕的,然而悲剧已经酿成,徒呼谴责愤怒也悲凉无力,唯一剩下的还是反思;因为没有人是一座孤岛,他人的不幸就是我们的不幸,对个人的不公不平,即是对所有人的威胁。
这个社会也应该善待所有的弱势群体,如果在这个堪称繁荣和谐的社会活得没有盼望没有滋味甚至于没有尊严,相信这个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不会有安全感。哪怕装上再多的监控、布置再多的眼线、进行再严格的安检,也一样无济于事防不胜防。因为整个社会如同一辆满载乘客的公交车,车里任何一个人出了状况,所有人其实都不能置身事外,独善其身。
同样的毁灭性悲剧曾经发生在厦门,一辆BRT公交车在行驶途中突然爆炸起火,造成47人死亡、34人受伤、8名学生下落不明。事后警方查明,纵火犯“陈水总”当即死亡,当年的舆论环境稍显宽松,媒体还原了诸多悲剧真相,人们也从纵火犯的微博中知道了纵火的动机,让人知道纵火犯“陈水总”人生的艰辛,尤其是办理年龄更改过程中遇到的推诿以及有关部门的冷漠。
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不是自己的意愿,既然来了,就要给予每个人生存的空间。任何社会首先必须保证每个人的生存权,然后还要获得起码的尊重。当年的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在纵火悲剧发生后,特地发表过《别再次让个人的伤成为社会的痛》的官方微博,称对陈水总事件,政府不仅要当救火队长,更要重视源头治疗,只有民心舒畅,才能减少社会戾气,使得百姓心安。
实际上,类似的悲剧频频发生,全社会的反思还远远不够。殊不知太平洋上一只蝴蝶轻轻扇动翅膀,都可能带来灾难。整个社会的蝴蝶效应也是如此,不要以为别人的命运与自己无关。从某种意义上说,无论是冲入湖底的公交车还是厦门早年被纵火的公交车,都有一个意味深长的隐喻:大家同在一辆车里,不要对别人的苦难无动于衷,因为谁也无法保证下一个不是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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