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昶贤 | 平权之后?差异共存与变化自身
别
性
《性/别理论与运动的台湾经验》系列之(五)
(本系列往期文章,请见文末链接)
讲者:吕昶贤
辅仁大学心理系博士生,年近四十还是半个处男,兴趣是不合时宜。近年以另类身心技艺与性少数一同工作,拼搏求生。
本文是作者于2016年8月26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性/别理论与运动的台湾经验」论坛上的发言稿。
目录
01.若断若续——同运史前史
02.百家争鸣——90年代的同志运动
03.运动浪潮中的我
04.认识同志的难题
05.革命尚未成功?洁身自爱的同性恋
06.重新思考运动——延展变异的“同性恋”
若断若续——同运史前史
我这场的任务,是要回顾台湾同志运动的历史,说实在挺困难的,光是要论辩什么叫做“同志运动”就非常难,是会吵架的那种难;要综览历史中那么多的人与事件,也不是这边短短几十分钟能够做到的;我仅能以自己在运动浪潮中的感知,选择性地向大家介绍,并给出我的看法。
一般来说,台湾所谓的“同志运动”,特别是指有组织、有聚集的运动,起点是在1990年,之前比较是个人努力。不过,同志运动开始之前,历史中不乏同性恋个人或群的活动、或类近同性性行为的踪迹。例如干隆年间,在诸罗、就是现在台湾中部的嘉义,就发生过一桩鸡奸案。故事是这样的:男主角之一的李吉,去拜访他的好友谢阵,拿回寄放在谢阵家的一床棉被,当晚李吉留下来过夜,刚好谢阵的表甥、叫做毛妈生,也留宿,所以这三个二十多岁的男人就躺在同一张床上。晚上李吉与毛妈生“行奸”,被谢阵喝骂阻止了,隔天早上李吉、谢阵两人吵架又打架,冲突后谢阵拿刀把李吉戳死。所以这桩杀人案成为一个判例,被记录下来,谢阵被判绞刑,毛妈生依“和同鸡奸例”,被判枷号二个月、杖八十。
这故事很简单,不过仔细推敲也很耐人寻味,例如在档案中毛妈生清楚陈述他与李吉“素来有奸”,所以他们有长期的性关系;那他们三人又是什么关系呢?为什么是毛妈生睡中间,李吉、谢阵睡两头?然后相关人都作证说谢阵与李吉“平日相好”,那是有多好?为什么在谢阵家寄放棉被?又为什么在八月大热天要去讨回?法医验尸说有两道伤口,一道从左臀斜插接近肛门、一道从后背穿出左胸,下手之狠,难以说只是自我防卫。所以,这有没有可能是一桩由爱生恨的情杀?不知道,但历史真的能提供很多八卦素材(笑)!
不过,认真读档案资料就不能这么心理、内在、个人化,总要回到当时的脉络。例如:和同鸡奸例是《大清律例》中,处罚男性间非强制性的肛交行为,所以这个档案有当时的时代特殊性。当然也有台湾在地的特殊性:从康熙开始就有汉人渡台禁令,其中一条是“不准携带妻儿家眷”,造成当时台湾男女比例差距很大(几乎到三百比一;有些村庄上百人,甚至完全没有女性),所以,当时大概有另一种男性间情感,或关系的条件,跟现在很不同,这样我们才更能理解为什么这三个年轻人不回家抱老婆,还会共床而寝。读个人生命故事或档案,总要能穿透故事看到当时的社会,才能避免很多无心却不当的错置或误读。
再往下走,日治时代有一些女性间的同性爱报导,还有一个故事也很有趣,也是在嘉义,一个有夫之妇叫笑娘,各处卖花,借机玷污处女,新闻用“半阴阳”和“女妖”来称呼她,希望能把她捕送到医院,验明正身,为地方除一大害,细的就不多说;好,60年代的万华地区有扮女装的男妓,其实就是白先勇《孽子》书里写的“三水街的幺儿”,这些历史可能都可追溯到日治时期。70年代“同性恋”这个词比较常被使用了,所以这个身分(及其社会问题)也被意识到,很多同性情杀案被报导,然后群聚在台北新公园,“玻璃圈”这个词也因此出现,还有男性陪酒的酒店,这个在光泰的《逃避婚姻的人》书中有描述;80年代爱滋进场,这边跟大陆发展很不同,一开始爱滋就是“外国人”和“同性恋”的病,公部门呼吁同性恋要洁身自爱,但也因此使得社会大众开始学习“认识同性恋”,某一种宽容出现。所以从历史看,90年代同志运动之前,至少男同性恋身上积累了“娼妓”和“爱滋”的污名。
在这段同志运动史前史中,有许多超有趣的事件,我只讲一个。1981年,当时的行政院长孙运璇发现一本美国杂志,报导了台北新公园是男娼集散地(就是跟美国人介绍,大家来台湾啊若要找男妓该上哪儿找),因此下令取缔同性恋。根据《台湾日报》报导,光是当年2月到4月就有百名同性恋被警方拘留——男妓红到美国,也是一种台湾之光。路边拉客的被取缔,比较高级的酒店陪酒员也难以幸免。80年代有不少酒店、俱乐部被临检关门,报纸标题用“玻璃圈内称相公”、“断袖人趋之若鹜”、“南风吹遍台北市,入夜时唱后庭花”等标题描述。所以,确实男同性恋与性工作者的连结在70、80年代是很强的,但在90年代这个关联性并没有出现,这些在地的、历史的资源,并没有进场丰富当时的同志运动,反而是被淡化处理了,这与当时反歧视、平权的认同政治有关。
02
百家争鸣——90年代的同志运动
90年代的同志运动在做什么?《扬起彩虹旗》这本书有不少纪录,细说说不完。我自己稍微、条列式的摘录某些“第一”或“首例”,让大家稍可感受,那个时空下台湾社会同运的氛围。
例如很多专有名词(与主体位置)都是当时的创造发明,92年,金马影展设立“同志影展”单元,“同志”这个词才开始流行;94年《岛屿边缘》制作“同志专题”,把Queer翻译成“酷儿”;童年邱妙津的《鳄鱼手记》出版,自此以“拉子”、“拉拉”称呼女同志。
90年代也是同志文学的滥觞,除了刚刚讲到的《鳄鱼手记》,《蒙马特遗书》无庸置疑也是经典,几个百万小说奖如《失声画眉》、《荒人手记》和《逆女》,都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作品。纪大伟在《正面与背影──台湾同志文学简史》书中,花了43页的篇幅写90年代;2000年之后只用了9页;前者是发展期、后者叫做沉淀期。文学,最能体现90年代盛极一时的同运发展。
论述或以同志为主体发声的书籍也开始出现:94年,台大男同性恋研究社编写《同性恋邦联》;隔年,台大女同性恋文化研究社也出了一本《我们是女同性恋》,这是空前绝后。再隔一年,第一本同志商业杂志热爱(G&L)出刊。再一年,第一张向同志社群征稿、由非专业歌手演唱的音乐专辑《抚摸》发行,这也是空前绝后;虽然后来还有第二张,但已经不是素人创作,第二张叫《拥抱》,那就是五月天一路唱到底了。
除了出版品,当然也有出版社,所以开心阳光出版社成立;除了出版社,还要有书店,所以94年女书店开幕,是女性主义书店;99年晶晶书库开幕,是同志书店;2000年旁边又开了咖啡厅(就是现在的h*ours cafe),当时桌上还有小纸条,你如果想要认识谁又不好意思搭讪,可以请老板帮忙递纸条,多浪漫。
不过,这些第一,有的是空前绝后,那绝对不只是性别,有当时政治、经济发展的特殊性;有一些号称“第一”的,我就有点存疑,其实反映一种与历史的断裂,可能以前的人也做过类似的事,只是没有大张旗鼓的使用“同志”、“彩虹旗”或是“友善”这种词汇罢了。
当时辅大心理系也在典范转移的过程,开始以叙事(narrative)作为自我探究与实践的方法,搭上台湾90年这波性别浪潮,有一批以同性恋、女性和男性主体位置出发的生命叙说论文产出。说故事并不是关起门来“看自己的肚脐”,没有这么自我耽溺,说故事也不只是为了自我疗愈——故事反映行动者的特性与策略,如此以叙事探究作为行动研究的方法,是朝向实践与运动性的。所以,当时许多辅大心理的研究生组织了“同志助人者协会”,后来成为筹组同志咨询热线的四个团体之一,后来热线以“说生命故事”,作为接线志工培训的工作方法,就是从这个脉络来的。
03
运动浪潮中的我
罗列下去还有很多,但这些事件中,什么东西影响了我?我是79年生,90正是我的青春期,所以,我觉得我是这一波浪潮的产物。我谈我的经验,也同时在说90年代,作为一个长在资源丰富的台北、会念书的学生,这样的青少年可能如何感知当时的同志运动?以及被如何影响、生成了什么?
第一个最有影响的,该算是各式各样的出版品,这大抵也是我身边一些朋友的经验。一般的好学生都在一种时间的常轨(上学、放学、补习班)里,我就说我自己是“勤于念书,拙于做爱”。搞不清楚自己怎么了?去图书馆查书吧!我十七岁时在学校图书馆研究什么是同性恋,发现定义五花八门:有些说要年满18、有些说要满24、有些说要持续的、高强度的对同性有性幻想(搞得得要变成色情狂才能当同性恋)、有些说要跟同性发生过性行为、对异性肉体没有性冲动才算。对比这些说法,我发现越近代的书,关于“同性恋”的定义就越宽松、也越合理,所以知识的确不是永恒不变,真理随着时间、随着权力变化,这大概是我这辈子第一次进行的知识考古学。
这些文献、书籍也不是凭空出现的,在台湾历史中,“同性恋”这个身份跟医疗、心理一直纠缠不清。60年代政大心理系鲍家骢写《变态心理学》,将同性恋、手淫、性缺憾与性怪癖并列为性心理疾病,生产规训青少年的论述;然后佛洛依德关于同性恋的理论也在这个时期进场。70年代光泰写《逃避婚姻的人》,这是一本长销热卖的同性恋小说,充满了教育社会大众的性质,引用梵谛冈和美国宪法来显示进步的欧美社会包容度很高,书中还安排了一个精神科医师,催眠分析男主角,告诉大家同性恋不是病态(但性活跃的同性恋还是有问题)。也难怪90年代的主流运动论述,会不断强调同性恋已经从美国的DSM(精神障碍诊断统计手册)中移除;这样使用当时有战略上的意义,但这种理论移植没有嫁接到本土也是事实,意思就是说,美国精神医学会的诊断手册跟台湾社会里的同性恋是什么关系?当我十七岁读到这些资料,我也不需要医师说“同性恋不是病”来帮助我自我认同,反而是一大堆杂七杂八的资料,让我知道原来医师说的话不太能相信。
当然能不能取得这些文化资源,还是有条件上的差异,一些跟我差不多年纪、会念书的男同志,也查书,也会看《逃避婚姻的人》、《孽子》、奇奇怪怪的书本杂志介绍同性恋。但我有一位住台湾中部、很草根的朋友就说,他从来没有被这股浪潮影响,是直到2000年后、二十多岁到台北认识网友,才知道有同志运动这一回事。所以若要说当时的运动很学院、很菁英,这也部分真实,但也就对我这种还有点条件、爱念书的人发挥作用,我从中得了好处,若此刻回头脱离脉络地批判当时的运动不接地气,我想是不当也不公允的。其实没有一个运动可以包山包海,涵盖所有不同性主体,但至少要诚实看到自己的位置和限制,然后不要踩别人。
好,这些林林总总的出版品里面,还有一个东西影响我,就是“热爱杂志”。有些女同志批评里面都是男同志观点,有些运动者会批评这是商业化、也不够本土化;但这么一本杂志,却是我高中展演的工具。我会穿着制服在火车上刻意地打开它,一方面觉得刺激兴奋,一方面确实有一种彩虹骄傲的感觉。当然这种展演仍然是精心计算的,当时它还不是限制级的刊物,图很少、字很多,跟现在不太一样,所以高中生也能看。且我作为一个学生,我认为用零花钱去买这本杂志就是我支持运动的方法;而且毕竟不同于心理卫生专书,杂志比较能让我跟当时的社会连结。我有一些很天真正向的态度可能也出自于此,例如相信“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还有觉得“当同性恋就是要关心弱势,要投入社会运动”,就是那时“同志”这个词代表的连线与革命,我有被影响到。后来才发现:欸原来不是当同性恋都会理所当然很关心弱势的。所以我们要如何评价人在运动中所做的工?论述上可以说它商业化啊、不激进啊,但仍然要检证行动到底对主体产生什么影响?或者主体自身如何意义化、如何使用这些运动所生产的素材?有时候,这是很难凭空想像的。
这些运动的力道我带在身上,上了大学,2000年和一群朋友集结,组成了“新竹学生同志联盟”,简称“新同盟”(很有国父革命的感觉吧),里面有五六间学校的学生,不过还是以交通大学和清华大学居多,前面说的那个运动比较学院、影响比较多有条件的学生,在这边也真实反映。真的开始成为一个工作的团队,是我们和交通大学的咨商中心合作,在校内办了“心理健康周”谈性别议题,出了小手册:“非关男女——跨越性别的界线”。这件事为什么会成,也是当时一位辅大心理的硕士生刚毕业,到交大当辅导老师,她策略性地在宿舍放了自我介绍的小传单,特别注明其论文主题是女同志的情感关系,我跑去向她出柜,在中间穿针引线,得到一些学校的资源,在这个机会点上社团开始工作。
所以,我本科在工学院,毕业后为什么去了辅大心理系念硕士班,也是这段缘份促成。在运动中,人与人之间的交会,我觉得非常珍贵、也非常重要,当时几个新同盟的社员,现在也还在同志或爱滋相关的工作位置,所以我们在社团中彼此培力、相互影响的工作关系,也在个人发展路径中留下了痕迹,这种群内彼此协作的重要性,不亚于对外的修法或倡议。
04
认识同志的难题
2000年之后,同志运动走向机构化、立法化,也得到较多官方资源。当同志议题更大范围的被谈论、同性恋从隐形到被看见,被污名的过往如何转向友善对待?如何“认识同志”?要“认识同性恋”的“什么”?“认识”之后又要干嘛?就成为难题。
1996年林贤修在报纸有“看见同性恋”的系列专栏,我们作为小高中生都有剪报收藏;2000年台北市政府办了第一届同志公民运动“同玩节”,出了第一本“认识同志手册”,第一篇就是马英九写的“认识台北,认识同志”;然后,2003年,第一届同志大游行,主题就是“看见同性恋”,一直到2010,台北市政府都还有新版的“认识同志手册”,十几年来我们不断地在“认识同志”。
我拿2000年和2010年的手册对照,里面都有Q&A解惑篇,发现十年多过去了,里面的题目和解答几乎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2010年少了两题,一个是“你什么时候发现自己是同性恋”、另一题是“当同性恋不怕下地狱吗”,讲神创造异性恋也创造同性恋。总之,你说台湾社会对待同性恋的态度没有变化,那就有点夸张,但论述/认识同性恋的方式,恐怕没有太大改变。我拿自己2000年初在交大的经验来说明“认识同志”的难题:
入班宣导时,学生的问题都非常像,从必问的“如何分辨同性恋与异性恋”、“要怎么确定自己喜欢同性”,到猎奇的“同性恋都怎么做爱”,到相对更直接的“同性恋是不是比较难维持关系”,当然也有很浪漫的“同性恋没有外在社会束缚是不是更接近真爱”。“同性恋”成了一群明明栖息在日常生活又隐形看不到的神秘物种,我们是代言人与专家,下凡为芸芸众生解惑。但谁能代表同性恋?有标准的同性恋吗?其实没有,一次同学问到:“男同性恋是不是比较乱(性滥交)?”台上讲者面面相觑,我们实在没什么惊心动魄的性爱经验,当时我们都是好学生,有人没谈过恋爱、有人还是处男。但我们还是可以搬出那一套琅琅上口的解答:“有些同志缺乏自我认同,所以会透过三温暖等管道发泄情欲,平常还是回到异性恋生活;而且同志伴侣缺乏社会支持,难以长久维系,以至于在快速换伴的过程中也会让人觉得很乱。”这样的回答是不是很标准?很政治正确呀?如果是现在,后面还要加一句:“所以同志需要法律保障,要婚姻平权。”
有些人会觉得Q&A很死板,那同志现身说法是不是能帮助认识同性恋呢?故事很能感动人,但如何呈现仍然是个难题。悲情的、压迫的、霸凌的故事很有市场,但要看起来很惨,也就使人看不到复杂、也看不到所谓“弱势”也可能有力道,某个阶段为了要摆脱被如此看待,又必须生产强调走出阴霾、迎向阳光的心灵鸡汤——两种版本都动人,却都只是单一扁平的故事。明明每个人都不同,看待自己的方式(使用的框架)却没差太多,都是抽离社会脉络、个人化、内在化的故事版本。经典的叙事套路是:我从小是个什么样的人,被如何教养(为了对抗同志出生于破碎家庭的论述),到哪个生命阶段忽然感受对同性的情欲,通过历程自我认同,接下来作为同志如何面对家人朋友,还有谈恋爱。彷彿有一个“真实”的“同志自我”,透过个人的努力就能“发现”、“接纳”和“认肯”自我,故事完全不用交代长成同志自我的各种社会条件、及其变化历程。换言之,也就无法认识到:不同时代、阶级、族群、政策、知识论述中“生成”的同志,其面貌是天差地远的。
使用认同政治要求平权,召唤运动主体,确实有其成效,但不断自我复制的扁平、同一的“同志主体”,产生的后果是:现在你就算要把故事讲复杂,听众也不一定能懂、或愿意懂。专有名词越来越多,所以看似多元,却建构越来越模式化的“认识同志”与“同志自我认识”。
05
革命尚未成功?洁身自爱的同性恋
2000年后有一个特点是,同志运动获得更多公部门的支持与资源,在法上也有进展;但仅限某些向度,某些“性”的处境改变了,更凸显出某些“性”的不正当且遭遇反挫。例如:2000年除了台北市长马英九办“同玩节”,总统候选人许信良也发表同志权益政见,后来选上的陈水扁,当年九月就接见同运人士,并公开表示“同性恋不是罪,也不是疾病”。然后03年,台北市两平会裁定首例性倾向歧视案成立;04年通过“性别平等教育法”,保障不同性倾向和性别特质学生的受教权;06年家暴法通过修法,将同志纳入适法对象,马上就出现第一例同志家暴的判决;同年“同性婚姻法”草案也被送入立法院;07年就业服务法修正,明订雇主不能因为性倾向歧视员工……;看起来运动是进步了,光明就在眼前,但吊诡的是,也在这段时间发生中央大学性/别研究室网站超链接动物恋资讯的事件,何老师被告,然后晶晶书库被检察官不当搜索、查扣五百多册合法男体杂志。看来反歧视、保护受害者的法条,飞速进展的同时,脏的、猥亵的性反而更见不得人。
2000年初我特别有一种感觉,我和新竹的伙伴讨论运动何去何从。我拿着《扬起彩虹旗》说:“你看里面有人拍纪录片、有人做广播、有人开书店……那我们还可以做什么?而且同志某种程度处境也改善了,至少不会有警察跑到公园去抓人,压迫好像没这么大了,运动要往哪里去?”这个“革命虽然尚未成功,但也略有小成”的感觉很强烈,也不是只有我这样觉得,当时我感觉满多人在讨论这个状况。有人就觉得他毕业后回到台北,可以找到更多志同道合的人、有更多资源、做更大的事;我自己是比较不爱凑热闹,刚好2004年警方破获一个同志杂交嗑药派对,这个事件我们叫“农安趴”,因为是发生在台北市的农安街。我发现大家很害怕爱滋,爱滋污名的力道比同性恋强得多,而我其实对爱滋感染者是一知半解,因此我决定转向,在议题上更靠近爱滋。
农安趴让“同志轰趴”这个词开始被社会大众认识,当时警察系统、卫生系统、司法系统和媒体,联合起来对付这群参加派对的男同志,有很多不当、违法的对待。在个人层次,这个事件让我有很强烈的情感:因为农安趴是在除夕夜被报导,同性恋过年已经够艰难了,总要微笑应付亲戚婆妈对“女朋友”的关心打探,结果当年的年夜饭除了桌上的大鱼大肉,还有一群只穿内裤的男同性恋被迫抱头蹲在地上。家家团圆欣赏新闻强力播放“腥臭恶心”的趴场,而我,也觉得彷彿同时被剥光,一同被观看。最后的高潮爆点是一周后,验出93名趴客里有28名爱滋感染者。
被迫羞愧的不只是农安趴的93人,随着新闻被炒作,我面对世界的理直气壮不知何时变成了哑口无言;我们一同被迫沉默。对农安趴的不知如何反应而羞愧,我才知道,即便我们能走上台北大街游行喧嚣,仍然,随时可能被压下头,蹲在地上,裸身示众。我以为同性恋处境改善了、压迫变小了,但,到底是哪一种“同性恋”被接受了?我隐约觉得,有一股对性污名主体的箝制力道在推进。
对于农安趴的羞愧恐怕也是同志社群的共通经验,想像多少同性恋在年夜饭的尴尬,就知道那个年关很难过。这个羞愧也挑动了同志社群内部,原先就隐然存在的,对于性道德的立场歧见——在农安趴之后,出现越来越多宣称不淫乱不跑趴干净无病的同性恋,也开始有人会在网路上说“爱滋就是爱滋,同志就是同志,同志不等于爱滋,我们没有歧视,但不要在同志讨论区讨论爱滋,请自己申请一个专版。”
其实“同志不等于爱滋”也是同志Q&A的标准回答,作为男同志,反歧视、去污名,我也从来没觉得这样回答有什么问题。甚至早期有一小段时间,官方的爱滋统计报表里,异性恋的人数超过了同性恋,大家都觉得被平反了,终于被异性恋“迎头赶上”,岂能不开心?每次Q&A的时候都要不断强调异性恋人数比较多(2000年版的认识同志手册就是这样写的)。这像是一种怪异的数字竞赛,然后,开始有人呼吁:“我们要洁身自爱,不要让同志社群的感染人数再次超过异性恋了!”
直到我靠近爱滋,认识各式各样的感染者,跟感染者吃饭拥抱做爱交往,我忽然想起了那个经典回答:“同志不等于爱滋,而且异性恋已经赢过同性恋了。”我深深为此羞愧,我到底把爱滋当成多脏的东西,我把眼前这些人看做什么啊,然后我才明白,不是把脏东西割掉就叫做去污名。
这是我的第一个“差异共在与变化自身”,移动自己的位置去认识他者,才有机会再返身回头变化自己,也回看运动。
回到我刚刚谈的这组洁净/污秽的性阶层,大抵来说,仍然是现在同志社群内部的张力。2013年的同志大游行主题是“看见同性恋2.0——正视性难民,斗阵来相挺”,就是在挑战我前面所说的,谈看见同性恋十几年,可是到底要不要正视社群内有一些脏的、更弱的、在法律上处境很糟的主体;结果一个小小不到五十人的论坛,其中一场谈嗑药(或叫做娱乐性药物)同志的群聚活动,被报导后引起群情激愤。2015年的主题是“年龄不设限——解放暗柜、青春自主”,贫穷同志参政团提出“废除刑法227条”就是儿少合意性交要除罪化,结果引来社群内一股挞伐浪潮,说他们是“害群之马”。
这些十年前我们就在谈的药物、儿少性自主,反而十年后在同志大游行里引发争议,当然跟同志社群与基督宗教团体的恶斗有关,这个现象王苹早上有提到,有一个共同的外部敌人,就让社群内部的差异不被看见,但不只是不被看见,还影响了某些同志的态度:“洁身自爱”已经不够,现在要“划清界线”,继续力争上游。我开始思索,运动除了平权、修法、倡议之外,要在人身上留下什么影响?有一段时间我很困扰,为什么男同性恋好像突然长得越来越像?越来越多人健身、剪某种头、穿某种背心与内裤,看起来很像复制人,我都分不清谁是谁了。同志运动到底是越来越多元?还是越来越单一?要说多元,标签变多了,好像每个人都有很多标签可以选择,但奇怪的是,某一两种样子,就是比其他种更被欲望。
17岁的我,很天真地说“同性恋和异性恋没什么不同”、“同志就是要关心弱势”;现在17岁小孩跟我说:“同志大游行没有用,除非立委让婚姻法通过”、或是“同志运动的终结就在伴侣权,除此之外同志和异性恋没什么不同”。二者可能都反映了一种天真,也无须判别高下,只是,回看我一路历程,现在我对于运动的思索,转向更重视运动如何作用在人身,以及是否让主体有机会发展自己,还能认识不同社会位置的他者。
我的转向,也和我在爱滋运动中的感知有关。2000年后不只是同志,爱滋的修法也有成果,加入了很多权益保障,然后确实的社会变化也在发生(虽然还不够好):跟嗑药、儿少性权相比,爱滋议题本来就有“反歧视、去污名”的政治正确,台湾又是从日治时期就有很强的公卫机制作为治理,再加上爱滋医药政策的特殊性,吃药的感染者比例很高,越来越多人可以接受爱滋就是慢性病,特别是现在的国际科研开始论述稳定服药、病毒量测不到,就算不戴安全套也不会造成别人感染(即以治疗作为预防),总之,爱滋的恐怖已经慢慢在弱化中。但我不只看爱滋在议题层面的改变,我同时也观看感染者样子的变化:在医药、社会处境均往前进展的此刻,爱滋感染者是否更有条件集结、站上运动位置发声?过往或自我贬抑、或悲情的心理结构是否有条件移动?除了权益争取,是否也有眼光能看见不同社会处境的他者?这些观看都不断挑战我,什么是我要做的运动?
我还是可以拿十年前的那个问题,重新问我自己:“爱滋某种程度处境也改善了,压迫好像没这么大了,运动要往哪里去?我要往哪儿去?我要去另一个更脏的、更被压迫的领域吗?”有人会说,运动的终极目标就是要取消它自身,意思是要改善弱势者的处境,直到与常人无异;所以爱滋运动的终极目标,就是要让感染者和非感染者一模一样,等到没有歧视、没有侵权、没有资源的不公平,运动就不需要存在了。但我选择不往此去:我仍然觉得修改恶法很重要,争取权益当然是对的,但最挑战的是,如何在过程中不为了争取认同而自我洁净、也不要自居酷异以污秽恼人为傲;不需要努力展演阳光正向、也不操弄受害与弱势位置来获取资源与关注。这些姿态看似不同,但都是不开放自身,也不能容忍与差异共在,不愿朝向一个复杂异质的自我。运动若为求达到目的,制造出这种二元对立的结构及主体,总会在历史中看见后果。
06
重新思考运动
——延展变异的“同性恋”
带着90年代那种激昂的运动性,我有一段时间是很外放的、很招摇的。上大学新生报到,我穿粉红衬衫,会飘的橘色裤子,和大红色布鞋;搞新同盟的时候我会带着彩虹手环,在学校里面晃来晃去,想像说这样就会有人来跟我相认。后来才知道,这种样子太吓人,很多同性恋觉得不能靠近我,站在我旁边就等于曝光,结果害我情路不顺。显然阳光、正向、可爱,不一定好相处或容易靠近。
我在念硕班时与家母出柜,当时也是拿认识同志Q&A的那套回应她,结果我妈成了我教育宣导的对象,还拿了一本书《亲爱的爸妈我是同志》,叫她自己看,结果当然很惨。一方面我太理直气壮觉得自己没错,另一方面是我难以招架所有我觉得最刻板也最歧视的问题,会从自己的母亲嘴里说出,以至于无法在母子关系中,让她慢慢说,容纳她的痛苦。显然有正确知识、有专家背书,可以在宣导的场合说说,怎么在真实生活里,学会让别人懂我,还要对待别人,这需要各自的修行功夫。
我是花枝招展、武装起同志平权知识,去念了辅大心理系硕班。听说90年代的辅大心理是“同志最大、女人第二、异性恋男人最没地位”、“男人要把阳具割了放冰箱才能去上学”,听说异性恋男性受到太多压迫还组了自助团体,感觉起来像是个同志平权天堂!但我2003年入学时,已不复盛况,没有什么同性恋的群,我常常又自动要站上同性恋代言人的位置,使用自己的生命故事去说道理;我穿梭在不同课堂,使出浑身解数,要让大家看见“同志议题”;不过这种表演多半让我有种只身独舞,甚至是石沉大海的感觉。
直到我的老师夏林清开了性别课,我开心地想着这门课当然对我的胃口,我终于可以拼命地说、拼命刺激同学,这个想像又很快落空了。有一次课堂,一个妈妈讲在婚姻关系中做为性的被插入者,如何在想像中拥有主动掌控;我开心地举手发言要继续分享男同志性爱中,看似被动的0号,如何能够成为主动的阳具包覆者。我一讲完,夏老师就直接阻止我这类发言,我是碰了一鼻子灰,但也清楚知道她的意思——这并不是我的经验,况且我的发言像是一种酷炫演出,没有要与同学对话。我心里嘀咕:“这些(其他人的)经验当然也很重要,可是(我的)同志议题也很重要啊。”然后学习耐着性子,开始听大家说话。
性别课满满50人的大课堂,一次上课就会有十几个人写文本,课堂被许许多多精神疾患爸爸妈妈男人女人小孩异性恋同性恋不知道是什么恋的经验塞得满满的,同学各自在自己的位置上阅读,头昏眼花之余还要能上场彼此对话,合在一起,就发生了质变;我发现“同志议题很重要”的抱怨不见了。这又是一次“差异共在与变化自身”。
我穿透进入妈妈的家务劳动算计——同学报导自己作为妈妈的一日忙碌生活,女人的一天真是她一辈子的缩影。我看见孕妇在医院生产、回家坐月子被对待和被要求的方式,就知道很多疯狂不能被叫做产后忧郁症打发。我看到很多很多妈妈,我妈妈也在其中。
这次没有同性恋团体的压迫,前中年、中年期、后中年的男人们还是组了男性团体,里面是劳动、失业、无能、烟和酒。我才懂男性的闷,说不出的苦,爸爸们的故事出土,男人们也想有一个出口。我又再次看到我自己和父亲,男人背着的害怕自己无能的恐惧。
其实良家妇女和中年男人都很复杂。
合在一起,就不是再强调“同志最大”,而是有一个联系可以让主体间(intersubjectivity)发生对话、“差异”相互延展。我得要进入你的脉络,你得要进入我的脉络,双方才能真正对到话,情感也能流通。如果我觉得不被理解、被理解错了,也要负责去搞到让别人能懂我,这种互动比较真实;和我在关系中使用政治正确、认识同志Q&A、性别平等课程,要大家都来听我说话、被我教育,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同志不再最大”的原因,正因为同志主体已经有条件,不只是封闭式的自我肯定或自我耽溺,还可以往其它不同性别/阶级位置的主体延伸过去、进行对话、发展关联性。“同志”就可以不是抽象真空模组化的一个概念,同志主体得以自我“复杂化”且“立体化”。
差异主体揉在一起发酵,就变成新的面团。
简单说一下我这几年做的事。硕班毕业后,我在一所升学排名很后段的学校当辅导老师,很多学生都来自底层,我的工作让我更认识身心障碍者(残疾人)。我和一位全盲的硕班学妹近身工作三年,看她怎么假扮一般人,或是什么时候要使用自己的盲人身份,这些经验都让我重新思考什么是“污名”?什么是“出柜”?可能比戈夫曼写得还复杂。我们自身作为“同性恋”与“障碍者”,彼此参照相似又相异的经验,这样的对话就生产出丰厚的理解,而不只是流于口号的“弱势相挺”。
我也欣赏一位自闭症的男学生,很有动能一直黏在男同学旁边,这刺激我反思,仰赖“自我认同”、“自我探索”为基础的“同志主体”,在这样的学生身上有什么意义?我又能如何描述他的情感和欲望?作为男同性恋,我和好几位男异性恋障碍学生互动,我们的社会位置天差地远,他们没有恋爱经验,可能有着最刻板也不尽真实的性与情感想像,但放掉“开放才是进步”的迷思,我才更能欣赏也尊重这种同志社群里罕见的“性保守”。
回头看现在的爱滋运动,感染者需要更好的医疗、更新的药,这是常识。我是与精神障碍者相遇后,认识药物运动,看到他们自主调药的实验精神,才开阔了我的视野,让我能想像:爱滋感染者不一定只能进入医药福利系统,还有空间自主实验不同的身心方法。
这些大概都不叫同志运动,是我作为同志主体在不同的群间的实践,很像是我个人生活中的污名连线。所以我这一路从自我认同、同志骄傲;转向拥抱污名、不轻易切割;到现在,我不追求干净也不追求肮脏,我的“运动”是什么呢?带着一个延展变异的“同性恋”主体,在关系中辨识你我的来路,身上的社会形构得以显影,而能够真正共同存在,一起前进。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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