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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孙小果行刑前的眼泪,能说明什么?

余远环 雨中红莲 2021-04-25

来源:南方找北


孙小果被执行死刑前两眼含泪,他在想什么?

 

昨晚,大型政论专题片《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第五集《督导利剑》播出。

 

片中首次曝光了孙小果在KTV逞凶踢裂他人膀胱和执行死刑前那包含眼泪的双眼。

 

原以为这个恶魔天生残暴、悍不畏死,但在生命的尽头,他也有感慨、有惶恐,也能流出人类的泪水。

 

01

 

2018年7月,云南某航空公司的几名空乘人员来到了昆明市一家KTV喝酒唱歌。醉意中,空姐李某与男同事王某发生了争执,愤怒的李某让对方别走,随后拨打了一个电话。

 

很快,一群刺着纹身的人冲进了KTV,带头的男子是此后震惊全国的涉黑大案主犯孙小果。

 

孙小果抬腿猛踢王某的腹部,当场将其膀胱踢裂。这是一起涉嫌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但孙小果却若无其事、扬长而去。


 

从18岁起轮奸妇女,第一次犯下重罪,20多年来孙小果已经一次又一次脱身法外,他确信这一次也不会例外。

 

果然,取保候审、达成和解,随后的一切都如同孙小果所预料的一样。

 

但是,他没有料到的是,一场席卷全国的扫黑风暴让他不可能再像过去一样躲进“避风港”。

 

2019年3月,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在办理这起KTV故意伤害案时,孙小果三个字引起了工作人员的警觉。

 

黑恶之徒再难脱身法网!扫黑除恶让正义终被伸张!


 

02

 

孙小果,1975年出生。

 

1994年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案件办理期间,他被取保候审、保外就医。

 

1997年4月至6月他以暴力和胁迫手段强奸四名未成年少女。

 

1997年11月7日,孙小果及同伙在公共场所挟持两名17岁少女,进行暴力伤害和凌辱摧残,致使一名被害人重伤。

 

1998年2月,孙小果因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然而蹊跷的是,12年后的2010年,孙小果重操昆明的夜场,成为了多家夜店的老板,“死刑不死”的孙小果成了一个谜。

 

2019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进驻云南,将孙小果案列为一号督导案件,会同云南省扫黑办调查案件真相。

 

孙小果死里逃生的背后疑窦重重,调查证实,1998年孙小果一审被判死刑后,1999年二审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为死缓。

 

2007年案件启动了再审,死缓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期间孙小果又被多次减刑,实际服刑12年零5个月就被释放出狱。

 

孙小果脱罪,暴露出一个惊人的黑洞:从一审、二审到申诉、再审,刑罚执行等多个环节被人层层击穿。

 

2020年2月2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执行死刑,扫黑除恶让正义终被伸张。

 

多年来一次次为孙小果枉法脱罪的孙鹤予、李桥忠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19年。


 

梁子安、罗正云、刘思源等17人因犯徇私枉法罪、受贿罪等罪被判处12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包括两任云南高院院长在内的6名领导干部也受到了党纪处分。

 

正义最终战胜邪恶,是人心所向,但如果没有舆论力量,孙小果也许还会继续逍遥法外呢。

 

孙小果的死,也是还法治社会一片朗朗乾坤。

 

当然,这得力于媒体的关注,更得力于中央的扫黑除恶。

 

孙小果案的曝光,始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进驻昆明,打掉孙小果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到全国扫黑办将孙小果案列为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再到全国扫黑办派大要案督办组赴云南督办,查处级别在不断提高,力度在不断加大,让咱们张望围观的瓜众吃了“定心丸”。

 

可以说,公众舆论的持续关注,形成了强大的舆论监督力量,推动着孙小果案的处理不偏不倚,直至正义审判、执行的来临。

 


03

 

孙小果案是2019年影响力最大的案件,它不仅是一个经典的黑恶势力犯罪标本,也浓缩了司法腐败的众生相。

 

案件可能就此终结,虽然很多疑问待解,比如有媒体罗列《孙小果案15大未解之谜》,比如孙小果继父李桥忠,为何对比自己大近十岁,并且带着两个儿子的孙鹤予忠贞不渝,死心塌地,真的是爱情的力量吗?

 

民间的角度,这些问题找不到答案,此案就不算圆满。

 

不过,有些事,是没有答案的,就像李桥忠的爱情,就像那个生父之谜。

 

你猜,你猜,你猜猜猜……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的评论:说到底,孙小果案之所以如此撼动人们的安全感,是因为在案件中,被扭曲的公权力一度沦为掩藏暴力的刀鞘。

 

这刀鞘,成了权力者的工具。

 

孙小果就在一群权贵的保护下,为害人间多年。

 

孙小果不仅强奸多名少女,他的残忍,更是罄竹难书——



 当权力默许、纵容恶人作恶,人间就成了地狱,让人喷血。

 

从1994年孙小果因强奸被判刑3年,却没坐过一天牢开始,到1997年因强奸、挟持、凌辱等罪行被判处死刑,却最终服刑12年5个月,他上演了一出让人瞠目结舌的“亡者归来”的大戏。

 

当时,上有中央领导批示,下面有亿万群众关注,一二审都判死刑,最后竟然悄无声息地改判了。

 

还有再神奇的么?

 

整个过程中,司法机关不是处在缺位状态,就是在网开一面,其中涉及到两位云南省高院原院长,而21名公职人员受到处理和判刑,更能说明司法腐败情节的触目惊心。

 

孙小果是在用他的活着,羞辱着中国的法治啊。

 

黑势力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有了公权力的加持。

 

我在想,如果不是20年后爆发孙小果案,那些因此案而被抓、被查的数十位云南政法高官们,要么身居高位,高谈阔论。要么正享受着优厚福利,大谈自己光荣一生。


 

想想,除了孙小果案,也许他们还干过其他磨灭良知,挑战法律底线的事呢,而且比这更恶劣,只是没被揭露而已。

 

最致命的是,司法腐败轻而易举地发生了,但是纠正的过程,却是在舆论的一再追问下才启动,在中央的强势督导下才得以实质深入,这不免让民众追问:孙小果案是不是个案,云南有孙小果,全国其他地方还有多少个李小果、张小果……

 

对坏人的每一分纵容,都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腐蚀啊。

 

不可否认,这次中央彻查孙小果案,对案件涉及的“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彰显了司法机关直面问题、勇于纠错的勇气,有效提升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

 

为中央扫黑办点赞。

 

但也得承认,咱们的法制依然存在着某些黑洞,是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不到的地方。

 

那些官员正是利用这些黑洞,肆无忌惮的以执法的名义实行犯罪,这些黑洞给了他们肆虐的机会。当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终被这些黑洞无情的吞噬了。

 

就像孙小果案那21名公职人员一样。

 

我想说,不管什么人,什么地位,总有不能去触碰的东西,比如法律底线,触碰了法律底线,不管是谁,终将逃不过法律法制裁。

 

天道昭昭。

 

正义会迟到,但是绝对不会缺席。

 

是的,法律或有漏洞,权臣或会徇私,污吏或能舞弊。但是挡不住悠悠众口,遮不住芸芸众生。

 

网络时代,舆论的关注、转发就是力量。


 
我在猜想当孙小果流泪的时候,当他走向刑场、生的大门彻底对他关闭的时候,他在想什么呢?
 
或许他在为即将到来的死亡而感到恐惧。
 
当他坏事干尽、恶事做绝的时候,考虑过受害人的感受吗?
 
面对受害人的恐惧和悲哀,他有过哪怕一丝人类的怜悯吗?
 
罪行终于要被清算了,他对那些受害人有没有生出歉意?
 
临死前饱含热泪,实则狰狞可憎。
 
有些罪恶注定无法姑息,有些人注定无法原谅。
 
杀一个孙小果容易,但是铲除孙小果作恶的土壤却不容易。
 
此刻,当暗箱操纵的黑幕,被一层层地撕开,检讨法律和司法层面的瑕疵,弥补实践环节中的漏洞,就成了更高决策层的当务之急。
 
只有铲除腐败、徇私的土壤,法治中国,才有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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