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工印迹】1995年•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选人用人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1995年2月,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了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等重要原则,成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法规和纲领性文件。同年5月9日,省委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认真学习贯彻《暂行条例》,明确提出了充分认识《暂行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地掌握《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不折不扣地把《暂行条例》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强化监督加强指导等具体要求。
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以《暂行条例》为依据,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了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规章制度。省委制定出台《山东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报送省委管理的干部职务任免材料的规范要求》《干部任免审批工作程序》《干部任免文书格式规范》等一系列干部工作规范性文件,各地各部门分别制定完善干部管理、干部考察、民主评议、民主推荐等方面的制度规定,推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成为选拔任用和考察考核干部的必经程序,并在方法上不断改进和完善;考察预告、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制度普遍推行,干部聘任制、试用期制也在较大范围施行;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同步推进,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2002年7月,中央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4年1月对《条例》作了修订,此后,又出台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等制度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修订《省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制定《省管干部选拔任用动议酝酿办法》《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试行)》《省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等文件,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
讲述人
韩国祥(淄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时任淄博市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
1995年2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颁布时,我在淄博市委组织部任干部科长。记得《暂行条例》颁布之前,党内没有一部完整系统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章。《暂行条例》是建国以来第一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党内法规,它明确规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坚持的原则、条件、程序以及交流回避、纪律监督等内容,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标志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在组织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回想当时的情景,广大组工干部群情振奋、倍受鼓舞。
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对《暂行条例》的贯彻实施高度重视,省委专门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暂行条例〉的通知》,淄博市委常委会会议认真学习研究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市委及时印发了市委组织部起草的《淄博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对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程序作了进一步细化。全市各级各部门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暂行条例》的热潮。
转眼23年过去了,从《暂行条例》到《条例》,并几经修订,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更加完善、更加民主、更加科学,尤其是更加突出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和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标准,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组工印迹
▶1979年•邓小平视察山东,对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和干部队伍年轻化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1980年•落实《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健全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
▶1981年•召开全省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选拔中青年干部问题
▶1982年•印发《关于山东省基层党组织的状况和今后整顿工作的意见》,开展整顿党的基层组织工作
▶1984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锻炼的通知》,规范选调生工作
▶1985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工作的通知》,重点解决知识分子“用非所学”问题
▶1986年•召开全省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调整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
▶1988年•落实《关于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通知》,健全干部选拔工作民主制度
▶1989年•集中选派机关干部到基层挂职,有效锻炼了干部、提高了队伍
灯塔编辑丨许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