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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霸权与中兴的五十四天

深圳宁南山 宁南山 2018-07-19

2018年6月12日,我国中兴通讯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进展及复牌的公告》,报告了和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达成的和解协议情况,并且该协议已经于2018年6月8日生效。

从2018年4月15日的激活拒绝令,到6月8日的和解协议生效,总共54天。


这个协议包括哪些内容呢?总体来看,这是一份美国人大获全胜的协议:

1:中兴通讯在BIS签发2018年6月8日命令后60日内一次性支付10亿美元。

2:中兴在BIS签发2018年6月8日命令后90日内支付至由中兴通讯选择、经BIS批准的美国银行托管账户额外的4亿美元罚款(监察期内若中兴通讯遵守协议,监察期届满后4亿美元罚款将被豁免支付)。


3:在中兴通讯全额支付10亿美元及将额外的4亿美元支付至美国银行托管账户后,BIS将终止其于2018年4月15日(美国时间)激活的拒绝令(以下简称“2018年4月15日拒绝令”),并将中兴通讯从《禁止出口人员清单》中移除。

请注意:68日协议生效并不是说中兴业务已经恢复正常了,美国人要求中兴支付了14亿美元之后,才会终止拒绝令。那么中兴这个星期支付了14亿美元罚款没有呢?目前不得而知,按照协议要求,越早缴清,越早恢复正常。

协议还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从2018年6月8日起颁发新的拒绝令,为期十年,但是只要在这十年里面中兴遵守协议和2018年6月8日的命令,就暂缓实行,这十年称之为监察期,十年后结束。到时候完全豁免。
2、中兴通讯将在30日内更换本公司和中兴康讯的全部董事会成员。
3、中兴通讯将在30日内与本公司和中兴康讯的现任高级副总裁及以上所有的高层领导,以及和其他参与过合规工作管理层或高级职员解除合同。


4、中兴通讯将在30日内自费聘任一名独立特别合规协调员,对中兴合规情况进行监督,并平等向中兴通讯总裁和董事会、BIS汇报。
5、中兴通讯将完成并提交九份遵守美国出口管制法律的审计报告,其中六份审计报告将由协调员完成。
6、中兴通讯将为其领导、管理层及雇员、全球子公司、关联企业及中兴通讯所有及控制的其他实体的领导、管理层及雇员提供广泛的适用的出口管制培训。

没错,代价很惨重,甚至称得上屈辱,但是中兴总算是暂时度过了危机,为什么是暂时,因为十年的监察期,你是否违反了规则和协议,美国人说了算,因此实际上命还是掌握在美国人手里。

 

不过值得关注的是不少国人对此的反应,

6月13日,中兴宣布将向银行申请300亿人民币+60亿美元的授信额度,其实这是企业很正常的经营行为,任何企业都会向银行申请。

结果被很多自媒体说成是中兴被美国罚款,全中国人民买单,结果很多信以为真的吃瓜群众就开始骂中兴倒闭算了,赶紧破产之类。


首先授信额度只是额度,不是企业申请多少银行就会批多少,也不代表企业一定就会全部使用;其次在授信额度下使用的贷款,是要带利息还给银行的。

你有一张额度五万的信用卡,不是说你可以白花五万元不用还,不存在全中国人民为你买单这一说。

 

另一方面,中兴一年对中国的贡献何至于14亿美元(89.86亿人民币)?

1:中兴每年纳税100亿以上,2017年的数据我没查到,但是中兴官网上有2010年的纳税额为86亿元,而当年的营收仅为702.64亿元,净利润32.50亿元,都只有2017年的大约70%左右,所以估计目前公司年纳税在百亿人民币以上。

2:中兴创造了超过8万个中高端岗位,是中国罕见的员工普遍性的月入过万的制造业公司。

根据其2016年年报,其总员工数81468人,全年实发薪酬178.77亿元,2016年人均年薪为22万元。

3:中兴2017年研发支出高达129.62 亿元,在最新公布的各种报告里面,排在A股第二名。

 

也就是说,光是员工薪酬+研发支出+纳税三项,即使剔除重复部分,中兴每年就为中国贡献超过400亿人民币,因为还有拉动国产供应商,以及其他各种支出(水,电力,租金)等贡献。

这样一家为国家做出巨大贡献的高科技公司,仅仅因为受到了美国的打击,付出了14亿美元的罚款,就有人想要它破产,希望它倒掉,总之我是理解不能的。

 

此次中兴事件,为什么我认为美国人是在故意搞事情?

中国网络上,有一种非常不好的倾向,那就是因为美国在法制建设上领先中国,就认为美国是一个只讲法律不讲利益的国家,这是错误的。

 

2016年中兴第一次被罚款9亿美元,在这一次事件中中兴确实犯下了不少应对上的错误,

内部对合规文档的管理不善,可以很容易下载,而且雇佣的犹太人律师Ashley Kyle Yablon主动向美国人泄露了公司机密,不少公司内部文档流到了美国人手里。另外多说一句,犹太人和穆斯林,以色列和伊朗是什么关系,这应该是常识,为啥会聘请一个犹太律师呢?百思不得其解。

另外中兴当时的各种应对措施也存在问题,也可以说缺乏经验,总是让美国人抓到了把柄。

 

如果说第一次中兴事件,可以说中兴的做法有各种问题,

那么2018年,也就是这次的第二次中兴事件,可以说基本就是美国人搞事情了。

 

奖金的罗生门

在之前的文章里面,我已经贴过了美国商务部2018年4月15日的禁令原文,里面写的很清楚,中兴并没有继续往伊朗卖东西,激活的原因是因为中兴对4名高管+35名员工中的38个人发了年终奖金。

https://www.commerce.gov/sites/commerce.gov/files/zte_denial_order.pdf


Insum, ZTE informed the U.S. Government that the company had taken or would takeaction against 39 employees and officials。

and as ZTE nowadmits, all but one of the pertinent individuals identified in the November 30,2016 or July 20, 2017 letters received his or her 2016 bonus.

 

 

对此,中兴在董事长发的内部信中说,2017年3月协议中,并不包含不能发奖金的内容。

2017年3月,公司与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以下简称“BIS”)、美国司法部(以下简称“DOJ”)、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管理办公室分别达成协议(以下统称为“相关协议”)。公司与DOJ协议中要求给予4名高管/员工离开公司的处分,除此4人外相关协议中未涉及其他员工纪律处分的要求。2017年5月9日公司向美国政府通报了4名高管/员工已离开公司的情况及证明文件。


也就是说,中兴认为自己遵守了协议开除了四个高管,虽然我对35个员工+3个高管发了2016年的奖金,但是2017年3月达成的协议里面只说了要开除四个人,没有说不能发奖金啊?

 

对于中兴的说法,4月21日,澎湃新闻记者专门问了美国商务部新闻官雷内尔(Will Reinert)

记者:2017年中兴通讯签署的和解协议中,是否明确包含“解雇4名高管,并以减少奖金或谴责的方式处罚另外35名员工”这条,且是强制性的?

美国商务部新闻官:我对于“35名员工”这个条款不清楚,但我知道有“解雇4名高管”这条。

 

记者:但美国商务部在最新表态中,明确表示中兴没有做到“处罚或减少35名员工的奖金”这条是一大过失。请问这一条款在2017年的协议中是否存在?

美国商务部:稍等。(离开约2分钟)是的,这(处罚或减少35名员工的奖金)是他们签署的协议内容之一。

记者:在2017年协议文件中明确写到的?

美国商务部:是的,就是他们签字的这份文件。

 

在澎湃新闻询问美国商务部发言人的这段对话中,发奖金的人数是35人,这显然是澎湃新闻记者受到了美国官员讲话的误导,因为商务部正式激活拒绝令文件里面写的是39个人只有一个没有拿到奖金,所以是38人,35个员工+3个高管,估计是因为3个高管都被解雇了,所以美国官员在说话的时候就不提。

 

当然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2017年3月,中兴和美国达成的和解协议里面究竟有没有不能发奖金的条款?

我从美国司法部网站下载了当时的和解协议原文:

https://www.justice.gov/opa/press-release/file/946276/download

我完整的看完了协议,和美国司法部的协议里面的确只有开除四名高管的规定,没有任何关于不能发奖金的规定,

ZTEC agrees that the four employees identifiedas having signed the document described in paragraphs 40-41 ofthe FactualResume have resigned or will resign or will be terminated, along with any andall payment obligations owed to them.

 

也确实如中兴所说,“公司与DOJ(美国司法部)协议中要求给予4名高管/员工离开公司的处分,除此4人外相关协议中未涉及其他员工纪律处分的要求。”

 

那么美国人为什么指责中兴又违法了,我们还是看美国商务部2018年4月15日的激活拒绝令原文里面的说明:

“In sum, through those two letters, ZTEinformed the U.S. Government that the company had taken or would take actionagainst 39 employees and officials that ZTE identified as having a role in theviolations that led to the criminal plea agreement”

 

“In fact, and as ZTE now admits, the letters ofreprimand described in the November 30, 2016 letter were never issued untilapproximately a month after BlS's February 2, 2018 request for information,

 

也就是说,美国人认为是中兴没有及时履行2016年11月30日发给美国的信中写的“已经或者将要对39名员工进行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包括职务调整、奖金扣减、发送惩戒信等内容)”的承诺。

而且在2017年7月20日的信里面,中兴还说"to confirmthat the measures detailed by ZTE with respect to discipline have beenimplemented" 确认已经对部分列名的员工进行了纪律处罚。

所以是这两封信有问题。

 

所以美国人的逻辑很清楚:

虽然2017年3月的协议里面没有写除了开除四名高管之外的纪律处分要求,

但是协议里面写了

“ZTEC shall truthfully disclose all factualinformation not protected by a valid claim of attorney-client privilege”,也就是中兴要如实的陈述。而中兴在这两封信里面没有说实话,所以中兴违反了协议。

 

中兴方面更觉得郁闷:

1:  2017年3月的和解协议里面没有写不能发奖金。

2:我的确在发的两封信里面写了要对39名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是这个并不在协议里面,也没有规定具体完成时间,

并且信里面写了,纪律处分包括发惩戒信,职务调整,奖金扣减之类好几种,双方也并没有达成协议说要全部实施。

 合理估计:中兴按照协议开除了4名高管,对其他35名员工,因为协议里并没有说一定要怎样做,所以应该只是按照自己给美国人发的信里面写的,进行发惩戒信,职务调整之类的纪律处分,认为这样就足够了,奖金还是照常发了。


3:中兴在外聘律师事务所进行检查,认为发2016年奖金做法不妥并且通知中兴高层,中兴高层立即行动,主动通知美方,并且已经告知美方将从2017年度奖金中进行扣减。

 

在2018年的中兴事件里面,我们非常清楚的看到:

1:中兴没有继续向伊朗卖东西

2:2017年3月和解协议只写了开除四名高管,不包括其他纪律处分

3:中兴主观上没有违反协议的意图,问题是自查发现还主动通知美方。

 

实际上,很多人认为遵守美国法律似乎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实际上,

即使你主观上没有意图,也没有往伊朗卖东西,也照样可能违反。

 

美国法律条文繁多非常复杂,所以才能养活一大堆律师,普通人在美国上法庭,是非常常见的正常的事情,甚至包括不及时修剪草坪。2014年就有美国妇女因为一边工作一边照顾小孩,无暇修剪草坪,照样被判入狱6个小时。

请注意,即使在这起小案件里面,法官经过听证会,把入狱时间由5天改为6小时,可见惩罚尺度可以因为法官的决定能有较大的不同。

 


在2016年第一次中兴事件里面,美国BIS对中兴提出的指控就多达380项。

ZTE admitted committing 380 violations of theRegulations as those violations were alleged in BIS's PCL

如果不是专业律师团队,你能知道这些对自己的指控到底合理么?

如果指控成立,那么什么样的惩罚才合理你清楚么?

 

不只是中兴,华为同样有专门的律师团队和贸易合规团队,专门负责合规工作,因为各种法律规定的复杂度是超出想象的,美国不仅有庞大的法律体系,而且每年还在不断通过新的法案,不是说一个企业主观上不违反就不违反了。

最简单的例子,以前往伊朗卖东西是合法的,美国人颁布法案之后就不合法了,那么问题来了,我已经和伊朗签署了20亿美元的五年长期协议,我继续履行合同是违法还是不违法呢?你主观上并不知道,还是需要专业人士来解答。

 

中兴光是2017年就投入超过5000万美元用于出口管制合规工作,并计划在2018年投入更多资源。公司支持美方指派的独立监察官(以下简称“监察官”)进行包括访谈、文档提交、系统测试在内的各项监管工作,累计输出文件超过13.2万页。

中兴真的会主观上为了38个员工的奖金就敢于公然违反协议吗?我不这样认为。

 

对于中兴的努力,我想美国人是清楚的,中兴既没有往伊朗卖东西,而且投入巨大人力物力来做合规,只是给员工发了奖金,并且还主动通知美方并且纠正,这不妨碍他们对中兴开出天价罚单,惩罚的力度嘛,当然是他们说了算。


这就有点像屌丝追求女神,又像下级向上级汇报,也像销售人员讨好客户,不管是女神,上级还是客户,只要他心里想,总是能够挑出你的各种问题,尽管也许你真的很努力。而且你的问题是大还是小,全凭他们一句话。

 

美国人总是把自己置于执法者的位置,而你永远是处于被执法者的位置,这在先天上就不公平,因为美国人永远处于主动,别人永远处于被动。

 

2012年,美国决定制裁伊朗,他们做出了一个什么决定呢?

不准其他国家购买伊朗的石油,

2012年6月29日,美国宣布给予中国和新加坡进口伊朗石油的制裁豁免权。原因是什么呢,因为中国和新加坡迫于压力减少了从伊朗的石油进口

没错,美国就是霸道,你能不能从伊朗进口石油,也要经过他的允许,因为他可以把自己的国内法,当做国际法来使用,对你进行管辖。

 

不只是中国和新加坡,当美国宣布别的国家不能从伊朗进口石油之后,

先是在2012年3月首先豁免了日本和众多欧洲国家,因为这些国家都减少了从伊朗的石油进口。实际上,除了不准其他国家进口伊朗石油以外,美国还不准其他国家和伊朗央行有石油业务方面的来往,否则会面临被美国金融系统剔除的威胁。


从国际法上来讲,

一个国家显然是有权利自主的选择是否从伊朗购买石油的,但是这也被美国使用其国内法来进行限制,包括中国在内,也不得不减少从伊朗的石油进口。

简单的说,就是美国利用自己的国力优势进行长臂管辖,想怎么来就怎么来。

 

所以,我一看到国内辱骂中兴,诅咒中兴倒闭的言论,就不知道说什么好,6月6日央广国际一个署了名字的“’国际锐评评论员”甚至公开在央广网这样的官方媒体上发文章,说中兴公司是“巨婴”,“用商业利益裹挟政府”“国际市场做生意,讲究的是契约精神与规则法律” 

 

你想想,如果这件事是反过来的,

美国商务部每年投入5000万美元检查自己有没有违反中兴公司关于全球贸易的规定,雇佣了中国律师事务所,养活了一些中国律师,最终在中国律师帮助下自查中发现给自己的30多个雇员发了奖金可能涉及违反规定,感觉这样不妥,于是赶紧给中兴公司发信件通知,并且马上安排对奖金进行扣减。


中兴说这不行啊,你美国商务部太不诚信了,违反了我的规定,I am angry, 决定对美国商务部罚款14亿美元, 同时要求美国商务部三十天内解雇和更换所有高层,而且还要自费雇佣监察员来监察在未来十年是否符合中兴公司的规定,十年内中兴随时有权利对美国商务部进行罚款和制裁。

你觉得会有美国媒体撰文大骂被中兴欺负的美国商务部是巨婴“用部门利益裹挟政府”“国际市场做生意,讲究的是契约精神与规则法律” 吗?

 

在这个评论员心中,美国人是一副讲究契约精神,讲究规则和法律的,有威严的执法者形象,

而中国企业是不讲契约精神的巨婴形象。

这一黑一白对比非常鲜明,美国形象更高大了,中国企业形象更猥琐了。


可能是他真的以为,在国际事务上,美国是一个不考虑自身国家利益,讲究契约精神的公正执法者,说句实话,这样的美国在地球上并不存在。

 中美贸易代表团5月19日才在华盛顿达成共识不打贸易战,美国人几天后就随即反悔,说好的美利坚契约精神呢?

 

这种只有观点,没有干货的文章,建议央广网以后审稿的时候严格一点,

我敢说这个评论员甚至可能没有去读过协议和拒绝令的英文原文,并不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

 

最后,中兴事件暂时告一段落了,我国暂时保住了一个高科技产业主力部队。

但是要打破美国霸权,破除现在我国高科技企业面临的不利局面,我们发展的速度不能慢下来,

2018年1-3月,中国集成电路设计业同比增长22%,销售额为394.5亿元。这个增长速度是比较不错的,既快于我国集成电路进口的增长速度,也快于全球集成电路产业的增长速度,说明从全球范围来看,国产芯片替代国外芯片的工作正在不断的进行。


另外一个数据也可以表明我国集成电路设计正在飞速发展,根据猎聘平台发布的《2018杭州IC行业中高端人才活力洞察报告》报告显示,同时杭州IC行业从业人员数量,2018年5月的时候进行统计,同比上年同期增长了30%,其中91.8%是本科和硕士学历,这也说明我国的工程师人才在不断涌入集成电路设计产业。


另外,我国集成电路制造龙头企业中芯国际在工艺研发方面进展顺利,根据2018年06月15日的消息,最新的14纳米FinFET 制程已接近研发完成阶段,其试产的良率已经可以达到95%的水准,2019年正式量产14纳米的目标应该能顺利完成。

中芯国际的发展,也能逐步解决我国芯片设计企业境外流片问题,反过来推动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发展。

 

中兴这次起死回生,

应该把扶持国产供应商和内部的中兴微电子作为战略计划,

再说一次,中兴在2016年第一次被罚款之后,应该是加强了中兴微电子的地位,2017年中兴微电子的营收达到76亿元人民币,而2016年仅仅只有56亿元人民币,增速高达35.7%,所以可见中兴极大的加强了中兴微电子的扶持。


除了中兴微电子以外,国内目前有一千多家集成电路设计公司,其中不乏优秀者和有潜力者,他们中很多规模都还比较小,缺乏资金和产品试用机会,他们也需要下游企业给予更多的机会。

中兴应该能够把其中的各领域优秀分子识别出来进行战略合作和扶持。

 

纵然这次在美国打击下损失惨重,但是中兴如果以此为契机,扫除内部障碍,转型成为核心零部件国产化率的领先电子厂家,反而可能会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我相信,和优势在不断消融的美国霸权相比,中兴一定能活得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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